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遗憾地说,这是我第一次读毛姆。以前读书会曾有人分享过这本书,在群里,大家纷纷以“愿你抬头能看见月亮,低头莫忘脚下的六便士”互相鼓励,导致我产生了一种错觉:这是一本讲述关于梦想与现实的书籍,因此兴趣了了。上周五准备去弄头发,想从单位阅览室翻本书带着读,从满架各种爱情心理学、营销学和东野圭吾之间,带了这本,结果欲罢不能,第二天就读完第一遍,这周一开始二周目(二周目还没刷完)。
月亮与六便士坦白说,我不喜欢封面“仰望月亮时,莫忘脚下的六便士”这句话。倒不是说这句话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这句话代入了译者本身的价值观,堂而皇之地写在封面,强行代表作者或者书中传达的价值观,在我看来是有很大的谬误的。
翻豆瓣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则短评:价值观不对,负分滚粗。有些人的月亮,还不值一便士。然后给这本书打了一星。还有几十人点了有用。哑然失笑。难道读书是为了找到“对”的价值观?哪些又是“对”的价值观?“对”和“错”由谁界定?只有宣扬“对”的价值观的书才值得读?
恐怕在许多人眼中,符合大众价值体系的价值观才是正确的,甚至符合自身价值标准的才是正确的,与此不同的都是异类。
这本书就是关于这样一个与普世价值体系相悖的人的故事。通过第三者视角,即“我”的讲述,从伦敦到巴黎到马赛到遥远南太平洋的塔西提岛,“我”或直接接触,或道听途说,拼凑出了斯特里克兰德离经叛道之后的经历。
出走前的斯特里克兰德是平庸无趣面目模糊的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出走后的斯特里克兰德自私,冷漠,形象却越来越清晰:因为生活无着越来越瘦轮廓越来越清晰,眼睛愈发明亮鼻子愈发庞大。身边倘若出现斯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我大概也会像书中的人们一样揣测他大概是猪油蒙了心自找苦吃,尤其发生了斯特罗伊夫夫妇事件之后,绝对会敬而远之。然而读书时,我由衷地羡慕斯特里克兰德。生活中有太多时候,我们被欲望捆绑,想要得到的东西太多,让我们面临压迫甚至屈辱的时候,都没有办法说出一个“不”。我不要,我不想,我拒绝。在说出这些话之前,我们要反复掂量,我们会因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们是否能够承受随之而来的后果,我们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斯特里克兰德做到了。他放下了一切:爱情、亲情、事业、荣誉、尊严,不顾一切地去追寻理想,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绘画。这大概是我们大多数人穷极一生也无法做到的。
励志电影会怎么演?——他成功了,绘画得到认可,画展大获成功。观众鸡血满满回家写辞职报告追寻梦想。相比之下我更喜欢毛姆给他安排的结局。他绘画。得了绝症之类的都无所谓。身体是什么?是工具,是完成想要表达的东西的工具。在南太平洋那个小岛上隔绝的、偏僻的小屋里,他完成了伟大的绘画,即便最后瞎着眼。瞎着眼看自己的画共处,用身心感受一切。然后呢?要求阿塔在他死后将这伟大的作品付之一炬。我追寻的从来是我想追寻的,也只是我想追寻的,别人的评价,世间的认可,都不重要。
追寻的过程远比结果重要吧。这好像是平庸者的自我安慰:终其一生,能够获得“成功”的人有几何?忽然想到几年前看过的日剧《火花》。平凡人的坚持与挣扎,即便没有获得成功,也值得尊重。
我欣赏这种纯粹。并不是说我只认可这种价值观。用书里的这段话来说吧:“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欢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磅,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所以,你尽可以追逐月亮,也可以追逐六便士,或者仰头追逐月亮,俯首拾得六便士,只要那是你发自内心想要的东西,就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