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潮絮语:以下此文,是熟悉乐山史料的马琦先生写的,他在文中对现存乐山苏稽古镇的石桥“苏稽大桥”进行了明确的辨析。一些喜欢地方文化的同志,在没弄明白的情况下,把《乐山县志》民国本古市乡(现叫水口镇)中的一座“茹公桥”,张冠李戴,強行安装在苏稽古镇(那时叫怀苏乡)的石桥上(详情见乐山县志卷五建置二)。对于一个正在打造旅游古镇的苏稽,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失误,把水口地方士绅罗仕伦出资修建的茹公桥名安在苏稽大桥的名下,不仅仅是对历史的误读,希望乐山文化旅游部门赶紧研究,还苏稽大桥一个正名。
《乐山县志》《原作者按:苏稽大桥是苏稽古镇标志性的建筑,也是乐山存留至今的最大的古平梁石桥,是珍贵的文物。以下一篇学术性文章,原名《苏稽大桥不是茹公桥》,写于十年前。由于未被乐山文物部门、乐山修志办和其他有关部门知晓,也没有引起乐山地方历史文化研究者的重视。使得有关方面在介绍苏稽大桥时,将缺乏历史事实依据、杜撰的“儒公桥”、“茹公桥”说法,或著文,或标识,或导游,或宣传,推销给大众,以假乱真,混淆方志。因此,鄙人将旧作改名为《苏稽大桥不是儒公桥也不是茹公桥》,内容依旧,再次推发。希望引起有关部门和同道学人的重视。》
苏稽大桥
不是儒公桥也不是茹公桥
──评唐长寿《苏稽茹公桥》一文
马 琦
唐长寿在报刊、有关文集中发表了《苏稽茹公桥》(下称“唐文”)、《乐山的古桥》两文(分别载乐山市《三江都市报》电子版,2010年7月15日、2009年11月26日;同载文集《远去的轍痕》,2010年版),并传播于网络。唐文对乐山古桥“苏稽大桥”作了一番“考证”:证明苏稽大桥为“儒公桥”,后改口为“茹公桥”,是清代乐山县一位叫“茹金”的知县建造的。其文不仅观点不能令人信服,而且存在编造论据,杜撰历史的错误。这样的文章散布社会,令人捧腹事小,带坏文风事大。为了去除虚假,校正谬误,笔者觉得有必要就唐文谈点意见。
唐文的体裁为“掌故”(发布于报刊的“掌故”栏目)。掌故者,《辞海》:“①旧制;旧例。”“②汉代官名,掌管礼乐制度等的故实。”《文选•司马相如〈封禅文〉》:“宜命掌故,悉奏其仪而览焉。”马端临在《文献通考·总序》中说:“凡叙事,则本之经史,而参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说之书,信而有征者得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凡论事,则先进当时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诸儒之评论,以至各派之燕谈,稗官之记录,凡一语一言,可以证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者,则采而录之,所谓献也。”故“文献”一词,在他看来是有价值的文字材料。掌故有记录在文献载体之上的,也有口头传说的,两者共同组成了掌故体系。总的来看,有关学者一般都认为“掌故”是文献的一种,具体地说就是历史文献,即文史资料。(注:马端临(公元1254~1340年),宋元之际著名的历史学家。字贵与,一字贵舆,号竹洲。饶州乐平人。右丞相马廷鸾之子,宋元之际著名的历史学家,著有《文献通考》、《大学集注》、《多识录》。)
可见,我们通常所谓的“掌故”,应该是关于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人物、典章制度的事和传说,有些是有文字记载,有的是口头流传。但是,绝不应该虚构、编造。而唐文恰恰在这一点上乱名,将史实变成随意编造的小品文学。
苏稽大桥建于清代道光二十五年,即公元1845年。桥系平梁桥,所用石条基本上是宽0.55米、厚0.38米、长5.5米左右的细质红砂石。苏稽大桥桥身长92米,宽4米,16座桥墩,加河身泊岸,承载桥梁条石119条,共17孔。苏稽大桥是乐山古代大型桥梁之一,也是乐山市域内现存最长的一座十七孔平梁桥。
