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耳其将向外国电商企业强征商品税,不纳税则没收收入
土耳其财政部长Naci Ağbal在9月15日表示,政府正在制定一项法律草案,将对直接出售给土耳其客户的国际电商公司征收商品税。土耳其希望通过法案为国内的零售商和国外的电商公司带来平等的待遇。既然国内的网络零售商都在缴纳税款,那么国外的电商公司也应该如此。
土耳其支付和电子货币机构(ÖDED)表示,2016年土耳其人在外国电商公司的线上消费金额大概3.31亿欧元,而预计到2020年,可能增长到9.72亿元。
2. 马来西亚也要向跨境电商征收消费税
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9月19日报道,马来西亚政府将修改《2014年消费税法》,以便能向跨境电商与服务提供商征收消费税。
马来西亚关税局总监苏博玛廉指出,在电子化时代,消费者可通过网络向外国注册企业购买服务,这些外国企业也可通过网络向消费者收费。但马来西亚现有消费税法没有向这些外国注册的企业征收税务,这对本地被征收税务的业者并不公平。苏博玛廉说,目前关税局与财政部正在商讨如何向这些提供服务的跨境电商和服务平台征收税务,以平衡外国和本地电子经济领域的竞争力。
3. 波兰:提议跨国公司应在其获得收入的国家纳税
据波通社9月15日消息,波兰副总理兼财政与发展部长Morawiecki在参加于塔林举行的ECOFIN非正式会议时表示,“波兰曾公开提出跨国公司应在其获得收入的国家缴税,而不仅仅是在其获得利润的国家。波兰致力于这项原则的实施。”
他宣布已与法国和德国的财政部长以及欧委会副主席Valdis Dombrovskis进行了会谈,讨论建立一个联盟,为每个国家制定公平的税收法规。Morawicki表示他的提议得到了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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