所谓悲伤,不把它写得透彻见血见肉见骨,不把“苦”解剖,也很难找出解药。
要是你将快乐交托于爱情,以至结婚生子,那是长期替欢愉幸福卖力的豪赌。付出代价后赢了快活,万一输了呢?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快乐本由心决定,一如空气存在,用力呼吸才会发觉,但用力呼吸到喘息,变生了害怕失去之心。执着于快乐,便不快乐。
“原来”两个字,提醒了我,所谓感觉,是随心境而生灭,并无绝对的真相或事实的概念,原来为同一遭遇,可以快乐也可以不快乐。
要灭苦,先破执。不固执于追求,不以坚强为手段、拥有为目标,心才能没有牵挂,没有负担故无重,才能自由自在。所谓心事,不过是不如己意,那就是我执,执着于自己描画的理想,一有落差,即生烦恼。
作为普罗庸人,其实无谓羡慕超人。正如人言可畏,别人对你不算公道的评价,甚至是谩骂,只要想,你原是庸人,不是天才,又有何损失?
总是在悲哀的时候,才有足够的距离审视着快乐的条件。
总是在没有激情下来往,才省悟勉强相爱比孤独更痛苦。勉强着幸福,如何看见内心的明镜台铺满了灰尘?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独恨当时已下山。
――林夕《原来你非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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