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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206-215 并读书会

串206-215 并读书会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1-02-03 11:39 被阅读0次

    205
    意向先于习俗,技术。
    毋宁说,意向的揭示和表达,是人类设定规则的原因。我们为什么在见面时相互问候?人类的社会生活给出人之间相互关系这个事实,人活在相互关系之中。由此,人和人见面,在没有任何事务性诉求的给出之先,就要先建立一种关系的可能。而问候通过彼此善意的表示,为后续的关系的产生铺垫基础。问候所维持的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关系。
    规则的设定或产生,总是基于某种现实的需要。
    但是表达一个规则的语言游戏,包括行动,却以这个规则的表达为目的。并不进一步考虑规则背后的原因的东西。我们可以思考规则背后的原因,但是在遵从规则表达规则的语言游戏里,并不含有对于规则背后的原因的思考。

    象棋和它的规则之间的关系。
    我们可以谈到象棋,但是并不想到其规则。我们可以想到某些象棋的规则,但是并没有下出一盘棋来。
    按w的方式,语言要置于使用中来考察其意义。比如两个人没事情,一个说:‘来下盘象棋’。象棋在此只是和围棋,打牌,看书,散步,相区别的一种游戏。在想到下棋时,只是在种种消闲的区别而言想到它,并且,也仅仅限于足够这种区别的产生的限度。象棋和围棋的规则当然不同,和散步更是不同。但是在区别中想到象棋时,并不需要把象棋的种种规则都想到。只要足够和围棋,和散步相区别开来的程度就够了。‘下一盘象棋’在此意义上被使用。

    206
    最后一句话:
    共同 的 人类 行为 方式 是我 们 借以 对 自己 解释 一种 未知 语言 的 参照 系。

    共同 的 人类 行为 方式 ,它可以看作感觉的东西和概念的东西之间直观地相应的那种情况。譬如感觉红和概念红之间直接的相应。从而,我们得以使用语词。这是语言在语词上和事物之间根子上的连结。命名游戏也是这种情况。对于名称的进一步的使用,总是以命名游戏为基础。而共同 的 人类 行为 方式 ,则作为语言中的 判断 这种生活形式的非语音的直接的表现。譬如肢体语言中的肯定否定,命令,威胁,请求,问候等。可以把共同 的 人类 行为 方式 看作相应于生活形式的看到的符号的东西。

    共同 的 人类 行为 方式 ,可以看作语法在最初从直观获得的基础。语言和用法之间,总是要基于一些最初的直接的联系。看到的语言游戏和理解到的生活形式之间或表达的东西之间天然的联系。总是需要有一些最初的设定联系起两者。
    在语词中类似的例子,就是直观的概念:红,圆。
    在计算机里,就是起到固化在系统盘上的引导头中的内容。它使得计算机只要一上电,就会从这里开始逐步引导到正常运行的一个状态。可以把它们看作一些最初的规定动作。
    这种直观的联系是表达和理解中最基底的东西。

    这几节都是呼应204末尾:
    若 人类 从未 玩 过 任何 游戏, 竟 可能 也有 个人 发明 出 一种 游戏 来 吗( 那 当然 是 从来 没有人 玩 过 的 游戏)?

    205的意向指出这种发明的肇端。
    206的共同的人类的行为方式提供了一种看到的东西(语言游戏,包括肢体语言,人的行动)和理解到的东西(生活形式)之间最初的直接的联系。

    遵从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
    遵从规则是人类对于自身立法的服从。命令,则是对于它人的服从。但是在社会生活中,可以把命令这种生活形式嵌入社会生活中角色的差别。这样,对于命令的服从就嵌入到了遵从社会规则之中了。

    207
    这个例子是这么一种情况。看到一个貌似有序的社会活动。但是,其中没有我们所理解的规则——我们日常生活中生活形式的东西。
    可是我们如果要理解语言游戏,就总是基于这些既有的既已了解的生活形式来理解它们,综观它们。如果在这个语言游戏的例子中没有生活形式的资源,用以综观它们,那么理解它们就是不可能的。

    这里是不能理解,但是不能说其语言游戏不在作表达。
    设想没有哲学阅读经验的人,阅读哲学著作时,那种每个字都认识,但是不知道它们在说什么的情况。这就是逻辑概念的缺失导致的理解的不可能。因为哲学著作所讨论的就是逻辑问题。其语言的综观基于的就是逻辑概念。
    不能由于读不懂就说其语言没有意义。
    这里的例子可以作类似解。

    但我 们 想要 学习 他们的 语言 之时 却 发现 那是 不可能 的。 这 在于, 他们 所说 的、 他们的 声音, 和 他们的 行动 之间 并没有 合乎 规则 的 联系;

