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时俱进的互联网思潮下,文化IP热,网红热,直播热造就了诸多产品和项目的荣誉,下面我们来分析这三种“热度”,以及应用在旅游领域上的讨论和案例。
文化IP热:IP是IntellectualProperty(知识产权)的缩写,但在互联网时代,“IP”被标记为独有的、美好的、特别的东西,一个标准的IP,有着独特的人格化魅力,能够靠着有温度、有态度的优质内容持续吸引用户,并形成一个拥有相同兴趣和价值观的社群,社群能激活用户的参与度,并最终转化为消费。
那它为什么热?因为文化IP指的是《三生三世》、《阿凡达》、《盗墓笔记》、《哈利波特》、《NBA》、《西游记》等四大名著等等数不清的流量过亿,以及其中的人物。
网红热:网红为粉丝提供的是什么?照片?视频?直播?其实,是一种生活的想象,一种超越平凡与庸常的想象。对于人生路刚起步的人,成为“网红”,似乎是最简单便捷的一条道路,对于回首青春而不再的中年人来说,是一种或隐或现的存在感证明。而商家喜欢网红,原因很简单,线上流量越来越贵,以前非常昂贵的线下流量反而成了BAT巨头都在争的流量源了,这不搞笑么?
那么,既然网红不犯法,或者干脆来说,正儿八经的美色吸引流量不犯法,那干嘛不用?
直播热:直播是科技的产物,没有智能手机,没有WIFI,没有4G就没有直播,当然,还有美颜摄像头,没有它直播也不可能那么火爆。那么直播热的原因是什么?
第一是用户时长,直播和文字、图片、视频都不同的是,即便用户非常感兴趣,也可以快速翻微信文章,快进优酷的视频,但被直播黏住的用户很难快进直播。
第二说到用户粘性,直播的作用也非常突出,因为互动感非常强,和主播给予用户多巴胺的想象,是直播堪比游戏沉浸感的关键要素。
第三就是在再商言商了,并非商家总是喜新厌旧,喜欢新的工具,而是其他渠道的营销费用早已居高不下,一种实时互动,还基本使用免费的工具出现又何乐而不为呢?既然有为,便会产生热度。
BUT
这三种结合应用到旅游行业是什么样场景?
可以大胆的畅想是,文化IP+网红+直播=小型版移动迪士尼
迪士尼乐园是顶级IP乐园,研究其商业模式简单来说就是:靠IP吸引游客,靠IP输出文体商品。
那么,IP与网红的都是自带流量和转发分享,能够引起新一轮的品牌曝光和高频、复购与在客单价上做一些创新,可以称之为靠IP吸引游客。
而直播,以及直播后剪辑的段视频,便是一种输出产品,输出文化商品和门票的保障。
但是,这一切看似很美好,难点却在于运营二字,其中需引以为戒的就是大杂烩的万达乐园。一切从用户出发,一切从商家利益出发,一切从产品出发,三点结合在一起中的价值锚点是非常重要的。
案例:某MCN与某影视网站的合作
某视频网站主打影视和体育,旗下拥有诸多影视作品和剧中角色的使用权,体育相关的IP更是有篮球、足球、网球等诸多明星的肖像使用权。
某MCN与某网站的合作景区为北京京郊的温泉公园,是集温泉、酒店、公园为一体的景点。云销的网红得到授权扮演如《三生三世》、《盗墓笔记》或者《NBA》中角色,在得到直播平台的推荐的同时,该视频网站也进行直播,这样原本网红是自带流量的,IP和剧中人物IP也是有流量的,该网站还是有流量的,一时间让京郊温泉公园的门票、温泉票和诸多衍生商品都获得了极大的销售业绩提升,以及品牌曝光度。
现在,双方正在合作更近一步的“IP旅游开发”,在不远的将来盗墓笔记主体乐园,NBA某俱乐部主体乐园的共同开发将迈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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