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是早起收到“语文老师”发给我的一大段文字,大意是有空多顾顾家里,多看看别人在干啥。天天写这些有人给你钱花吗?。。。好自为之。
我对“好自为之”这个词深恶痛绝,就好像你要站在制高点对我下审判一样,我不明白,在你这里,我何罪之有。
说到为何喜欢写字,我觉得她更像我的知己,愿意无条件倾听我的想法,分享我的喜悦,化解我的悲观情绪。
尽管我清楚的知道,负面情绪无效,可那并不代表一个人不会有负面情绪。
我把文字写在这里,如果审核通过,就说明她们没有大方向的错误,对吧?
那写是我的事,看就是读者的事,不喜欢看就忽略就好。一定要细致看完了,再一字一句的拿来评判对错吗?那么能评判对错,可以自己去写评论参与啊?!
我真的没有想过,喜欢写字会成为一种罪过。
可是,我仍旧会继续写,因为好不容易找回的自信和目标,我不会轻易放手的。
就算在他们眼里,这有多“不务正业”,可在我看来,这是我的梦想,是我的希望。
继续加油!!!!!
分享我遇到的美景,写下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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