    首先,就是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的缺失。

    第二段,设问:该不该说这些人有一种语言。在诸如命令,报告等。
    这里是在生活形式的领会而言把看到的活动称为在作出确定表达的语言。
    还可以有另一个设问。把看到的东西看作符号意义上的语言,此时理解还没有产生。我们可以把还未综观的统一的符号看作语言的东西么?这类似于设问:形式是本体,是一,那么质料或多是本体,是一么?亚里士多德说质料只是潜能上的东西,它还不是一,不是存在的本体。
    在亚里士多德的秩序里,实体先于属性,是后者的本体。形式先于实体,是后者的本体。

    w是在前一种意义上的设问。

    这就是最后一句:
    比照我们称之为语言的,这里还缺少合乎规则的特性。
    规则,就是生活形式的内容。

    208
    规则是语言游戏所要遵从的,是行动所要表达的东西。对于规则的表达,不是通过语言之内概念的解释来达成。因为规则是作为现实世界的运动,对于人类社会活动的规范性描述。规则可以形成语言的东西,比如一张象棋的行棋说明书,但是,一张说明书如果从不在下棋中使用,那么它就还只是悬空的。
    就像性质的概念如果不落实在附着于实体,就还不是经验。或者,概念不受到对象的补充,是不满足的,它还不是一个句子。而句子是思维的单元。
    或者说,规则本来就是对于行动的规范。它是实践领域中的基于某种目的产生的相应于目的的对于行动的约束或规范。弗雷格的思维规律就是类似的规则。行为遵从如此这般的规则产生出预期的结果的东西来。而规则的设定基于这结果的东西对于目的的东西的符合的标准。这样看,规则本身又受到目的的规范。这么说,可以理解为 逻辑是门规范性学科 的注脚么?

    规范性,a规范b,a就是楼巍说的,旋转的陀螺的轴心的东西。
    而一个旋转,在此看作其所围绕着的轴心的突出。就像原因之于现象的地位。
    旋转的轴心,是对于意识的一之于多的统一,对于理解,对于实践中目的对于行动的规范性的暗喻。

    规则设定出来——作为人类生活中的规则而非自然界的规则,就是拿来在行动中用的——用于被遵循,或者说用于规范行动。
    对于规则的解释,使用一个表达式替代另一个表达式,还不是这种规则被设定出来的目的的东西,或者说不是其被设定出来的用途,使命。如果从不拿来用或不打算拿来使用,那么一个规则就没必要被思考,或没必要被设定出来。规则只要不参与现实行动,就是没有意义的。譬如,宪法从不被引用就只是一张废纸:它不参与现实社会的塑造工作,或者说它不参与现实的造就。而宪法是最初的人为自身立法的典范。如果所立的法不规范人自身的实践,那么它就彻底地错失了自身被设定出来的目的,其初衷的东西。它只是一句空话,停留在纸面上。
    宪法只有为下位法和司法实践所引用,并且作为最原初性的规范性受到引用,它才在现实的司法体系中作为奠基的东西,作为轴心的东西在司法实践中起作用,类似一切科学中工具论的东西的地位。

    但是,在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中的规则的东西,不关心立法的环节,只是讨论遵循的环节。一个规则,并不考虑其由来,而是作为社会现实中显存的东西,拿来使用:受到遵循以及带来相应规则为轴心的社会生活。这对于我们理解社会现象——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需要,是切合目的的。
    w的关键词是‘理解’。‘立法’不是理解w的切入点,不是w的思考的着眼所在。
    但是,在审美,艺术创作,在科学研究中,进行的是创造和发见的工作。不适于w的理论。它们不是理解活动。

    由于规则的设定,或存在,就是为了用来付诸于行动的规范,所以,对于规则的解释就是w称为的装饰性的,而不是建筑的承重结构的东西。
    对于这节开头,‘合乎规则’的使用,就是表达于行动中去,而不是用来作为什么叫‘命令’,什么叫‘规则’的解释。
    这就像对于一个命令,其用法在于服从命令的一个行动,而不是对于这个命令的理解:理解而不服从,那么这个命令就还不是一个命令。这时就产生新的情况:
    或者,彼此角色的理解有偏差。譬如一个士官命令一个他以为的士兵,其实后者是一个将军。随后可以发生不服从命令的情况是自然的。
    或者,后者是一个士兵,但是他已经不想当兵了。就可能发生这种在社会制度中出格的情况。犯罪就是这样的出格的情况。
    (这里罪,涉及伦理。伦理的社会基础是,社会规则,包括法律,是社会成员同意而确立的,或者未经明确的反对而从传统中继承下来的制度,由此具有对于其中个体的伦理约束。违反它,就是对于自身参与的社会约定的悖反,有罪。 由此,恶法如果指出其违背立法原则或立法程序,就可以为违反它免罪。)

    这里,还有一个分辨。
    在作出理解时,我们可以基于解释理解规则,也可以基于一个语言游戏,它包含相应的行动,或嵌入到实践中去,来理解其所遵循的规则。解释对于规则的表达和理解是有效的。
    所以,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可以不必局限于可不可说。诚然,语言游戏在于嵌入实践之中,表达和造就一种遵循规则的人类生活。这并不妨碍规则的可说。

    第二段
    给出一样的···的例子,让他指出这类东西。这里,谈到‘类’。
    这个类,其基底,是一个概念,还是对象?概念。
    指出红的东西,一米长的东西。

    第三段
    我 示范, 他 跟我 的 样子 做; 我 通过 同意、 反对、 期待、 鼓励 等 各种 表现 来 影响 他。 我让 他做 下去, 让他 停下来; 等等。

    这里,同意、 反对、 期待、 鼓励 等,具有特殊的地位。类似于弗雷格对于命题的分析之中真的情况:句子意谓真,而真是逻辑。同意、 反对、 期待、 鼓励 等不是逻辑,但是,它们是某种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的东西,看见就能领会的生活形式。就是说,它们是直观的。

    在语言游戏的教学中,可以通过示范。但是,仅仅通过解释可以么?
    有的是可以的。譬如五子棋这种规则比较简单的游戏。或从0开始,基于+2写出一个数列的若干位。
    有的,要通过实践学会。譬如运动类的游戏,会的人说的再好,还是要学的人自己去做,逐渐学会。譬如一个右撇子,会用用手使用筷子。所有使用筷子的道理他都懂,但是就是不会用左手使用筷子。这是理解和做之间区别的例子。
    人是活出来的。也有这种意思。

