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良心
在柏林墙推倒的前两年,东德一个名叫亨里奇的守墙卫兵,开枪射杀了攀爬柏林墙企图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
在墙倒后对他的审判中,他的律师辩称,他仅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没有挑选的权力,罪不在己。
而法官则指出:“作为警察,不施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准是无罪的。
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力,这是你应自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心。当法律和良心抵触之时,良心是最高的行动原则,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准绳。”
法律服务收费
一个配镜师教一个新上岗的雇员如何向顾客要价。
当你给顾客配眼镜时,如果他问多少钱,你就说:“75美元。”
如他的眼睛没有颤动,你就说:“这是镜架的价格。镜片50美元。”
如果他的眼睛还是没有颤动,你就补上:“每片。”
法律与成本
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
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
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如果仍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法律人的眼界
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
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
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
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
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
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律师说什么
法庭准备正式开庭审判杀人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师因故没有来。
法官:“吉米,你的律师没有来,你要等他吗?”
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法官:“你是在作案现场被抓住的!对罪行也供认不讳,你等他有什么用,他还能说什么呢?”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别想听听他到底会说点什么。”
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一)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被告人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律师问被告人:“你已经获得释放,我们即将分手了。现在请你最后向我说实话,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
(二)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个拄着拐杖。“你怎么了?”
另一个关切地问。“我六个月前遇到了车祸。”
“这么严重,现在还用拐杖!”
“医生认为可以丢掉了,但我的律师认为还不行。”
右手犯罪
这是一起盗窃案。
辩护律师说:“被告只是把右手伸进窗户偷了几件东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于他整个人,怎么能因为一只右手犯了罪而惩罚整个人呢?”
法官最后判决:“辩护意见有理,予以采纳。判决被告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是否随右手一起入狱,由他自己决定。”
律师飞快地帮被告把装在右臂上的木制假手卸下来交给法官,然后拉着只有一只手的被告扬长而去。
请律师出庭
两个冤家路窄的人在大吵大闹。
一个说:“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个说:“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奉陪,”
“我到地狱都要告你!”
“这个……到时我会请律师出庭的!”
可怜的愿望
一件离婚案开庭了,原告的律师叫他的当事人站了出来,他用同情的口吻询问道:“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每天晚上,当你从办公室回家时,你的太太不但没有单独地等你,并且你还发现有人躲在衣柜里,是吗?”
“ 是的,一点也不错!”原告回答。
“当然会使你愤怒和悲伤啦!”律师说。
“我当然会悲伤,”原告道,“试想,我连一个挂衣服的地方都没有了!”
一封意外律师函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66年冬天的美国。
杰克决定与他的好友鲍勃一起去德克萨斯滑雪。他们驾驶著杰克的旅行车一路向北开去。
行驶了几小时后,他们陷入了一场可怕的暴风雪。他们把车停靠在附近的一间农舍前,向一位相貌迷人的女主人询问他们是否能在那过夜。
女主人解释说:我的丈夫最近去世了,如果让你们待在我的房子里,我怕邻居会说闲话。
杰克说:不用担心,我们愿意睡在谷仓里。明早太阳升起来时我们就会离去。
女主人同意他们俩便在谷仓里过夜,临关门时,她意味深长的看了鲍勃一眼……
早上,天气放晴了,他们继续赶路。
9个月后,杰克收到了一封来自德克萨斯的律师信。拆阅后,他想了几分钟,意识到这封信应该是来自那位寡妇的律师。
他打电话给他的朋友鲍勃说:鲍勃,你还记得我们住的那个农场里的漂亮寡妇吗?
是的,我记得。
杰克问:你半夜起床去过她的卧室对吗?
是的,我……我承认我这样做了。
杰克问:你是不是使用了我的名字和地址而没有告诉她你的名字?
鲍勃脸红起来,说:是的,我确实这么做过。
杰克回答道:嗯,谢谢!她刚刚去世了,并把她的农场,别墅和所有的财产都留了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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