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场不动声色的厮杀结果。
表面波澜不兴,却是旷日持久的暗流涌动之后,避无可避的必然。
网上看到一条被众人称道的段子,曰:倘若彼此生厌,一定弄死Ta,然后继承遗产,周游世界。
看后忍俊不禁,那得是多大一笔遗产呐?!
真正的生厌是不会想着去弄死对方的,因为那种厌是入心蚀骨的,视对方如陌生人。
你会为弄死一个陌生人而费尽心机吗?
当然不会。
你只会想要马不停蹄地离开Ta,越远越好。
至于剧里那些鸡血狗血的桥段,可能会有,俗世的争夺总也存在。
而真正对一个人生了厌,恶寒之,却是会将一切身外物弃如敝履,只求尽快划清楚河汉界,分道扬镳,从此陌路。
哪里还肯耗费精力去斗天、斗地、斗人呢?既便有,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亏本买卖。
厌恶得深了,年初一、十五得去庙里上香,祈求今生孽缘了,就此了断循环。
人活到一定岁数,会有些小担忧,惧怕来世路窄,只能在今生诸多祈祷。
如今日事今日毕一样,今生孽债不往生。
离婚,是一场两败俱伤的战役,没有人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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