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法则”是自然界各种生物之间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生存规律。
“丛林法则”同样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在中华历史上,“丛林法则”凸显威力的当属魏晋时期和春秋战国时代。
在一片可怕的“丛林”中,进行着永无休止的狩猎,上演着血流成河,民不聊生,战斗不仅发生在人和动物之间,还有人与人之间。
人与人互为猎物,很恐怖的时代,那里充斥着野蛮、血腥、搏杀、吞噬。
从古至今,“丛林法则”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落后就要挨打,国家不断发展强大,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中华文明几千年以来发展血的教训。
生逢乱世,人民痛苦不堪。恐惧、挣扎、呻吟、呼告。摆在面前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保存个人的生命,因为失去了生命,一切便无从谈起。个体想方设法躲避“丛林”飞来的血腥屠刀,千方百计寻找着生存的空间。
和平年代也少不了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人际关系中的勾心斗角,职场上的你上我下,总有人要使出些自认为高明的手段,掀起一场无声的较量。
有野蛮就有文明,人类文明与“丛林法则”相依相生。社会文明艰难对抗着“丛林法则”,一点点缓慢的成长。文明法则竭尽所能的限制着“丛林法则”,在一定程度上说,二者的斗争史,构成了人类社会的演变历史。
人类文明任重而道远,只有构建起日益完善严密的文明法则,才能有效保障人类社会的长久生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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