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青春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或是一场打打杀杀意气风发的兄弟情。而我与我一群哥们的青春系一群闷雷一般的男人们所组成的。我亦不知是何时入的伙了,大概是小学四五年级吧,胖子家成了娱乐所,三四五个伙伴常聚与此。那时是没有手机的年代,打打牌,捉迷藏,红灯绿灯亮便是玩个不亦乐乎了,晚间胖子家的院子里打起羽毛球,基本上以前的每一天,如此都似家常便饭一般。
一年,这群人中的三人都去了深圳,待三人归来,胖子拿了杂牌手机中兴,代号“强音”,坤仔,狗的也分别带了(印象模糊,似是苹果3)可喻作衣锦还乡。不过这并非代表一群人信息时代的开启,只因手机功能还基本限于mp3,都是无SIM卡携带者,不过就算如此,也可算是在我等一群人中重重的装了一回逼!
后来大家各自佩戴上了装备,更甚者如“派朗"第一个拥有了群伙里面的第一把智能机,好似是诺基亚6系的,自豪的登上逼王宝座,那年似缝初二,我们几个在胖子家三层洋房的屋顶,可望于小学方向可望与南面田野方向,聊聊天。
“网聊”,我们是95年代的,那时微信还未盛行,QQ是有趣的消遣物,就是到了现在也偶尔跟哥们调侃起当时相聊甚欢的几个未曾谋面的“异性网友”。不怕见笑,我们几个虽然实际中几乎都是单身狗,可是网上确是不无得意,玩弄网络情场算是个中好手。某日夜里,胖子,狗的,我等三人同寝。胖子无趣早早睡去,我同狗的却因在网上加到一女,实在聊得有趣而不肯睡觉,详细聊的细节也大致已忘(反正都是幼稚无脑或是毁三观的内容),结果是后来狗的网名系“噬魂”,此女为“噬血”。
我们亦经常晚上行走漫步,有次老地方是定在往村口方向的一庙宇,初中的小伙子,也是有十五六岁大了,常常就想聊些情感之事,每逢有心事想诉,我偏好说与胖子他听。
时至毕业,我都未曾考虑过工作的事,一切如水载舟,顺其自然的直至今日,回首以前,一群伙伴朝夕相处平淡似水的日子确是珍贵。如今大家天南地北各自飞,难得联系,有时候我也会日子遇到艰难处,想想各位也都在奋力拼闯,感觉并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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