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1(650):以案促改教育活动
我们单位多年来,把每个周五的上午,定为机关全体人员例会时间,并且纪律要求非常严,会议通知中提到,若是有事要与局长请假,所以机关人员一般在工作能脱开身的情况下,都会按时参加,在会上布置好多工作,会学习到好多内容,了解到系统中间好多教育新动向,有时还会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一些专题教育活动。
昨天上午的例会主题是“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我们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的有关内容,以及警示篇——《贪图金钱迷方向,任性用权引祸端》,是前几年周边某县的一个同系统人员张某违法违纪的真实案例,给身边人予以严重的警示。
张某,某县本地人,前些年在任期间,利用手中权利,严重违纪,贪污受贿,收受来求他办事的人员礼金、购物卡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他贪图金钱,任性用权,酿下苦果,真是廉贪一念间,荣辱两重天!张某信念动摇,放纵自我的背后,有许多因素;他大部分受贿的礼金来源于节日期间,他在平时的工作中故意给前来办事儿的人设置障碍,让人给他送钱,才能办事,这也是他实施敛财的手段之一;另外一点,他的家风不正也为他的犯罪助了“一臂之力”,他的爱人也放松了思想警惕,从一开始就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帮着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明明知道不该收的东西,就应该当即制止他;他为别人办事儿,是自己的职责所在,不是以此为借口而大肆贪婪;如果在刚开始出现这种受贿的苗头时,他的爱人和家人,就要想到事情的严重后果,不义之财不可拿,这“烫手的山芋”会为自己的人生埋下祸根;但他非要以身试法,拿自己去触碰法律的这根高压线,最后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常言到“妻贤祸事少”,像我身边有一个朋友,两口子在日常生活中也会在原则范围内不时的为别人办成一些好事,但都是拒绝别人进家门回报以表示感谢;妻子还不停地提醒丈夫,千万不要去参加有关方面的宴请,不要收受别人的一点礼金,法律范围之内能帮多少就尽力而为帮助他们,即使是再近的亲人,也不能为了他们去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宁愿落个“六亲不认”,也一定要保持“洁身自好”!为人不能太贪,自己有工资,够吃够喝就行,不去与别人攀比生活质量的高低,这样做心里一辈子落个坦坦然然。
身边还有一个前些年的案例,案件的起因,是因为一个书商的供述,而涉及到多人被开除公职,被判刑;有几个人现在的生活过得很凄惨;他们如果当初不那么贪婪,也不会落到了现在这样不堪的地步。这件事当时在当地的干部党员中间影响很大,因为是我们身边的人,突然知道他们出现这样的情况,大家都非常的惊讶;看到他们平常风风光光的,谁能想到还有这样黑暗的背后?后来有人曾代表单位去参加了他们其中几个人的开庭,当大家看到他们以如此不堪的形象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看到了他们的悔意,肠子都要悔青的模样,但为时已晚!
姚局长在会上通过张某的案件,告诫机关全体人员,要修身养德自律,引以为戒进行反思,在自己的工作生活中,始终要依法办事,绝不能越雷池一步;看清自己前进的道路是否正确,不要给教育行业抹黑添乱,要维护好教育人的形象,不辜负社会期盼、家长高看、组织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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