苏稽大桥建于峨嵋河上,连接东面的葛老场、沙嘴场与西面的苏稽场,是古代乐山通往峨嵋官道上的一座重要桥梁。但是并非如唐文所言:“从乐山往峨眉山入大凉山区,此桥是必经之地。”真实情况是:乐山进入大凉山经过峨嵋,再通过青龙场(古代),从峨嵋后山翻土地关,进入峨边地界(原凉山地区)。这仅仅是乐山进入“大凉山”的道路之一。乐山经由峨眉山进入大凉山区的主要道路,却另有两条:① 乐山沿大渡河西南向,经沙湾福禄进入“大凉山”,此乃唐代以来的通道。唐代剑南西川节度李德裕领兵平叛就走此道。②由夹江渡青衣江到峨眉山再进入“大凉山”。
另外,唐文又进一步提出:“再说大点,著名的阳山江道上最大的古桥还是苏稽石梁桥。”认为苏稽在阳山江道上。阳山江是古代对今大渡河的别称。唐文是把苏稽大桥所在的峨眉河算作古代的大渡河支流,不管这一判断是否正确,按照唐长寿的逻辑,所有在大渡河流域的道路,通通都应该算作阳山江道。根据这一结论,属于大渡河流域的雅安西部地区,通往大凉山的所有道路也应该属于“阳山江道”。再推而广之,大渡河属于岷江支流,因此,古代从蜀地到大凉山的道路全部都可以称为“岷江道”!此论显然荒谬。乐山到苏稽到峨眉山,进入大凉山。其路线,陆路主要是从乐山出发,渡过青衣江后到苏稽场,然后沿峨眉河的道路到达峨眉山。峨眉河与大渡河之间还隔了一条临江(在古代和当今,其水流量不亚于峨眉河)。苏稽大桥距离大渡河2.5公里,距离青衣江是2公里。那么,究竟应该算作“阳山江(大渡河)道”还是算作“嘉陽驿道(沿青衣江从雅安经洪雅、夹江到乐山的古代官道)”?
唐文又断言:“石料全采用雅安所产雅石”。雅石,就是雅安产的石头?那么,按照这种逻辑,意大利建筑的大理石,米开朗基罗的大理石雕像,石材一定来自云南?
唐文告诉大家:“桥在民国《乐山县志》中有记载:怀苏乡苏稽大桥,距城三十里,道光二十五年建,达夹江、峨眉。道光二十五年为1846年。也就是说,桥始建于距今164年前……桥历时一年建成……”这一段话有编造之嫌。唐长寿将“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认定为苏稽大桥的始建年代,谬也。如果不是未弄懂“成立”的词意,就是以之曲证苏稽大桥是“茹”县官建筑的桥梁。我们只要引用县志原文,一看就明白。《樂山縣志》卷五·津梁:
名称:苏稽大桥;距城里数:三十里;成立年月:清道光二十五年;通达处所:夹江、峨眉;
非常清楚,清道光二十五年是建成的年代。“成立”一词,“成”与“立”同义,是成功建立的意思。《经籍籑诂》卷二十三:“成……成功者。营造之功畢也。”卷一百三:“立,成也。”“立,成功也。”至于接下来,唐文说苏稽大桥的建筑“历时一年”,就属于想当然了。
唐文讲“以前设渡口,来往行人全靠船渡,常有船翻人亡之灾……”此话缺乏根据。道光二十五年建成苏稽桥,能够就此断定以前从未有桥吗?比如,能说现存淩云后山石堂溪处大石桥,建成以前无桥吗?非也。《乐山县志》载:“凌云(乡),大石桥,二里,清道光五年建。通犍为、荣二县。金山寺袁玉亭独立重修,古名青衣桥。”说明建造大石桥前,曾有一座“青衣桥”。大石桥是“重修”的。再如張公桥,《[清•同治]嘉定府志》:“張公桥,县北,古竹溪桥也,上川南道张能鱗重修。”证明现张公桥也是“重修”,建成以前有“古竹溪桥”。今日五通至竹根滩的大桥,上世纪九十年代建筑,此前无桥吗?有,是浮桥。刘邓大军所部进藏前,在竹根滩集训,就是从浮桥通过。峨嵋河苏稽段,平时水流平缓,无危险,难以出现“常有船翻人亡”现象。而涨大水時,桥被淹没很深,根本不能行人,也无船摆渡。所以,唐文所言“船翻人亡”,肯定指平常水位出现的事情(才会有建了桥,没有再发生翻船的说法)。另一方面,我们翻遍有关史料,未见有“船翻人亡”的记载,可知,此场景也是想当然。
唐文说:“当时的乐山县知县为此到苏稽现场办公,决定建石桥一座。”根据呢?
