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心中都存在着一个读书梦,像是幻想,又像是奢侈,读书是让人开心的一件事。
记得上小学那会,手机的使用率还不是很多,放学回家最喜欢的就是看故事书了。什么《伊索寓言》,《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啊等等。这些童话寓言故事充满着我的童年,虽然可能当时还不是特别明白童话里所包含的寓意,但是总觉得故事是吸引人的。
小学时期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汤姆叔叔的小屋》。在书店买来这本书后我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把它看完了。说真的,故事具体的情节我大致都差不多忘了,只记得是一名叫汤姆的黑奴被辗转卖到不同地区所遇到的一些事情。当时看书完全是看故事情节,对文中汤姆的善良和命途多舛的人生表示心痛。现在回想起来却是想到美国延续了多年的罪恶的奴隶制度。像是《为奴十二年》里的所罗门一样,那个时期被残酷奴役的黑奴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还有很多,但能像汤姆一样即使面临农场主的毒打,剥削,仍保持着对人世间的热爱,这是多么伟大和豁达的胸怀啊!
上了中学,高中,读书开始变成一件奢侈的事了。农村的孩子要想有出息,就必须多努力学习。生活逐渐被繁重的课业所代替。这在敏感的时期,甚至是读一本《意林》《读者》的书刊都要偷偷进行,以免被老师发现所收走。语文课本全是另外一种读物了吧,里面简短的文章及书本后面附带的四大名著选节文章,读来都让人爱不释手。
人都说饱读诗书气自华,书读的多了,心里也多了一份不一样的见解。有的时候我们读书并不一定是为了研究它。像《红楼梦》,说真的,有多少人能像教授一样细细品味贾府的衰忘,大多数人不过是看故事情节,看人生百态,只为阅读,不求甚解而已。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随着年龄的渐长,我们曾经读过的书会随着我们人生阅历的增加而变得沉淀。我们进去了社会,懂得了生活的艰难,才能更好的理解余华《活着》中福贵的人生百态,酸甜苦辣。我们组建了家庭,经历了家长里短,才明白不是人人都能像《小妇人》一样,能做的很好。我们渴望爱情,但不一定能像《简爱》一样,即使平凡也能遇到懂她的罗切斯特先生。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的时代,没有《双城记》中巴黎革命时期的动荡与不安,也不能深刻领会“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所包含的深意。
现在网络社会越来越发达,充斥着人们身边的是各种各样的网络小说,穿越到,悬疑的,科幻的,甚至是腐文。网络小说拓展了人们的想象力,我本人也常看。但相比于文学书,它太活泼了,像是一个逐渐长大的孩子,正慢慢的占据我们的生活,与之对应的,传统书籍仿若一个耄耋老人,正走向狭窄的角落了。
或许是我的思想太过于消极和无奈。我也明白时代在变化,在快速发展,传统的纸质书籍已不能适应快节奏的生活,可移动掌上阅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到我心中还是存在一个念想,希望能在一个休闲的午后,品一杯香茗,静静的看一本书,让心静下来,感受不一样的思想和领悟,那该是多么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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