    但是,遵循规则带来行动,强调的是一种理解和判断上的东西,关乎意志。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只要理解某种规则,接受它,就能做到——遵循这个规则。而用筷子的例子,运动的例子,它们和棋类游戏不同。其中的规则的东西,或者说理论教学,和行动之间始终还有东西隔着,非得经过身体的某种技巧性的控制才能达成其理论的实践。这和康德的知性之于经验的情况类似。知性在经验中是静默自身的,我们并没有在经验之中凸显出知性的机能来。我们的经验有赖于知性,但是它作为经验的基底并不为我们所认知。弗雷格也说过类似的话,有些东西是我们没有察觉的,但是它们构成了我们的日常经验中决定性的基础的东西。一旦认知到它们,其作用就如此明显昭彰。我理解为唤醒了我们的行为中基础的环节作为一个位置的认知。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置入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产生我们习以为常的经验,但是,认知到这个位置或环节,也可以有意识地加以选择,置入另外的内容,由此就会带来经验的可能性的新的维度。w对于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理解中,嵌入生活形式,或置于用法之中,就是指出语言的理解中在看到的语言游戏之外的用法的环节。这为语言理论揭示了一种新的可能性,新的视野。
    运动的例子,指出的是一种称为肌肉记忆,身体记忆的东西。其教学训练,训练的是一种非理性的感觉的机能。这似乎已经不在w的讨论之内了。

    回到原文
    合乎规则不是用来解释的,而是用来产生相应的行动。规则指示的是如此这般的行动。
    在实践来看,目的规定了行动的结果(对于目的的符合),结果规定了行动所遵循的规则(遵循某种的规则带来如此这般的结果)。
    我要画一个圆。圆的规则是平面上与一个点等距的所有点围合而成的图形。或者说,圆的规则是其所有点与某个点等距。那么,我只要用一个圆规,固定支点,用另一个脚化一圈,就得到一个圆。
    遵循的规则的选择基于的,是目的上在先确定下来。
    这里,就有目的和规则之间的分辨。遵循规则讨论的是规则作为既有的生活形式的东西作为语境的东西直接给出来,而在目的的考虑里,规则的东西是一个受目的所决定的东西,是工具或手段环节的东西。但是在w,是语言游戏中现实存在的东西。

    在通过例子或练习的教学里,有别于解释。虽然两者都能达成教学的目的。

    设想 你 目睹 这样 一场 教学。 这里 没有 哪个 词 是 用 那个 词 本身 去解释 的; 没有 什么 逻辑 循环。

    省略记号的‘等等’和不是省略记号的‘等等’的区别。
    “ 余 此类 推 以至 无穷” 就不 是 省略 记号。 我们 写 不出 π 的 所有位数,这 并不 像 数学家 有时 认为 的 那样 是 人类 的 一种 缺陷。

    省略记号的例子。0开始+2到100的数列:0 2 4 ··· 98 100
    这里,中间的每一个都确定下来了。
    而 π 的 所有位数,3.14159······。后面的位数,还没有确定,只能说是可以确定的,有待确定的。目前还没有人通过计算给出过多少位之后的数。可以把非省略的记号的情况看作潜能的情况。

    写 不出 π 的 所有位数,这 并不 像 数学家 有时 认为 的 那样 是 人类 的 一种 缺陷。
    这句话,作为人类的缺陷的,是前面那种省略记号的情况,如果不能写出它来。省略记号中发生的是已知而不写的情况。但是在 π 的 所有位数这里,是对象的未知的情况。我无法使用数字符号表示一个未知数,这种 不能 不是表达环节的缺陷(人的问题),而是对象本身还没有给出来。

    最后一句:有时 所 教 的 东西 限于 已经 给出 的 例子。
    和下一节衔接。

    209
    基于什么谈到,理解超出所有的例子。
    就生活形式看作一种概念类的东西而言,从语言游戏领会到的生活形式超过这一个语言游戏。
    这话说的有点奇怪。性质不是属于对象么?它怎么会超出对象呢?

    w在最后一句的类比,指出的是理解的归于作为我们思考的东西这个事情。而非落脚于一种不满足的概念式的生活形式的东西。我们的理解是看到的语言游戏嵌入到生活形式之中,给出的这一个事情。

    理解超出例子:超出例子的活这个事情的理解是什么?用弗雷格对一个句子的分析来类比,例子和综观的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大体就是对象和概念之间的关系。
    看到的语言游戏是个别的东西,它们需要受到综观。而综观它们的生活形式,不是一个人一生只可以作一次的事情。可以把生活形式看作一个种类的事情。作报告,打招呼。
    弗雷格把句子分析为对象和概念。对象是满足的。满足,大致可以理解为一种语法特征,而非语义特征。譬如这苹果是红的。这苹果 意谓对象,是满足的。性质——红的,在这个句子中作为属性属于实体,它是不满足的,一种从属性。但是换一个语境:w的八面体理论中,红色和绿色是独立的。这时,红色就作为对象的东西。

    语言游戏嵌入生活形式之中,和对象处于概念之下比较。前者引出一个开放的用法的概念活环节,其内容,遵循的规则,就是相应语境的生活形式的领会。
    遵循规则和生活形式之间。生活形式的内容,就体现在规则的设定。遵循规则(行动)就意味着进行某种生活形式的活动(语言游戏)。

