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发现一个现象,如果白天干了体力活,晚上看书格外的香。为什么这么说呢?白天的体力活都是内勤加外勤,常和人打交道,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啥都聊,有说有笑的过了一天。晚上洗个热水澡,舒舒服服坐在沙发里看书,不知不觉已经进入梦乡。一觉醒来已是天明,第二天身体里元气满满,又可以开心的干一天,别提有多带劲了。
记得小时候帮外婆干农活,白天不穿衣服,全身晒的黑黝黝的,有时候晒得脱了皮疼的直叫唤。目的就为了一个,那就是听隔壁马大爷讲神话故事,可以听到很晚,很有意思。马大爷年轻时读过几年书,后来做过郎中和教书匠,一辈子看了不少书,走南闯北也听了不少故事。有关于打仗的,有关于神话传说的,还有乡里发生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他讲起来绘声绘色,我和小伙伴们听的入了迷,每晚都要缠着他讲故事。
我小时候的农村没有拖拉机,更别说铡草机了。犁地、播种、收割、打场都需要人力和牲畜配合。所以人和牲畜都是好朋友,没有这些牛啊,马啊,骡子啊,一年就的喝西北风。那时候干体力活特别有意思,全生产队挨着给一家一家地干活,大伙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开着玩笑就把活干了。别看我年纪小,赶牛车,割麦子,赶骡子打场样样都可以。也许是年纪小,头一天累了,吃两碗面条,听故事一觉睡过去,天亮之后又活蹦乱跳,像极了打滚过后的骡子,精神抖擞。
现在人到中年,体力是跟不上了,可是学习新事物的能力反而越来越强,这也许就是人越老智慧越多吧。
有些人看不起除臭汗的,认为这是低层次的身体消耗。我以前也没干过多重的体力活,现在有机会可以脑力和体力结合工作,一天下来身上出几身汗,肌肉都紧绷绷的,比在健身房锻炼还有效果。
如果我晚上实在困了,我就用听书软件听书,很方便,不用费眼瞄准一个个小字,更不会没几分钟就有可能睡着了。
人是个很奇怪的物种,能从实践中积累经验。如果是个作家,白天和形形色色的人聊天,晚上怎会没有素材可写啊。我不是作家,因为我不够迟钝,也不够敏感。我只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记录者,能把我喜爱的,讨厌的,新鲜的人和事都记在心里,有机会再写出来,我就会非常的高兴。
我喜欢边干活边读书的生活,因为这就是与世界对话的方式。我不需要看更多人的脸色,也不需要向任何人回报自己的工作。只需要写下来,告诉自己今天一天我都会充实。见了很多的人,走了很多的路,解释了无数次我的产品,然后微笑着,礼貌的与他们挥手告别,还有比这更重要吗?我想没有吧!
立秋之后天气凉了许多,我不得不高兴的告别炎热的夏天。我喜欢秋天和冬天,因为一切都慢了下来,人们没有那么聒噪了,自己也不必非要穿短裤,完全可以穿一件长袖躺在稍凉的床上,再做一个稀奇古怪的梦,然后第二天眉飞色舞地告诉别人,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劳动光荣,老百姓简单,边干活边读书就是在路上,可能是马路,也有可能是心路,总之就是愉快,简单的无法再简单。就油然而生一种梦想: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干以前没干过的活,活着活着就变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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