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1.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类与类的一种关系,是一种“is a”的关系;
注:java中的继承是单继承;
2.继承的好处:
子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实现代码复用;
3.语法规则:
class 子类 extends父类
例: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
}
方法的重写:
如果子类对继承父类的方法不满意,是可以重写父类继承的方法的,当调用方法时会优先调用子类的方法。
语法规则:
a.返回值类型
b.方法名
c.参数类型及个数
都要与父类继承的方法相同,才叫方法的重写。
继承的初始化顺序;
1.初始化父类再初始化子类;
2.先执行初始化对象中的属性,再执行构造方法中的初始化;
具体:
先执行父类的属性初始化,再执行父类的构造方法,再执行子类的属性初始化,最后执行子类的构造方法;
final关键字:
使用final关键字做标识有‘最终的“含义;
final可以修饰类,方法,属性,变量;
final修饰类时,类不可以被继承;
final修饰方法时,方法不可以被覆盖(重写);
final修饰属性时,则该类的属性不会进行隐式的初始化(类的初始化属性必须有值)或在构造方法中赋值(二者只能选其一);
final修饰变量,变量只能赋一次值,即变成常量;
super关键字:
在对象的内部使用,可以代表父类对象。
1.访问父类的属性
super.age
2.访问父类的方法
super.eat()
super的应用
子类的构造的过程当中必须调用其父类的构造方法;
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则系统默认调用父类无参的构造方法。
如果显示的调用构造方法,必须在子类的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如果子类构造方法中既没有显式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而父类又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则编译出错;
Object 类
Object是所有类的父类,如果一个类没有使用extends关键字明确标识继承另外一个类,那么这个类默认继承Object类;
Object类中的方法,适合所有子类;
1.toString () 方法:
在Object类里定义toString ()方法的时候返回的对象的哈希code码(对象地址字符串)
可以通过重写toString() 方法表示出对象的属性;
equals()方法:
比较的是对象的引用是否指向同一块地址。
Dog dog=new Dog()
一般情况下比较两个对象时比较他们的值是否一致,所以要进行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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