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备完课,我站在阳台上,看到我阳台上的花草葱葱郁郁,闻到风里飘散着阵阵花香,听到窗外的鸟儿清脆的歌声,一种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顿时幸福感逸满我心头。
仔细想想,我似乎租住在任何地方,都会很快喜欢上它,都会从中找到幸福感。记得,我刚出来工作,租住的地方,是在大马路边上的一栋房子的顶层。那是房主加盖的两间铁皮房子。因为在顶层,又是矮小的铁皮房,还靠近车来车往的大马路。为此,夏天的时候,住在哪里会特别炎热。我有好几个晚上,因为天气炎热到无法入睡。此外那房子的门是破旧的小木门。随便什么人从外,只要稍加用力,就能把那木门推开。木门外是另一家房主的种菜的菜地。他们时常上来打理他们的菜。他们家有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和一个傻傻的小孩,时常上来追赶他们放养在菜地里的小猫。有时候是在三更半夜上来,直把我家的门弄的砰砰直响。我会被他们惊醒,但却不感到害怕。我感到更多的是幸福。住在那里,轰隆隆的汽车声,把床都震动了,我却喜欢上了躺在床上听来来往往的车流声。我经常为自己拥有这么一个独立的居所感到幸福。后来,我因为与同学合租的缘故依依不舍地搬离了那里。
我的第二个租住的居所,是在一个偏僻的巷子里。虽然偏僻,但我很快就喜欢上了那里。我喜欢那里的后山,喜欢那里充满阳光的阳台,喜欢那里的邻居,甚至喜欢上了那黑漆漆的夜晚小巷。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又不得不搬到现在我住的这个地方。
现在这个地方,是我第三个租住地。这里也偏僻,也有黑漆漆的小巷,屋子️黑旧。但我也很快就喜欢上了这里。我喜欢这里窗外的大树,喜欢这里窗外围墙上爬满的牵牛花,喜欢这里窗外的鸟叫声,喜欢这风里时常带着花香,喜欢这巷子里的漆黑与宁静。
总之我喜欢我租住的每一个地方。噢,原来喜欢是我爱上生活的一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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