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争,反而无人与之相争。
原文:“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这句话表示,圣人没有为王之心,但他谦卑无私的品质却征服了大家的心。所谓谦卑,本质是不争名;所谓无私,本质是不争利。这“名利”二字是世人最看重的成就,如果一个人把名利放下,拼尽全力为天下服务,这种品质将折服所有人。
最后,他越不争,大家越想推举他;他越无欲,大家越会拥护他。他虽然无心于高位,但天下人都乐于奉他为主。他身上汇聚着天下人的爱戴,还有谁会与他相争,又有谁能与他相争呢?所以说“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人生在世,竞争无处不在,如何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是一个彰显大智慧的命题。老子用“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讲透了竞争的本质,也说明了一个真相:不争才是最大的争。
但世人无法不争,因为世人有“我”——只要这个“我”在,人就要为“我”谋划,比如为我的名声、我的事业、我的子女、我的健康……这个“我”的作用就像一把刀,会将我们与整体割裂,然后每个人都在为自己那个或大或小的圈子而算计,并觉得这样才是对大家的爱。
但这只是停留在了道德仁义礼那个“义”的层面,因为他爱的人有限,所以能量也有限,智慧更加有限。什么是“义”?所谓“义”就是指裁决是非的判断,有“义”在,人就必然有所作为。但这个裁决是出于他自己这个团体的需要,所以,如果他按自己制定的规则去赏善罚恶,必然有失公允。
即使这个义,从哥们小义扩大到民族大义,也未必具有普适性。因为,只有能达到大道层面的“义”才是正义——正义是天经地义,是依道奉行,所以对万物众生毫无偏颇。能守护正义,民族大义才有意义;若没有正义,所有行为只能算意气用事,必然是顾此失彼,最后保护了多少人,就会伤害多少人。然后,被伤害者也必会用自己的标准来裁决他,这个结局就成了冤冤相报何时了。
所以,修不争之德,必须修无我之法。无我是道的特性,放在人心里就是无欲无私。一个无我之人,他广大到能容纳一切,温暖到能滋养万物,他没有一点争的概念,因为每个存在都和他是同一体。与他在一起,他比我们自己更善于让大家获得长久利益,这样的人谁会去与他相争?我们保护他、珍惜他,还来不及呢!
所以说,不争才是最大的争,不争反而无人与之相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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