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喜欢侠盗这个角色,至今仍有侠客情怀。说起来,我也是偷过东西的,小学的时候,还是两次。
第一次是和几个伙伴一起,在超市里面,发现了一盒很好看的便利夹,当然对于没有零用钱的小学生来说,这种恐怕没有任何实用性的东西也就只能看一看了。可偏偏那盒夹子是伙伴“看中”许久的,还特别“义气”的叫上了我才准备“动手”。
当时我特别紧张,根本不敢拿,生怕下一秒警察叔叔就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犹豫好久,又觉得不能在伙伴面前丢了脸,就借口说给他们把风,站在他们身后。看着他们在货架边儿上有些笨拙的动作,我其实腿都软了,哪里还顾得上把风这回事儿?我都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了,心虚得不行。东西到手,果然,一直没有用武之地,但舍不得丢,一直留到了现在。
第二次就是在上述后不久,真的是一回生二回熟,当时还没有意识到这样做不对,反而很佩服小伙伴们的“胆量”。有一次自己去楼下副食店买东西,商店奶奶把那种五毛一包的小零食都装在大框子里放在门口,我挑的时候,她有事进去了一会儿,瞬间,脑子里就有不安分的想法一闪而过,然后,左手就拿了东西负在了身后。
我自以为很镇定的把右手的东西递过去付账,那个奶奶只是撇了我一眼,“我是看和你爷爷奶奶很熟,不想跟你计较。”
虽然当时被看穿后很害怕,但也很恼火,不知道哪里生出的胆子梗着脖子回她,“我没有!”
现在想想,丢自己的脸其实不可怕,但说什么也不能把自己在意的人的面子一起丢了。
做了自以为的江洋大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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