唐文又说:“老百姓自然感谢县大老爷这一德政,县大老爷之名‘儒’,便因其名将桥称为‘儒公桥’”。“后人记作‘儒公桥’ 看来是抱错膀子了。”“因此,今后说到苏稽石梁桥,我们应该记往的就不是什么并不存在的一位名‘儒’的县大老爷,而是一位姓茹名金的知县了。”这又是想当然编造。首先需要指出:唐长寿混淆了“姓”、“名”,把姓与名当成了一回事。姓,[汉]许慎《说文解字·卷十二》:“人所生也……从女从生,生亦声。”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白虎通曰:姓者、生也。人所稟天氣所以生者也。吹律定姓。故姓有百。按,《詩经·国风·周南·麟之趾》:‘振振公姓。’傳曰:公姓,公生也。‘不如我同姓。’傳曰:同姓、同祖也。昭四年左傳。” 而名,许慎《说文解字·卷二》:“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名,自命也。《祭統》曰: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此許所本也。周禮小祝故書作銘。今書或作名。士喪禮古文作銘。今文皆爲名。”故“姓”与“名”不可混淆,这是普通人都知晓的常识。但是唐文却混为一谈。做学问的人,不知“姓”、“名”之别,要闹大笑话。况且,在《苏稽茹公桥》、《乐山的古桥》两文中,“姓”、“名”之辨,乃关系作者通篇“考古成果”。因为,他引证的“典籍”、“掌故”,没有名“儒”、“茹”的“县大老爷”,只有姓“茹”的“知县”。根据唐文得知,“儒”、“茹”皆是口音,否则,何必费神劳力证明“儒”、乃“茹”之误。老百姓口头上说是“Rǔ公”,为什么一定是“儒公”?如果口音是“儒人”、“儒生”……还可勉强认定为“儒”,但并非如此。而且,老百姓说“儒公”,就是县大老爷,那么,竹溪桥,难道就是以姓竹的县大老爷命名的吗?再,为什么又一定是县大老爷修的,而不是府台大人修的呢?毕竟張公桥就是上川南道布政司参议张能麟修的。唐文是以当今市政建设的组织程序来套古人。并且,县大老爷建了“乐山最大的古桥”,焉有不记载的道理。其他“有功的地方长官”都作了记载,唯独忽视茹金?古代建桥,是积德的善行,谁能拿出钱来(或谁能主持募集到钱)谁就可以召集工程班子修建,根本不用逐级审批,更不用县大老爷“现场办公”。退一万步说,纵然苏稽大桥有“茹公桥”之名,也未必就是茹金所建。《[民国]乐山县志》记载,古市乡(现水口镇)与苏稽之间,有一座“茹公桥”,“咸丰五年建。通苏稽、沙嘴、葛老三场。怀、古两乡绅商罗仕伦等建修。”还记载有一座“苏公桥”,“光绪三十一年重修。此桥係铁索桥。罗仕伦建,大水冲坏,謝镜湖募建。”看看,这两座桥虽叫“茹公桥”、“苏公桥”,但是,皆非姓“茹”、“苏”者修建,都是苏稽、水口(清末民国时期,苏稽属于“怀苏乡”,水口属于“古市乡”)人罗仕伦等建修的。所以,唐长寿的证明方式,明显错误。
