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混日子这件事只会发生在体制内单位的员工身上,在如今的私企中,混日子的职场人也不少!
混日子的网络定义是:“无目标、无理想、无抱负,缺乏责任心,得过且过地过日子。”
在人们的脑海里,混日子就是上班开小差,无心工作,到期领工资的状态。大多数人都会想到,像王漫妮在镇政府上班那样清闲。看看报纸和材料,烧几壶水,泡几杯茶,转眼就到下班时间。虽然薪水不高,但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工作内容,
如今的职场中,混日子的定义已经有了新的高度,表现形式也开始变得多样化起来。
员工混日子的三个级别
级别一:不思进取,消极怠工
这种类型的员工属于安逸享乐型。在公司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从来不去想为什么。
能力范围内,本可以高效完成的工作,有的员工硬是要拖到下班前一刻,才匆匆忙忙糊弄一下交给领导。
更夸张的怠工表现还有,例如:上班时间总喜欢往厕所里跑,一待就是半个小时。不是身体不舒服,而是躲在厕所里打几盘游戏,刷几遍购物网站,玩饱了才肯出来。
什么肚子不舒服,都是借口!懂得的人都知道他就是在偷懒耍滑,可公司能怎样,总不能8小时都盯着他,看他在干什么吧。
级别二: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第二种员工,借着上班场所和设备的便利,不好好工作,尽想着怎么通过这份工作给自己接私活,赚私利。8小时工作制,他们领着公司的工资,做着外快的事情,赚着自己的小金库。
劳动法里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要处罚员工,不仅要举证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还要找出其对本职工作造成的影响。假设员工做的事与本职工作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以外接的私单,企业就根本没有办法管,只能是领导对员工下达口头警告。
有二心的员工,真的很难再创造出什么高效的产出了!
级别三:欺上瞒下,中饱私囊
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当利益,就是最高级别的混日子。
深圳一家国有企业下属的二级公司的管理人员张某亮,在任职期间受贿3677万元,一审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后,他上诉称,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应被判受贿罪。
广东高院近期二审了该案,详细分析了其为何构成受贿罪,并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为什么说这是最高级别的混日子呢?因为员工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企业创造价值,是在为自己谋私利,进而造成企业的巨大损失。
对于员工的这个错误,企业需要花多少力气去改正,花多少金钱去填补,花多少代价去扭转受其他员工的价值观?
综上所述,凡是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企业获取个人利益,而不是为企业创造利益的员工,都是在混日子!
谁为员工的错误买单?
在员工混日子的时候,受伤最严重的其实是企业。
有的人会说,企业赚那么多钱,损失一些也没什么。如果人人都是这么想的,那这家企业就肯定不会有发展前途。
谁说企业就一定赚钱?许多中小企业都还在生死线上挣扎。企业能否发展壮大,很大的因素来源于这个企业血肉的构成——员工。
而那些因为混日子而走向极端的、违法犯罪的员工,还可能引发有关部门对单位追责的风险。若要证明员工行为并非单位授意,更是举步维艰。
可以说,企业雇佣了员工之后,就将自己与员工捆绑在一起,“孩子”不作为、犯错,“家长”最受伤。
因此,选对一位员工就显得非常重要。
如果员工混日子的过往都能被记录在案,企业可知其在上一家公司的表现,掌握上任领导对他的评价,也许就没有那么多员工敢肆意而为,消极怠工了。
犯错的成本越低,犯错的几率才会越大!在员工行为缺乏标准,以及道德约束不足的当今社会,仅凭企业本身对员工进行单向化管理是不够的,毕竟精力有限,经营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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