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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莎菲女士的日记》

读《莎菲女士的日记》

作者: 危微 | 来源:发表于2023-03-16 17:22 被阅读0次

    丁玲以日记体写了莎菲女士——二十岁,远离家乡,患了肺病,总是咳嗽,拥有大她四岁在她眼里却是弟弟苇弟的爱,拥有对她不离不弃包容她关爱她的朋友毓芳和云霖,拥有只要她想要就能得到满足的物质生活(她除了看书,就是写日记,不需要工作和上学。因为养病。所以,她有大量难以排解的孤独寂寞时光)。

    她拥有爱情,但是,她认为苇弟的爱太幼稚,她嫌弃,特别嫌弃苇弟的哭。她渴望真正的爱情,渴望能让人不顾一切的狂热爱情。就如她不赞同毓芳和云霖因为害怕生小孩不住在一起,她嘲笑他们的禁欲主义。

    苇弟爱她,在她看来,他的爱柔弱,自卑,她不喜欢。她一直以怜悯的眼光看待他,让他以后遇到真正值得爱的人。而那人,一定不是她。

    二十岁的她被来自南洋的凌吉士吸引,因为他“欣长的身躯,白嫩的面庞,薄薄的小嘴唇,柔然的头发”和“捉不到的丰仪”。

    她爱他,在日常接触中,用尽了她所知道的所有欲擒故纵的手段,受尽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煎熬,终于在下定决心要搬离住所,远离凌吉士的那天晚上有机会得到他,却因为了解了他的不良品行推开了他,恶心得想吐,却又后悔自卑得不行,宁愿孤独死去。

    日记,从十二月二十四日写到三月二十八晨三时,历时整整三个多月。有时一天一篇,接连写了;有时隔一天两天或隔几天一篇;有时一天一两篇。有的篇章很长,比如第一篇和最后一篇,2000字左右。有的很短,比如三月十八这篇,只有13个字。可见,每篇日记篇幅安排比较灵活,可长可短,完全取决于作者对内容的把握,取决于故事情节、内容和表达主人公情感的需要。

    日记体,让莎菲的情感得到宣泄,在朋友面前撒娇,在苇弟面前高傲,在凌吉士面前怯懦。

    小说在叙述事情之间插入大段大段内心独白,语句精炼,短句居多,使人物情感展现得淋漓尽致,显得铿锵有力又充满柔情蜜意,表现出了莎菲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

    丰仪的外表下却有一颗猥琐的心灵。短短两三个月的接触,莎菲就把凌吉士的内心看得一清二楚,他留恋勾栏场馆,在户外与陌生女子追逐嬉戏,家里有老婆。他贪恋钱物,热爱社交和能充面子的物质生活。

    凌吉士志趣与莎菲迥异,但莎菲还是不顾一切爱上了他。二十岁女孩为爱情不顾一切的思想和行为在作者笔下暴露无遗。

    读这部小说,我总觉得这不是小说,而是作者在写自己每天的生活——太过真实。

    为了能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凌吉士的爱,莎菲忽然搬家。为了见到凌吉士,她一天去毓芳家几次。接近凌吉士的借口和这个年龄的姑娘一样——为了学英语,最终却一点儿英语都没学。多愁善感,爱哭,不能喝酒又喝,在医院因为护士谈凌吉士既骄傲又妒忌。在日记直白描述对爱情,对肌肤之亲的渴望。

    为了离开凌吉士,她又忽然要搬家。因为即将忍受孤独,有后悔不已。

    二十岁的莎菲,代表了二十岁陷入爱情的女孩特性:坚定又冲动,迟钝又敏感,执着又善变,自信又怯懦,固执己见又自怨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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