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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个体化才能打破公司垄断暴利

出租车经营个体化才能打破公司垄断暴利

作者: 遇见的客 | 来源:发表于2018-05-14 13:30 被阅读14次

    出租车公司堪称当下中国存在价值最少,又最无本万利的中介,严格的准入审核造成的出租车公司的垄断运营,随之带来了高额的垄断收益。在一些城市,一个出租车运营许可证被炒到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天价,根本原因是政府部门严格控制市场准入,让出租车经营权成为一种投资品和利益输送方式,让出租车市场形成了异化的垄断,也因此产生了固化的既得利益群体。

    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将经营者分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这说明经营权主体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实际营运人即驾驶员,也可以是其他人。但事实上,现在全国85%以上的城市,都将出租车经营权出让给了出租车公司,而不是直接出让给司机。尽管有些城市名义上并未拒绝个体司机,但实际上却通过设置个人难以企及的高门槛,从而将个体司机挡在门外。那些给公司开车的司机尽管与个体司机干的是一样的活,并且向公司交了远高于车辆价值的“融资款”,但其所能得到的却只有可怜的一点劳务性收入,而出资部分的经营性收益则全部被公司所无偿占有。

    毫不讳言,现在大多数的出租车公司更像是倒卖出租车经营权的车牌贩子:从政府那里免费拿来经营权(少数通过拍卖方式发放出租车牌照的地方政府例外),然后再招徕自带车辆的司机们挂靠,并借此收取高额“份子钱”。除了收钱,所谓“管理”大多有名无实——司机自行出资购车,承担全部运营费用,还要莫名其妙地给出租车公司交“份子钱”,只因为作为公共资源的车牌,被垄断在了出租车公司手里。

    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在出租车领域至今是看不到的。为此,中国社科院的研究报告早就提出:出租车行业不需要高新技术投入和巨额资金,且政府收税比公司收入少得多,只要管理方法得当,出租车行业完全可以个体化。取消出租车公司,允许实质上早就是个体经营的出租车司机,在名分上也正式回归个体,到底难在何处呢?说白了,无非是既得利益,因为能开出租车公司的都不是“一般人”。此外,政府部门也担心出租车个体化,会增加管理的难度和成本。

    据悉,伦敦2万多辆出租车中,三分之二的司机是个体经营户,纽约亦是如此,全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出租车都是个体经营。我们如果能够制定严格而完善的出租车行业准入标准和管理制度,鼓励成立行业协会实施自律监督,出租车行业不可能因为出租车公司的取消而陷入混乱。相反,随着食利中介的取消,出租车司机的收入能够更有保证,坐车乘客的乘车费用也有望降低,市场竞争因此更加充分,市民打车也不会那么难,最终呈现的将是一个多赢格局

    是时候取消出租车公司暴利模式、打破出租车领域的垄断格局了。让出租车个体化,天不会塌下来。全面深化改革,至今已经啃掉了那么多硬骨头,没理由啃不动出租车公司暴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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