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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改制

太和改制

作者: 西城公子 | 来源:发表于2019-03-15 22:05 被阅读0次

    冯太后改革的高潮出现在太和年间(477-499),是同孝文帝一起推行的,史称“太和改制”。轰轰烈烈的“太和改制”使北魏逐步跨入封建社会,在中国历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页。其颁布实施的班禄制、均田制、三长制三大改革,是“太和改制”的主要成果。

    第一,发俸禄,改革班赏制。

    作为游牧之众和部落联盟,鲜卑人多以发动战争掠夺为尚,部众实行班赏制。因此,仗打到哪里就掠夺到哪里,官员将士没有俸禄。每次战后将掠夺所得,对官员将士论功班赏。太武帝统一黄河流域后,战争逐渐减少,班赏也越来越少,以至不足以维持生计,一些官员便自谋财路。横征暴敛、贪污纳贿、敲诈勒索、榨取民财成风,史载官员州郡任职,初来单鞭只马,离任从车百辆。特别是那些皇亲国戚,享有多种特权,他们可以卖官鬻爵,开矿冶铁,经营盐湖、车船贩运,谋取水陆之利;以至控制关隘,截获商贾财物,真是贪贿公行、为所欲为,巧取豪夺、无奇不有。有的官员家资巨万,僮仆成群;有的富兼山海,田园遍于州郡。皇族中的京兆王拓跋子推、汝阴王拓跋天赐、安南王拓跋桢等,坐骑银马镫、金鞍辔、府第镶珠嵌玉,豪华无比、富甲天下。

    冯太后对这种现象早已深恶痛绝,她从考察官员入手,开始整饬吏治。这场整饬吏治急风暴雨、雷厉风行,即使是皇亲国戚,也绝不手软、不留情面。秦雍二州刺史李洪之,是孝文帝的舅父,素非清廉,不但搜刮民财,还夺人妻女、致死人命,被押回京师,令其自裁。怀朔镇将汝阴王拓跋天赐,和沃野镇将安南王拓跋桢,是献文帝的叔父,孝文帝的叔祖,都是宗室亲王。二人强征民夫开矿治铁,造成许多农民破产,大批耕地荒芜。并霸占盐湖,断截官物,贪纳无以数计,都被征回京师。汝阴王拓跋天赐没收其财产,被赐死;安南王拓跋桢因认罪较好,没收其全部财产,免去官职废为庶人,禁锢终身。

    然而北魏的官员既无俸禄,也无明文约束,加上鲜卑人以占领者自居,横征暴敛为所欲为,贪纳之状十分普遍。尽快解决官吏的俸禄问题已刻不容缓地摆在了面前。冯太后采纳一些大臣意见,在太和八年(484)依照汉制,推行了俸禄制,这就是史上说的班禄。同时规定每户征帛三匹,谷二斛九斗(秦汉时期一斛约相当于现在40公斤),以为官禄之用。又规定俸禄班行之后,赃满帛一匹羊一只者,处以死刑。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帛羊之罚。

    但这一改革进展并不顺利,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斗争之后,才得以推行。班禄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拓跋贵族贪婪自利的财路,促进了拓跋政权向封建制的转化。再加上整饬整治、打击贪官污吏,也缓和了当时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对巩固北魏政权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第二,均田地,改进“计口授田”。

    西晋以来,北方丧乱不息,民不聊生。一些豪强大户逃到了江南。另一些豪强大户乡情浓烈、故土难离,即修筑高墙壁垒,组织武装,进行自卫。北方大地上出现了难以计数大大小小的城堡和土围子,普通的村庄几乎不复存在。史书通称这些城堡和土围子为坞壁。

    班发俸禄,整饬吏治之后,冯太后带着皇孙孝文帝巡幸州县,并视察了中原的一些地方,探明了坞壁的内部情况。回到朝中便召集群臣,请大家献计献策,解决坞壁的问题。李安世建议道,若要解决上欺国家、下凌百姓和为乱一方的坞壁之患,应澄清户口,均分天下的土地,使细民获有资生之益,豪强则无地利可求。并宜年限断,令均分之田永免侵夺。如此则以强凌弱,称霸一方,欺骗朝廷的坞壁之害,如抽薪之釜,断源之流,自然消除。

    李安世是汉人。他诗书传家,博综群言、才华横溢,是北魏很有影响的名士。自任相州刺史之后,亲眼看到坞壁主各霸一方,隐丁漏口,上欺国家、下凌百姓的祸患。冯太后和孝文帝对他十分赏识,并要李冲等参议,遂采纳了他的建议,于太和九年下诏,在全国实行均田法。这是所以要实行均田制的第一个原因,旨在同坞堡主亦即世族地主争夺农民,扩大国家编户,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均田制的出现,也是北魏生产关系变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北魏的均田制是北魏“计口授田”制的推广和发展。北魏自太祖拓跋硅以来,就曾多次大规模地迁徙各族人民到京师附近从事农业生产,实行计口授田。随着北魏统一北方,特别是占领中原地区后,农业收入日益重要,迫使北魏政府不得不在更广阔的地区实行计口授田,采取封建的生产关系。鉴于历史的经验,他们把过去的计口授田和汉族的一些封建土地制度结合起来,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于是均田制应运而生。