茹金修建过桥吗?没有任何记载。那末,怎么能断定苏稽大桥就是他建造的呢?就因为他是当时的知县!如此一来,乐山城所有重要建筑都可以找到建造者,文庙、龙神祠、老霄頂的建筑、大佛寺、烏尤寺……只要查查当时的知县、知府是谁就晓得了。真是堪称考古速成妙法!古代桥梁命名,大概有几种习惯:1、出资者。如凌云乡的“王氏桥”(《乐山县志》:“王氏桥,同治七年建……橋在棬兒凼,凌云鄉人王德一独立修”);2、主持建筑者,如張公桥为上川南道布政司参议张能麟主持建筑;3、桥梁所在地名、河流名以及附近著名建筑等,比如青衣坝的“青衣桥”;4、以祈福佑之神圣,如“观音桥”、“真武桥”等;5、尊上恭敬,以功能为名的,如“承宣硚”,等。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唐文罔顾历史真实,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来任意删减或“创作”史料:为了证明是茹金建桥,竟然剔除与茹金同年先后为知县的范涞清。《[民国]乐山县志•卷八•官师》知县目下载:“范涞清,廣昌監生,二十五年署。茹金,漢陰廰進士,二十五年署。王啟芳,興華舉人,二十六年署。”所以茹金是在道光二十五年,接任范涞清为知县,于次年(道光二十六年)交印与王啟芳离任,只作了一年的乐山知县。同时,根据我们前面所引《乐山县志》记载:道光二十五年,苏稽大桥已经“成立(建成)”!纵然苏稽大桥是县大老爷建造的,而且建造了一年,但是不管算哪头,怎能说是茹金而不是其他两位知县建造的呢?唐文回避历史事实,故意“删除”了茹金前后二位知县,以此为自己观点服务的大胆作派,令人吃惊。
成了笑话 荒诞的解释唐长寿在“考证”中,采用了逻辑学中编造“论敌”观点的手段。为了证明苏稽大桥是茹金县官所建造的论点,自己先无中生有,先编造一个叫“儒公”的“县大老爷”建苏稽大桥,又伪造出“另有一说,说是苏稽大桥建于咸丰八年”。然后就煞有介事地考证咸丰八年无“知县名‘儒’”;“苏稽石梁桥就不是建于咸丰八年……”于是肯定苏稽大桥,就是乐山县姓“茹”县官建造的“茹公桥”。请看唐长寿数月内发表在同一报刊同一栏目(《三江都市报》“掌故”专栏)上的另一篇“考证”文章《乐山古桥》:“不过,总的来说,桥还是男人建的桥气派,苏稽的儒公桥就是一例。儒公者,主持建桥的县大老爷也。桥建在穿场而过的峨眉河上,是一座石板平梁桥,建成于清咸丰六年(1857年)。”看看,他所驳斥的“儒公桥”一说,原来是自己“生产”的。这种伪造论敌观点的作风,是学术界所不齿的。
通过核查史实,检阅典籍,唐长寿《苏稽茹公桥》一文,是一篇为了标新立异的虚假考证文章。其采用的手法是不顾事实,编造历史,篡改史籍,演“双簧”。这种学风应该受到历史考古界学人的鄙夷。
(唐长寿发表于《三江都市报》“掌故”栏目前后矛盾的两篇文章:
1.《乐山古桥》2009年11月26日
2.《苏稽茹公桥》2010年7月15日)
写于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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