    210
    211“ 无论 你 怎么 教他 继续 把 装饰 图案 画下 去,
    —— 他 怎么 知道 他自己 将 怎样 继续 下去?”
    —— 那 我 又 怎么 知道?
    —— 这 说的 要是:“ 我有 没有 根据?” 那么 答案 是: 我的 根据 很快 就会 用完。 接着 我将 行动, 没有 根据。

    这几节讨论的是行动遵循何种规则的根据。我怎么基于看到的语言游戏产生我的理解:遵循某种规则。我根据什么说这里在遵循哪个规则,怎么保证这种理解是对的,或客观的,切合实际的?
    w最后这句,就是说,理解首先就是一种猜想,和科学探究中的情况一样,猜想,然后实证。在科学中,设计针对性的实验来实证。在语言游戏的领会中,基于进一步的使用来验证或者证伪。
    这里是一个综观统一起语言游戏的形式的一的东西,我们使用语言游戏和理解语言游戏的前件——生活形式,我们通过使用语言游戏所要表达的东西,我们日常所思考的东西,它先于特定的某个语言游戏就已经存在了,在文化 传统和制度里,在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之中。
    w说到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是基于现实中作为人类社会发生社会交往的人群而言。假设某个荒僻岛屿上隔世独存的一个部落,它们没有经历我们所经历的文明史,那么,它们就不算作w这里提到的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中,人类的范畴。我们和它们难以彼此理解。这种理解的隔离,设置超出物种的区别:我们和家里的狗之间,可以基于训练形成一些理解,产生一些共同的行为方式,或生活形式的共识的东西。譬如,通过拍掌表示要开饭了。比如通过前指的动作,指示狗狗往前。
    想清楚是说清楚的前提,或者说考虑的东西是语言游戏的使用和理解的前提。并且,说出来的东西,总是要基于想到的东西的领会才能得到恰当的理解,而非在听中产生日常语言的理解。
    而想也是在语言中想的。想和说的区别,前者的语言在于切近一个对象的给出,后者基于给出的对象来组织文字。后者的语言游戏中,更多工具理性。前者则以一种思辨性为内核。或者说,前者基于某种普遍逻辑的原则,尝试着在经验事实中作出富于逻辑形式的统一。这里是基于逻辑给出或产生如此这般的事物。而后者,则是基于事物(语言游戏)在语境中来唤起概念(生活形式)的东西。前者是概念的产生,后者是概念的应用。w关注后面这个环节。
    基于考虑的或想到的东西来说(语言游戏)。基于问题意识在语言的使用中想。想和说是相对的。

    212
    命令系列。
    只是一个类比。
    命令作为一种行为方式,或生活形式,这里的根据在于生活形式的领会的环节,而非遵从规则地行动的环节。就是说,困难在于凭什么把语言2“板石”理解为一个命令,而非理解这是一个命令后,困惑于你凭什么命令。

    213
    随后的几节,基于根据的追究,开始引入直觉的讨论。

    语言游戏的理解,是一个客观的意义——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日常所考虑的东西。而直觉源于主观。如果不在最后的验证环节引入语境的客观性,那么,直觉产生的就是一种私人语言式的东西。
    可是一旦引入外在标准,那么理解活动中可以有直觉,它就是想象力的运用的环节,但是直觉的使用受到外在标准的判断,理解活动在整体上就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了。
    弗雷格对于命题的分析,其涵义是思想,其意谓却是真。真是逻辑。我们通过一个命题要表达的,首先是真。只有真作为逻辑受到认知之后,我们才来进一步考察思想的东西。思想如果离开真的诉求,那么,它就不知何谓了。就难以约束我们自己作出关于事物的谈论,还是耽于幻想,设想,或混乱不统一的思想。

    214-215
    相同是相同。不错。但是不同的理解都是“相同是相同”。这句话不能解释不同理解之间的哪一个的选择的根据。

    同一律的作用在于产生一个命题。但是并不关心这个命题的经验性的内容。康德基于自身意识的同一,把不同的表象带入到一个意识中来,其综合统一形成一个经验。这里,统觉只是负责作为普遍逻辑的一个经验,而非突出其经验内容的这个经验。它突出的是经验的普遍逻辑的成分,而非其经验性的内容的成分。

    看先天综合命题。
    2H2+O2=2H2O.
    这里,是一个概念的综合。H2,O2,H2O,都是概念。但是,如果考虑到这里的概念是一种实体概念而非属性概念,关于实体概念的真命题先天地对于处于其外延中的对象成立。由此,这个概念的综合命题用于相应概念的外延的对象的考察时,它是一个先天的综合命题。

    1
    哲学的逻辑,是经验中的普遍逻辑。
    我们考察的是经验,但是反思的考察在于撇除或忽视经验的经验性,而着眼于其中的一般性的东西。
    w的生活形式,譬如问候,作报告,它们不是一生只可以作一次的事情。它们在其特殊的内容里,是一种类。生活形式这个名称,就指出作为一种行为模型,一种规则,而非一次行动。遵从规则带来行动,并且遵从同一个规则总是带来如此这般的行动。这些行动可以看作一个类。好比弗雷格那里概念的外延作为对象是一个概念类。

