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喜欢光。
太阳从侧面照射过来,打在睫毛上映出的彩色的光丝,是我见过的第一次彩虹。无数个彩虹围成圆形的光晕,模糊了除了天上云儿轮廓以外的其他东西。
所以在那之后,享受刺眼大概成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癖好,甚至一束手电的光,也能瞬间给我带来眼睛与心理的双重舒适。
我长达十余年的童年与青少年乃至现在,都在用眼球疯狂的收集一切能用眼睛直视的光线。从对楼窗口昏黄的台灯,到繁街上眼花缭乱的霓虹;从清晨穿破鱼肚白的第一道金光,到傍晚黑夜笼罩前的最后一朵霞云;甚至迷离的路灯在路边积水里的倒影,甚至月光在绿裙少女眸子里映出的高光。
可就在几天前,在床上辗转反侧之际,兀自地想:光究竟是什么?
现代汉语词典上写:光通常指照在物体上,使人能看见物体的那种物质,如太阳光、灯光、月光,以及看不见的红外线和紫外线等。物理学上说:光的本质是一种处于特定频段的光子流。
可从太古起,那宇宙大爆炸发出的第一束光,绝不是简单的理性定义可以表述的。它所带来的极速膨胀的宇宙,所带来的每一步都恰到好处的粒子组合,所带来的尘埃与能量的缓缓旋转聚合与紧随着它的漫长的演变与进化,变换与更迭。奇迹诞生了。
星系。星球。星人。
它就像普罗米修斯的那一从圣火,切了这混沌,割开了纪元,神圣了这些百亿年间诞生的一切。
光线闪耀时,这些奇迹便成为了奇迹。
我们经历了漫长的物种进化与自然选择来到了这世界上,追随着太阳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随着社会变革和人们思想的成长,光也逐渐成为了人们的一种情感载体。夜空中依稀的一轮皎月点点星辰,几乎寄托了整个中国诗词史的思乡情怀。人们习惯于将美好的事物更加美好的被光所诠释:诚信之光,勇敢之光,荣光,韶光……它们守护着人们时而不堪一击的内心。当迷惘的人抬头的时候,光在瞬间给他们播下希望的火种。光,甚至反射光芒的眼睛,这些画面即使在脑中幻想一下也会感觉无比充实。于是假丑恶总是与黑暗联系在一块,而光总是真善美的代名词。
光线闪耀时,这些感情也就都成为了我们的情感。
人类的出现相比而言是晚的,我们像个孩子一样对自然的万物都充满了好奇。求知欲从未使人们放弃探索光的脚步。墨子和他的学生做了最早的小孔成像的实验,欧几里得在《光学》中提出了光的反射定律,望远镜与显微镜的发明对航海,天文观测,生物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波动说,微粒说和最后完成二者统一的波粒二象性,爱因斯坦的光量子理论,和现在与我们距离很近的激光技术与光纤通讯。光中所蕴含的光怪陆离一次又一次的颠覆了我们的观念,一次又一次的扩大人类认知的版图。
光线闪耀时,科技也随之发展。
那光,究竟是什么?也许是奇迹的开端,也许是感性与理性的载体,也许是科学与技术的前进动力。我看着窗子外对面高楼大厦的零星灯火,轻轻地闭上了眼。
压在人类身上的问题越来越多,我们迟早有一天会站在那个十字路口进行关乎未来的抉择。而我坚信在光线闪耀时,我们一定会有属于我们的答案。我们人性的光辉,也终将成为宇宙间无法被掩藏的光一般耀眼的存在,也终将同它一样流光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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