    均田制的推行还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以此来巩固北魏的政权,强化北魏的统治。而北魏政府拥有大量可供使用的荒芜土地并掌握这些土地的支配权,这就使均田制的实行成为可能。

    均田令共有十五条,其主要内容是:每个15岁以上的男子授露田40亩,女子授给20亩,奴隶和平民一样授田。丁牛一头授30亩,每户以4头为限。为防止土地兼并,规定所分以生死为断,只许耕种,不得买卖。此外男子还授桑田20亩,女子授10亩。不宜种桑之地,男子授给麻田10亩,女子授给5亩,以为永业田,即人死后不再收回。同时鼓励兄弟之间分户,三口之家授给宅基地一亩。地方治所官员则授给公田,刺史授15顷,太守授10顷,县令授6顷,由其经营以代俸禄和公务之用。官员更替,新旧交接,只行经营耕种,不得买卖。租调也朝廷了改革,租即谷物,调即绢帛,租调分开征收。一夫一妻征收帛一匹,粟二斛,即二石;15岁以上未婚者,征一夫一妻的四分之一。耕牛每头征谷物二斛。麻布之乡,一夫一妻征麻布一匹,其后以此为降。北魏的均田制只限于在政府控制的无主荒地上实行,并不侵犯地主已经占有的土地,而且通过奴婢和耕牛,地主比农民受有更多的田地。因此均田令的实行阻力并不大。

    北魏均田制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土地制度变革,也是一项意义十分重大的社会经济改革。北魏初期曾在京城附近实施过计口授田制度。均田制正是在这一制度基础上吸纳井田制等经验推广、改进而来。因此,大同地区曾对北魏的均田制的推行起到过重大作用。这一土地制度,一直沿用到北齐北周,及于隋唐,前后300多年,甚至还影响到朝鲜和日本。

    第三,立三长改革宗主督护制

    中央集权是指国家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对地方而言,就是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必须严格服从中央的命令,不得各行其是。北魏推行三长制就是针对宗主督护制,旨在加强中央集权。当时在北魏统治下的广大农村坞壁遍布,基层政权掌握在一些富豪的手里,即宗主督护手里,严重影响着中央集权的统一。因此,在太和改制中,冯太后和孝文帝通过实行均田制和三长制,与豪强地主争夺人口、劳动力、财力,和缓农民的反抗,巩固其统治。

    所谓宗主督护制,就是北魏将中原地区的基层行政权力交给宗族组织,让宗族首领宗主去担负基层长官的行政职责。在宗主督护制下,强宗大族往往三五十家方为一户,而且还有许多所谓的荫附户,占有成百上千荫附户的大族也不乏其人。宗主们在大量占有荫附户的同时,还利用手中掌握的族权和政权,肆无忌惮地兼并自耕农的土地。而强宗大族的经济力量壮大之后,又会发展成为豪强势力,对朝廷来说是一种威胁;对社会琰说,又会激化矛盾。北魏统治者早就想消除之,但光靠武装镇压并不能解决问题,只有整顿户口,改变土地分配严重不均的状况,才能解决。

    三长制的主要内容是,五户为一邻,五邻为一里,五里为一党,邻设邻长、里设里长、党设党长,也可说是坊里制的一种。我国的坊里制始于春秋战国时期,最早的组织形式是什伍制。即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是国家政权系统中最基层组织,也可称是中央集权制的末端组织。它一直在为国家承担着管理人口,征收税赋,征召兵役的任务。所以说,三长制是什伍制的一种延续。

    实行三长制代替宗主督护制,是冯太后、孝文帝采纳秘书令李冲的建议实行的。

    李冲是汉人,西汉李广十九世孙,曾祖李暠原为西晋敦煌太守,十六国时立国号西凉,人称武昭王,后被北凉所灭。其父李宝投降北魏,官至镇西大将军、敦煌太守。他聪明好学、才智过人,步入仕途后,屡屡加官进爵,成为北魏重臣。他既是孝文帝的老师,又得宠于冯太后,在太和改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从加强中央集权和加速推行均田制着眼,提出建立三长制。

    但三长由谁来担任,又是一个新问题。李冲主张选坞壁豪富者担任三长,公他们行使基层的管理权。一是这些人土生土长,对地方熟悉;二是他们曾掌握大量土地和奴隶佃户,有管理经验;三是他们曾拥有一定的财富和文化,在地方有一定的威望。举凡任三长者,可使他们享有免役待遇。即邻长免一人,里长免二人,党长免三人。虽不拿俸禄,他们却成了国家的地方官员,得到了朝廷信任。政绩突出者还有望入朝为官,这样一来,他们的积极性也就被调动了起来。李冲的这一方案考虑得十分周全细致,很快得到大家的认同,三长制便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起来。

    三长制的建立,是加强北魏中央集权的一个重要手段,并直接保证了均田制的推行。而均田制、三长制的推行又保障了班禄制的实施,因此三者有着内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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