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尼玛
毛裤景与史莫莱特·万的水房情事其实我是极度不愿意黑他的。
为什么呢?
因为他无聊得不像个单身狗。
爱工作,也爱撸啊撸。
能辅助,也能打野,还能五杀。
能吐,更能喝。
能把存款当成取款。
能打水,更能当上门女婿。
他的名字叫史莫莱特·万。
史莫莱特·万是我们之中黑点最少的人,但是却是我们几个最想黑一把的人。
毕业两年多,史莫莱特·万已经很久没有打水了。
那天午后,我俩徜徉在鲁东大学的校园里,看那些小情侣们虐狗。
午后的鲁大,静若止水。然而这令人昏昏欲睡的静谧却被一声巨响给打破了。正当我被这巨响搞得惊慌失措的时候,史莫莱特·万淡定地说了一句:“莫怕,是暖壶破了。”
我回过头来,发现不远处就是一处水房,年轻的男女人人提着两个暖瓶进进出出。
“瓶胆!”
史莫莱特·万闭上双眼,和煦的阳光照在他45°扬起的脸上,我看见他漂亮的睫毛上,似乎有一滴水珠在发着七彩的光。
“什么瓶胆?”
“没什么,”史莫莱特·万缓缓睁开眼,“破的是瓶胆,而不是瓶身。”
“哦。”
“瓶身破了,还能用,但是瓶胆破了,就再也无法弥补了!”他回头看着我,满眼悲伤,“就像人一样,遍体鳞伤,一样可以活着,但若是心死了……”
我看出了他的忧伤。当初自从和毛裤景在一起,他就每天风雨无阻地坚持打水,一打就是四年。无论是炎热的夏日,还是冷酷的寒冬,每天四壶水或者更多,为的就是让毛裤景每天都能喝上一口暖心的热水。或许在史莫莱特·万这个痴情的男子心中,热水,真的是能治百病的。
我多么地想拉着史莫莱特·万到眼前的这座水房里去,不为打水,只为听一听那熟悉的声音。那热水从壶底一直填满到壶口的声音,史莫莱特·万或许已经听了不下万次,但在他还没有听够的时候,他的暖瓶胆却已经永远的破了。
水是想打不能打才最寂寞,没打完的水壶只剩离歌。
“那时候水房总是很满,
水开的总是太慢,
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
转眼就各奔东西。”
毕业之后的史莫莱特·万再也没有打过水,因为毛裤景去了远方,一个热水打过去就已经凉掉了的地方。
我看着史莫莱特·万的背影,一个走路永远垂着双手不摆动的人,时刻保持着打水的姿势,虽然已经有两年多没有碰过水壶了,但是四年如一日的重复,使他形成了习惯,就像我现在依然不踩井盖,这种习惯恐怕这辈子是改不掉了。
就比如说,史莫莱特·万打球防守的时候,总是手心朝下;而我,虽然常常酒后滋事,也从未掉到窨井里过。
我又想起了那个临近毕业的夏天,那个午后,和史莫莱特·万一起在他学校里打的最后一场球。
那是我印象里,史莫莱特·万发挥最好的一次。
那时候我们都很虚,徐二已经不再是一个纯射手,而已经转变成了一个纯传球手,我和地瓜因为体重暴增也打不动了。只有史莫莱特·万,这个中学时代,人凑不够四打四半篮,四打三永远在四那一边的人,突然变得速度飞快,还能投射三分球。徐二说,那是史莫莱特·万天天打水锻炼出来的。
那天史莫莱特·万带领我们三个和对手展开殊死搏斗。他内突外投,得分如砍瓜切菜一般,就像当年的艾弗森,我们三个只能当配角。
然而,当史莫莱特·万打得正精彩的时候,他却突然摆了摆手,说不打了。然后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球场。
我们向他远去的背影看去,只见他垂着的手里多出了两个暖壶,毛裤景依偎在他的身旁,两人幸福的向着水房走去。
当时我还十分不能理解。而现在,我却明白了——热水是无限的,而时间是有限的。在那个写满了离别的毕业季,史莫莱特·万是想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打水当中。
因为打一次,就少一次。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了今世的一次擦肩而过。
不知道史莫莱特·万这辈子给毛裤景打的这几千壶水,下辈子能不能换来一场永不分手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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