    科学在于局限题材(经验)的一般性概念。哲学的逻辑,则是对于普遍经验的一般性概念。形而上学如是。
    但是w的语言游戏的生活形式,则在对于经验本身作出一种划分梳理,并进一步以相应的综观形式来理解这种梳理中殊分出来的种种经验(语言游戏)。
    因为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基于种种生活形式的梳理。生活形式之间,类似于语言的用法,具有一种家族相似性。生活形式的梳理,w也并不试图作出一种先天的完备的划分。只是在被给出来的语言游戏的理解的意义上,经验地作这个工作。给出一个理解一个。
    诸生活形式形成一个理解中综观形式的资源。而生活形式本身,在人类生活的自我造就中变迁。就像概念,作为认知和理解事物的工具,概念本身为人所创造出来。人类生活的生活形式本身也是动态的。

    亚里士多德的是论,康德的知性概念,作为形而上学,是因为它们指出的是人在认识对象时所展现出来的固有的形式。它们可以被看作是关于客体的知识中主体的主观性的机能,不自觉地运用的造就客观经验的工具性的东西。在客观经验中并不以主体的主观成分为其经验性的内容。我们基于某种语言的方式谈论事物。语言的形式并不是经验的经验性所在。就好比我们要确定一个十位数时,譬如2x,十位上的数2并不是这里有待确定的东西。这个例子不够好,因为它是一个经验的情况。而形而上学中是一个先天的情况。
    形而上学是一种思维工具的探究。它可以看作普遍经验的工具论的东西。但是经验的经验性不能在工具中被指出来。那还要看这工具基于经验情况或语境而来的用法。

    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所赖于的生活形式,是一种人类自身造就出来的思想或规则。它是看到什么就是什么,有什么就是什么。这里的看到和有,是基于语境为公共所接受的生活形式。
    这种规则和思维规律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虽然遵循规则是盲目的;后者却类似于物质对象处于自然规律的支配之下的那么一种情况。

    但是,W对于语言游戏的理解这个问题,本身是一个普遍问题。这里是提出问题的普遍性,而非解决方案的普遍性。自然科学中不会有这种普遍性的提问。科学的分科本身就决定了问题总是局限在某个领域里。或者说,分科本身就是某种生活形式的划分,对于理解现象世界而言。只是在这里,语言就不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语言,而是大自然的语言:自然现象作为造物主的语言,而对于自然现象的理解,就是究诘其原因的东西。自然规律或自然法则,看作大自然的规则。这里,现象的原因的究诘只限于这个作为规则的原因,而原因的原因的统一,是另一次综观中原因的追究。现象的理解中,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或者说,间接的原因不是直接的原因。一个类比是,属种差概念里,属概念对于对象的把握,不同于种差概念对于对象的把握。(这不是一个好类比)
    另一个类比是封建社会中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
    要去康德的纯批理性部分作为一切原因的原因的上帝那部分参考阅读一下。

    在原因的探究里,要分辨追问的是这一个现象的经验性或特殊性的原因,还是其中普遍性的原因。譬如,万有引力是一个普遍性的原因,它能解释所有大天体的运动规律。但是如果工程师计算某个太空火箭飞离地球的数据,或者月球绕地球的轨道,那么这里充满了具体参数的应用计算,不只是一个普遍的万有引力定律就够了。
    w的综观,用在自然现象的理解里,就是把现象嵌入原因(自然规律,自然规则)之下。不了解万有引力定律的人试图理解月球绕地运转这个现象时,仿佛有一个魔法一个无知的原因的东西使得它如此。由此产生宗教,和神的想象,是正常的。神,魔力,就是这么一种不知内容的原因,它带来了支配着这个不可理解的现象世界。而了解万有引力后来看天体运动,就觉得万物有序,自当如此。

    w综观日常语言的生活形式,是一些现成的社会文化 传统 制度。科学的探究里,科学语言里,貌似没有给语言的使用和理解留下用法的余地。但是自然科学的探究里,作为大自然的语言游戏的,并非科学中的命题,而是大自然中的现象本身。综观自然现象的,是自然法则的东西。而人类的科学命题,是对于这种自然法则的谈论,用人类的思维认识和表达自然法则。
    人类在应用技术中使用科学命题的情况,是人类的创造活动。需要科学在工具理性上被使用。整体的活动的综观里,科学只是其中部分环节中的逻辑的东西,但是整体的综观中,并非科学命题所表达的自然规律的东西。
    而科学的探究,在于追问现象的原因。用w的方式,这里是在探究一种生活形式的可能性。基于某种原因的猜想和验证,使得一种现象的综观得以可能。这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区别在于,后者的生活形式是既已给出的,在文化,传统,制度中既有的东西,前者却是还有待想象力和实证其探索和发见的东西,是还没有产生出来的。

    科学的进展在拓宽人类对于自然世界的理解的可能性/形式的思想/自然规律的知识。相应于科学在自然界的进展的,在人类社会,是社会科学的进展,在对于人自身的理解中,则是哲学的逻辑的进展。
    哲学的逻辑和科学的逻辑之间的界线,是应该划在主体和客体的区分么?虽然我们的一切知识,一切现象,总是关于客体的,但是毕竟其中的普遍逻辑,可以看作归于主体:把主体看作一切客体中普遍的共同的东西。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主体方面只余下一个诉求方面的普遍性了:我们还是在试图对于所有的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都作出理解,但是如何理解,其嵌入的生活形式,已经在类似于家族相似的情况中殊分开来了。所以在w,没有普遍逻辑。但是难以否定对于语言作出理解的雄心。
    日常语言是语言中最泛化的一种。别的语言,譬如概念文字的情况,或弗雷格对于句子的分析的情况,它们可以嵌入日常语言中来,作为其中部分的东西。

