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结论在前”,紧接着论点阐述比较好,但是也有放在最后阐述结论的情况。
那就是阐述对于听的人来说非常严重的结论时使用。
阐述严重结论(降级或调职等)时,先说状况(理由)让对方推测结论,让他有个心理准备的时间。
(论点)“想说明一下在下期的组织构成中你的职位。”
(理由)“众所周知,现在国内市场在持续缩小。”
(理由)“从3年前开始在泰国和印度开办的事务所发展良好。”
(理由)“接下来应该开拓的市场是巴西和俄罗斯。”
(理由)“社长表示希望把精英人才投入巴西市场。”
(结论)“那边公司的力量较弱,会比较辛苦,但还是希望你能去巴西上任。”
也许对方不会很顺利地就答复“是”,但是像这样希望对方能推测结论时就可以把结论放在最后阐述。在实际的法庭审判中,一般情况结论(主要部分)会在一开始就宣判,但是死刑很多都是在最后宣判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希望让听的人自己得出结论。譬如,部下有地方需要改正时,上司并不一下子就讲出来,而是在说明各种情况时让部下自己发现改善点。这种情况下,结论放在最后说比较好。
在教导年轻员工时,给其思考结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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