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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拖欠三千万工程款,中建三局西北公司:债权债务不明确,已超付过

被指拖欠三千万工程款,中建三局西北公司:债权债务不明确,已超付过

作者: 陕西蜗牛 | 来源:发表于2019-12-03 17:19 被阅读0次

  西安的何先生,是陕西大唐实业公司一位股东,作为分包施工企业,参与了延安市级行政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负责外墙装饰。

  让他难过的是,工程三年前已完工,按照合同约定,总工程款估价9300万元,目前只收到5658万元,其余款项,总包方中建三局却未完全支付。

  何先生无奈,只能网上发文,同时加盖自己公司红色公章,声明内容真实有效,对帖文负法律责任。

  11月28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涉事中建三局西北公司,对方否认存在拖欠情况,称已经支付完相关施工建设款项。

  【1.合同】金额9300万

  何先生提供三份合同协议,分别涉及延安市级行政中心1#楼、服务中心1#楼、服务中心3#楼外墙装饰分包。

  工程合同(含补充协议)工程价暂估分别为3500万元、3500万元、2300万元,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5月。

  当年地方报纸报道证实,延安市行政中心项目进入装修阶段。

  按照合同质量标准要求,确保长安杯、争创鲁班奖。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三份合同协议均无落款日期,其中一份明确为另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另有一份2300万的合同没有编号。但是,上面均有中建三局和陕西大唐实业公司合同专用章。

  何先生说,为了能按质按量如期完工,他们公司召集人马、采购玻璃等材料,抓紧施工,到2016年工程验收完工,中建三局西北公司却未如约付完款。

  【2.讨账】跨度有三年

  何先生说,三年多的催款过程中,对方一直宣称甲方(建设单位)没给决算付款,所以他们才不能给付结算款。

  为此,大唐实业公司多次给中建三局西北公司发函件和决算报告,希望厘清具体欠款,以及何时付款,但是一直没有文字性结论。

  在网上声讨文中,他们指称,“作为一个央企,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去做,不能没有诚信、损害施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何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在发文前,他们以前同时找过国资委,也在国家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上进行过清欠登记。

  他说,在每年9月份开学季,或年末,也会前往讨账,原因是可以以民工子女开学要学费,或年终结算为由头。

  “偶尔也会给一部分款项,已付款项5658万元,仍有3千多万未付,没有解决实质问题。”

  【3.回应】已超付过程款

  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中建三局西北公司相关负责人否认拖欠工程款,直指网文不属实,将给平台方发函。

  关于合同金额,他解释说,“合同是个概数,应该以实际核算、完成工程量计算,而按照业主一审审定,是6300万-6500万的样子,这个金额已支付完。”

  西安一家自媒体公司接到自称中建三局西北公司方发的情况说明,“据我商务部消息,分包过程累积7千多万,我方已累积付款7千多万,支付比例为99.3%,按照过程累计结算,不存在拖欠。”

  说明信息还称,“业主方目前支付我方的结算金额仅68.8%,远低于我司对大唐实业的付款比例,我司已超合同付款比例支付工程款。”

  律师函说明三个信息:1.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总金额为5800万,并非9300万元;2.最终结算未能办理是因为大唐实业公司,债权债务上不明确;3.中建三局西北公司已超付过程结算款,不存在拖欠。

律师函指称,大唐实业公司严重歪曲事实,虚构中建三局西北公司欠款,侵害了西北公司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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