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9点05分,公司的会议室复盘会,连续加班几个月。
在大家为了一个问题争论不休,我觉得很烦躁,一不小心点错点到了QQ空间就翻了一番,真的,真的是不小心点到了100多页,心想原来在七八年前我是这样的。
那还是在读书的时代吧,天真,或者说有点傻气,但是看着洋洋洒洒的留言,莫名的感觉闻到了青春的味道,真好阿。
青春是什么味道,像阳光吧,秋冬里的午后的阳光,无风,在教室,一缕光,在我在你身上。
嗯...侧脸真好看啊。
那时候你问我,阳光是什么味道,我难道吃过吗,还告诉我嫦娥喜欢太阳,可以去问嫦娥,至今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以后也不会知道了。
像教室里课堂上纷飞的粉笔屑,慢慢的,又那么快的消失不见,甚至还能闻到粉笔的味道。
思绪飘得越来越远。
直到翻到了时间 2012-04-04 12:33 的一条留言。
刚在博客看到一句话 觉得很好 就转来给你 —— “你还年轻,用十年去做你爱的事。”
原话,如此。
突然心里的某个点就被触动,十年啊,十年已经要过完了,我有在做我爱做的事吗?
无休止的跑,害怕有一天倒下。
哎...
青春真好,十年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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