    2
    ——逻辑是规范性学科。那么,规范知性的,是知或认知意识的一先验统觉的一。

    统觉和经验之间,是实践中目的和结果的东西之间的区别。只是统觉只是提出一的诉求,还不是being。可以把统觉和经验之间的关系看作行动上的诉求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只是这里的诉求,还只是一种to be,一种如此这般的要求,一种知性的逻辑机能对于感性材料的综合统一的要求。其结果,就是经验。

    3
    哲学的逻辑的探究,是一种开窍。一种思维上活动关节,新的维度的指出。一种不满足的概念,逻辑概念的拓展。具有一种概念才能理解某种基于这种概念的东西。
    存在(to be)则是一种现实中基于行动的融贯。

    4
    生命,精神,没有脱离现象之外的本质。它们终归在于现实世界中的意识,思维和行动,在于现象世界中人作为主体的活动。以现象中的东西作为其活动的客体,它们和客体的东西,作为行动中的形式的思想和受其支配的材料性的东西的角色的划分。
    但是拿生命,精神和形式的思想作类比还是不恰当的。后者是being,前者却还是存在之先的那个源头的东西。在认知里,它呈现为康德的本源统觉的自我意识。在实践里,它呈现为人为自身立法的自由。在审美里,它呈现为感觉的完美的统一的可能性的探究里,想象力的自由。
    而反思的哲学,逻辑,源于现实世界中,人的行动本身的规则的探究。这里探究的不是客体,而是主体的行动中主体方面的规则——普遍逻辑。w的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理解虽然消解了普遍逻辑的可能性,但是它作为一种语言上全面的考察,却不是一门经验学科的问题意识的特征,而是哲学的思考的特征。
    逻辑学是一门规范性学科。而离开现象和经验世界直接谈论生命精神则是一种玄学。它可能是自洽的,但是却难以自证是真的,是支配着这一个现实世界或实在的形式。它只能停留于作为一种玄想。
    从本体的思考,到知识的思考,认识的思考,到语言的思考,这里是实在方面基底的东西的层层递进。

    逻辑是门规范性的学科。这么说,是因为我们审视种种逻辑,它们都是基于原因的探究迩来的东西。本体论是关于本体的探究所上溯到的不可再上溯的东西。认识论是对于经验的何以可能的探究的上溯中得到的东西。但是,若说亚里士多德的形式作为最先的本体,再这里,本体是一个单纯的概念,一个其内容还没有给出而有待讨论的概念。就好比福尔摩斯探案,这个事情是谁作的,里面的谁。或者罗素的语词表达式中的‘实体x,···’中的‘实体’。
    实体之于属性,就是这么一种情况。在康德,实体指物自体,而属性却是现象中的经验概念。实体不可知,我们可以谈论的是由现象中可知的经验的属性所构造起来充盈起来的一个东西。胡塞尔的本质直观对于意向性通过观念物的构造而达成充盈。这就是实体或对象是罗素的语词表达式中的实体x,它如此这般,实体x由概念所给出。或者说,在此,概念可以为其外延所谓述,它本质上是一个对象。
    本体和是论中的多重含义的划分之间,可以类比于上面语词表达式中实体x和从句作为一个本质上是一个对象的一个概念中的情况。或者类比于认识论中的认识/意识/一和知性概念之间的关系,前者就是本源统觉的自我意识。本源统觉和知性概念之间就是目的和行动(在此作为机能)之间的关系,也是结果和行动(遵循知性概念的逻辑规则)之间的关系。

    生命会是如同知性那般直接给出来的东西么?知性是一种机能,而生命是一种冲动。w在语言游戏的理解中生活形式的东西是内容上确定的——既定的规则。而冲动的诉求,却不是being,而是to be。其内容是应具体的经验条件而产生的。就这点而言,和知性类似。

    回到生命,一个人写了一个诗,一个人经历了一件事,我怎么看这个人?他就是如这诗所展示的写了这诗的如此这般的一个人,就是经历了这件事的如此这般的一个人。生命是如此这般的这个人,其中包含如此这般的一个人为其概念的东西。
    看一个人时,本质的东西和非本质的东西的区别,在于它之种种,哪些是为我看重,打动我的,哪些是在一件事情中不重要的,无关紧要的东西。这取决于我怎么看待一件事,一个人。我是以 w指出的处于社会规则中的事情来看待这个人在做的这件事,还是以一种更进一步的,把他看作主体在一种人性的审视,在审美,或者说在生命的意义上看待他。在不同的审视中,什么是重要的会不同。
    比如,在一个人的表情,语言,和行动之间,要通过综观的统一来作出理解。w的综观通过把看到的嵌入想到的现存的规则之中。这还是引入看到的东西之外的东西(综观形式)来达成综观的统一。对比之下,本质直观则是一种基于看到的因素逻辑构造一个整体的观念的东西。这里,没有引入看到的东西之外的东西。在w,也有人类的共同的行为方式作为一种看到的东西和形式的东西之间的直接的固有用法中的相应。在这里,生活形式是直观的。类似于水晶般透明的。一种固有用法。和逻辑哲学论中的图像论有别的是,后者是事态和语言间逻辑形式的相同,前者,不是。前者还是引入了一种用法,虽然这种用法是一种固有的用法。

    生命如果有本质,并非在to be之外,而就在存在里对于种种东西的使用之中。表达于种种事物的用法里。
    生命在于运动,或行动,这句话可以和w的行动作为遵从规则的表达或实践相类比。

