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似乎离那些人事许久了,但是那些日子在心上留下的痕迹还像当年一样清晰。转眼间啊,我也已经到了随口说十年前的人,心里期盼着自己还能像一个孩子,但是成长的事,就像呼啸而去的火车,我在夜里看不见我已经到了哪。
以前,喜欢抄诗,喜欢在周六周天的时候,在公园的长凳上浪费一个下午,我在眩晕,在享受太阳洒下众生喧哗的眩晕。有时候,突然看到日头移动的时候,突然有了的眩晕感,觉得幸福,好像当初。我和以前一样,不够出色,在一堆人里做最正义的人,去做有人极喜欢有人极讨厌的人,但是在晚间的梦里很想握住不喜欢我的人的手,告诉他们我尽力做好-请喜欢我,像喜欢一个善良的孩子一样,喜欢我吧。
我记得那几年的日子里,王暴雨是怎么向我许诺,又是怎么样子和我绝交,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上了一个我极为讨厌的女生。我和暴雨之间,是以怎样一种诗人的随意和放肆才互相欣赏?骨子里对于很多东西有着相同的共鸣,所以才一直念念不忘。可是这么向前的时光,多少东西回的去?船往前的时候,撒手的一只碗,永远沉在水底,再如何念着这碗的来处,也无济于事了。倘若,当初攥的紧一点,我就不会丢下那些东西。
我以前对后会无期这四个字毫无念想,我不想就在这短短的两年里,我对于那些往日好友竟少去了许多印象,我也没有理由和机会去联系。因为总拿着“把最好的样子都记在心里,所以不忍心打破”的理由来欺骗自己,我害怕的是物是人非,也害怕昔日看重的一切都是虚浮,这样的话,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又该如何自处?
大学两年了,没有多少朋友,没有遇见一个知己。我遇见了可能要和我过一辈子的人,这应是我这近二十年的日子里最应当庆幸的事。在雨天有人一起打伞,一起淋着边边上的雨,有人会在乎我害怕蚯蚓,并且恶狠狠地咒骂那个给我留下阴影的人……笨笨,他和我不是一类的人,他俗气粗鄙,可他愿意去保护去了解我心里实实在在想守护的那些东西。
日头移动的时候,如果能慢一点,我想我可以和往日的时光和朋友好好喝一杯酒。如果夜间星辰可以灿烂一点,我想我知道家的距离,可以打个电话给外婆祝福她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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