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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道德经》(六):“盗夸”!

再……说《道德经》(六):“盗夸”!

作者: 张雨早 | 来源:发表于2019-11-19 20:40 被阅读0次

    韩非子晚于老子近三百年;历史地看,他们所处的时代已算相近,但韩非子对老子思想的解读却仍有值得商榷之处。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个人理解有误。比如,韩非子把“俭故能广”理解为“智士俭用其财则家富,圣人爱宝其神则精盛,人君重战其卒则民众,民众则国广。”谬矣!本人上一篇讨论“老子之三葆”时对“俭故能广”做了解释:“广”乃“德广”也!其实,韩非子在解读“治人事天莫若啬……早服,是谓重积德……”时,已得老子之本意。可到了后面,不仅搞丢了这条逻辑线,还错误地认为“俭”是为了“家富”——违背了老子“圣人无积”之意。况且,老子在讲自己的三葆时,不可能意及“民众则国广”。

    另一类错误是韩非子所依据的版本有问题(这让两千五百年后的我们得以庆幸可以凭据帛书老子的出土知其本貌)。比如,他对下面这段文字(此处引自帛书本)的解读就全错了。

    老子曰:“使我介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大道甚夷,民甚好解;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食而赍财有余,是谓盗夸。盗夸,非道也。“

    韩非子将其解读为:“书之所谓‘大道’也者,端道也。所谓‘貌施’也者,邪道也。所谓‘径大’也者,佳丽也。佳丽也者,邪道之分也。‘朝甚除’也者,狱讼繁也。狱讼繁,则田荒;田荒,则府仓虚;府仓虚,则国贫;国贫,而民俗淫侈;民俗淫侈,则衣食之业绝;衣食之业绝,则民不得无饰巧诈;饰巧诈,则知采文;知采文之谓‘服文采’。狱讼繁仓廪虚,而有以淫侈为俗,则国之伤也,若以利剑刺之。故曰:‘带利剑。’诸夫饰智故以至于伤国者,其私家必富;私家必富,故曰:‘资货有馀。’国有若是者,则愚民不得无术而效之;效之,则小盗生。由是观之,大奸作则小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竽也者,五声之长者也,故竽先则钟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今大奸作则俗之民唱,俗之民唱则小盗必和。故‘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而货资有馀者,是之谓盗竽矣’。"

    那么,老子此言究竟何意呢?本人的理解是:“让我这样的人得到智慧,能够明道、修道、守道,但不敢轻易去布道。因为,大道之理就在那儿明摆着,可人们却乐于妄自剖析解读。有的王侯自以为懂得了大道无为,朝政越来越废弃,田地越来越荒芜,粮仓越来越空虚;而他却穿着有纹饰的华服,带着锋利的宝剑,表现出一副厌恶饮食的样子,却握着钱财不撒手;这叫‘盗夸’——拿着山寨的‘道‘’四处炫耀!‘盗夸’不是真正的道!”

    正确理解老子这段话非常重要!它不仅证明老子倡导的“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还通过讽刺那些对“大道”一知半解却到处炫耀自己“得道”的人来提醒我们误解、曲解、胡解“大道”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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