    生命的魅力来自于把它看作自由的,作着自足的运动。或者说,把它看作主体。而非w的看作受到公共的具有外在标准的既有规则的遵循的客体。人类生活中w所理解的公共生活的部分,人处于其中,是一种作为客体的情况。遵循规则是一种不追问原因或根据的情况。
    生命是看作主体呢,还是主体的某种冲动?它们有什么区别?
    主体和物自体类似,不可知。但是冲动是直接被感受到的。应该是后一种情况。

    人作为主体。这里,主体是一种角色,而非一个实体概念。它和作为客体相对。
    表现在行动中人对于诉求的自我设定。虽然,任何诉求的东西总是现实的东西,但是,现实的东西之间选择哪种哪个,还是归于人的自由。这里的自由,是一种相对的自由,是现实给出的选项中作出选择的相对自由。而非造物主那般说要有光于是有光的那种凭空无中生有的绝对的自由。那是神奇的。而相对的自由是可思的。
    服从于它者的意志,那么人就会用作工具,而非自身作为目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确定的事务中遵循相应的规则。我们可以说人在此作为客体,它盲目地遵循规则。但是,这可以看作一个完整环节的实践中的一个组成。我们尊重社会中的经济规律,遵从种种社会规则比如遵循交规,但这些社会规则总是我们基于一种人为自身立法而设定下来。尤其是近代社会,凸显这一点。而前近代社会,更多并非对于自身服从的情况。

    5
    成年人对于爱的失望,确切说是不报期待,把爱的表现看作假象,在于自身的现实认知:它并非现实的东西。或者说在自身的生活世界之中,割舍了这一部分的内容,而专注于各自人为现实世界中可欲的东西,自身的生活世界中存在的东西。爱显然已经不在于其中存在。
    按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其嵌入生活形式而言,这样的状态在于已经将爱这种情况看作并非现实中的一种生活形式,把它抬高到理想的东西中去。

    这样,在私人生活中,还有一个亲身的真,或自身的生活世界中为真的自我设定。一个舍弃爱欲的诉求的人,爱就不再是其对于现实作出理解时生活形式的选项。

    6
    一个人的福分在于它能承得多少福气。在具有机会的时候,作出何种选择决定了它的福分。由于自身的观念,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心理状态,而自己舍弃机会,意味着它承不得这福分。这不是受限于客观条件而是受限于主观条件的情况,就是一个人的福缘深浅的程度。它取决于一个人的自我认知。自我认知决定了可欲的目的的可能性的界限。

    7
    生命体现在人作为主体的活动上。
    行动联系于结果的东西,实践联系于目的的东西。统一目的和结果,实践和行动的,可以看作一种自我意识的诉求。
    生命一方面在于目的的直接给出,没有根据,而是直观的直接地感性地被给予出来。w谈到遵循规则是盲目的。但是,毕竟遵循规则还是有原因,并且,这种原因就是实践和行动,目的和结果的统一。譬如我们基于人对于自身的服从,在一个自身作为公民参与的社会中,遵循人为自身所立的法。
    而生命现象中目的的东西的给予出来,如果要谈论其原因,只能谈论一种质料因,而没有一种形式因。它只是潜能的。按亚里士多德,质料因并非本体,形式才是本体。质料只是潜能上的是者。而质料要成为是者,只有基于使自身处于形式的统一之下,才作为实体。但是那样的话,使得它作为存在的,还在于形式的引入。引入自身之外的形式。形式不可以看作质料中包含的成分: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
    另一方面,在于基于这个目的的实践产生相应的结果的行动,或者说规范其行动作为遵从相应规则的逻辑的东西。逻辑在此在于合目的性而带来相应的规则。
    理性在于接受感性中给出来的东西,以之为思维和行动的材料,对象和目的的东西,以之为生活世界的实在性的基底所在。这就是说,理性只是负责接住感性所给出来的东西,材料和任务。康德的知性把现象只是看作感性材料,但是康德自觉地把知性地运用先于感性提供出来的材料之中。这暗合了感性对于理性的规范。在不同的而又相互缠绕的东西之间,在先的具有原初的地位。知性总是或者直接或者间接基于感性,但是感性的东西,在认知之外,还可以引入感性的思维——譬如审美的感觉。
    并且,让自身顺从于感觉所给予出来的东西之下,知性不离开感性去运用,生命意志及其产生出相应的实践活动,都是如此。爱欲并不能离开如此这般的一个人的存在。爱欲总是有爱的对象。并且,爱也总是一种人对于主体对于自身和对象的使用,而非作为一种对象的东西。它是对于人的看法和用法,可以看作一种人作为主体基于一种内省迩来的自由意志的实践。爱是一种用法还是一种对于人的使用?这区别在这里不重要,用法含在这种使用之内。
    重要的是和私人语言所表达的私人的感觉的区分。私人语言的不可能,在于它试图通过语言表达那种感觉的传达。但是在爱的谈论里,‘爱’的使用里,有一种情况是合法的。这种使用不在于解释爱,而是把它置于语境中,使用‘爱’。‘疼’也有一样的用法。我们可以并不试图通过使用‘疼’来给出疼的感觉,而是在一种具有公共标准的意义上标示疼。比如用针扎手,我们都会感觉到疼。在这里,‘疼’就和弗雷格的意谓对象的名称的情况类似,其意谓是基于语境受到某种界定的。这里,疼就是用针扎手会有的感觉。这里是罗素的指称词组意谓对象的情况,而非胡塞尔概念直观构造的观念物对于意向性的充盈的情况。弗雷格在算术基础中的数所属于的概念,也是前者的情况。

