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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常见的夫妻关系

四种常见的夫妻关系

作者: 释博嘉 | 来源:发表于2018-05-21 16:49 被阅读0次
    四种常见的夫妻关系

    1.以丈夫为主导的婚姻关系

            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大男子主义”,丈夫主要负责赚钱,妻子大部分时间照顾家庭,夫妻双方的主要生产力在丈夫肩上。当丈夫的收入(即赚钱的能力)通常来说是可以维持一个家庭的基本开支,同时妻子也能有时间照顾好自己的家庭以至于双方的父母和孩子。

            优点:夫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双双把家还。

            缺点:当丈夫的收入大于或远远大于妻子的收入时,夫妻双方在经济上失去平衡,丈夫可能会出轨。当丈夫的收入低于维持这个家庭的基本收入时,整个家庭可能会陷入经济危机。

            对策:丈夫定期把一定的收入交由妻子管理,统一调配家庭开支(具体多少视每个家庭的情况而定)。同时妻子可在照顾好家庭的前提下,寻找各种正规的兼职渠道和理财手段来增加自己收入(如保险、微商、代购、各种理财产品等)

    2.以妻子为主导的婚姻关系

            与第一类相反,妻子撑起了“半边天”,成为家庭主要收入的生力军。此时丈夫或做起了“超级奶爸”,左手抱着孩子,右手拿着拖把。如今职场上的“super  women”也渐渐崭露头角,甚至有些women做了老板,大显身手,翻身做了主人。

            优点:作为男性的丈夫因为体力上的优势,能从容应对各种家务活(如带孩子、做饭、换灯泡、俢水管、修电视等),减少了妻子的身心疲惫。

            缺点:丈夫长期在家,出去可能会在哥们面前抬不起头,社会地位降低,具有一定的舆论压力。

            对策:树立“时代不同了,谁挣钱都一样。”的观念,想想天蓬元帅进高老庄,苦苦累累好几年,新时代大丈夫能伸能屈。同时“女强人”回家应后收回“巾帼英雄”的姿态,让丈夫切身感受到您女人的一面,女人不止一面喔。

            3.互生(共存)型婚姻关系

            彼此各自有收入相当的事业,如丈夫是医生,妻子是公务员;或者夫妻拥有共同的事业,如一起开了个夫妻店;在收入上,夫妻之间难分伯仲,互相支持又互相制衡。但这个家庭如果少了丈夫或妻子的努力,又没办法维持下去。

            优点:彼此都经济独立或共存,不需要依赖对方,家庭收入稳定,一般情况下,能从容应付家庭生活中的一切开支。

            缺点:夫妻在工作或忙事业的时候,可能没办法很好的照顾孩子,甚至失去陪伴孩子成长的时间,这一点在孩子刚出生的那几年犹为明显。

            对策:在夫妻双方的父母身体健康、时间充裕的前提下,让自己的父母帮忙照顾自己的孩子。

            4.互伤型婚姻关系

            婚后感情生活不健康,经常出现吵架,家庭生活不和睦,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这种持续不良的婚姻关系,对彼此甚至孩子都是一种伤害。原因很多,如1.中提到的丈夫出轨或妻子的见异思迁、夫妻感情不合、双方的家庭不合等。

            对策:及时调整婚姻关系,在不良的婚姻关系中“止损”。学习各种心灵、家庭关系、婚姻关系的知识(以上三类也很有必要学习),尽力挽回这段不良的婚姻关系,必要时可以选择离婚。

            至于不良的互伤型婚姻关系是怎么导致的,我们下次接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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