    但是这里不是一种外部标准的情况。疼和爱的差别。前者可以有外部的原因可以追溯,即使没有外部的刺激,某种神经病症带来的真实的疼,也还是可以归于生理神经的原因。这里,是一种决定性的因果关系。但是在爱这里,任何空间现象中的东西,都不能作为其原因的东西。它们最多只能看作某种质料因,它们对于爱这种体验,是一种潜在的因素。但是正如前面质料和形式作为本体的区分,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爱的感觉不能通过空间现象中的东西作为充分或必要的条件得到解释。它在于人作为主体的主观方面的生命机能的激动,产生存在/一的诉求和相应行动。亚里士多德:形式是本体。

    看着某人,浑然难以辨识其身体和心灵。爱欲是生命体验,而非物质现象。这个人,如果离开其生命对于其身体的支配决定,这身体作为如此这般的灵魂的表现,那么我完全可以仅仅在物欲中以之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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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会
    206 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
    这里区别人类共同的生活形式和行为方式或行为和语言上表现方式的共同性。w指出的,应该是前者而非后者。
    生活形式的不相通,是语言游戏的不能理解的根源。比如法制和人治观念之间的群体的相互理解的困难。

    语言的理解,从语言到意义之间,不是一种因果的决定。反过来,是意义上我们思考的东西,我们要表达的谈论的东西,作为生活形式的东西,在先于我们的语言方式。并且,以前者为语言游戏的用法的根据,和对其作出何种理解的根据。
    遵循规则。讨论的,是生活形式的东西的内容的展开。比如,我们在考虑语言游戏的理解活动时,比如语言2的“石板”,我们把它看作一个命令。这里,把它看作一个命令就是理解中的规则的东西。遵循这规则产生的,就是一个理解活动。
    只是我们一般举例时,使用的是比如红绿灯红停绿行的例子。我们基于遵循这交通规则来过马路。遵循规则是和服从命令相类比的情况:我们盲目地遵循规则。
    ···
    回到语言和意义的关系。
    语言不是自身具有惯性的东西,不是现象中的物质那样的东西,语言不是自身作为实体基于本质表达意义。在大自然中,是一种多先于一的情况:实体,存在(being)是人类或意识的构造,而非物质本身的东西。一切存在,都是基于多的或实在的质料多的情况的某种统一。存在的本体是形式的思想,但是,存在的实在性的基底,却在于质料多的情况。
    考虑另一个情况:我们看电影时,放映机和电影的内容之间的关系。我们并不是基于对象的惯性,其固有规律来安排影象的先后。前者时现实世界中作为客体的大自然中的对象的情况。后者,电影却作为一种人的意识活动的叙述,其内容基于内感官时间的意识流来展开。这里,是一种一先于多的情况,展现的是一种意识现象而非自然现象。各种剪辑,画面和场景的穿插,都是围绕某个叙事为轴心展开的。这里表达的是一种叙事,一种意识现象,而非一种客观的自然现象。
    这样,在语言和意义之间,是生活形式的东西作为语言的语法(遵循何种规则)的语境。生活形式作为语境中给出的东西,规范着语言游戏的语法。并且,语言游戏本身就是应生活形式所需而产生。譬如语言2中的“石板”。a需要石板,才命令b给他石板。这里,生活形式是命令,是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好比弗雷格的满足的对象对于不安组的概念的补充产生一个满足的表达式——句子,这里是语言游戏作为满足的东西对于不满足的生活形式的补充,这种嵌入关系产生了一个有意义的表达。
    当我谈论一个概念的时候,被谈论的概念在这个谈论中,在语法上而非语义上,它是满足的东西了。比如,红色象征热情。这里,红色是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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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206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之间的关系怎么理解?
    这里,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指出的就是生活形式的情况。前者就是后者的诸样态。
    这里的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不是在作为符号的意义上谈论行为,而是在意义的意义上谈论行为。这里的行为方式指的是赋有规则的遵循的行为,是生活形式的东西。是整体的东西。行为如同语言游戏,都作为符号的东西,嵌入到了生活形式之中去了。在这里,是一种思考的东西先于语言游戏的情况。是前者为是产生一个语言游戏的原因。但是这里的原因不是物理现象之间一个产生另一个,其中除了服从客观规律,不以它们作为主体为前件。这里,则是人所思考的东西引发语言游戏。语言游戏作为实践——表达和理解并通过它们给出遵循的规则和遵循规则的要求,这里不是自然现象中的那种客观规律中的因果性,而是基于人类生活自身的要求的行动。区别在于自然现象间的客观概率和人类生活的社会现象。在前者,统一现象之间因果性关系的是大自然的客观规律。在后者,统一这种实践中的因果决定的,是人类自身对于自身行为的规则的设定,这里有一种人为自身立法的情况。虽然在w并不强调甚至刻意淡化自由意志的环节,但是难以否认人类的社会生活中的传统和制度的东西,虽然不是某一个人一力造就,但是总是基于参与其中的个体的或积极或消极的认同和接受而成就。这样,虽然把规则的产生付之于传统和制度,不再讨论,这并不是否定其原因的存在,只是在语言游戏的使用和理解中没有必要牵扯到那个环节。这个环节毕竟凸显了一个语言游戏的语法,它是一个之前未经审视的环节,却决定了语言游戏的这样或那样的使用和理解。

    哲学的逻辑,通过反思不断地指出这种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日用而不觉的普遍形式的环节。逻辑的认知使得我们可以拓展我们的思维的维度。从一个僵化的状态,锈迹斑斑的关节经过精心保养而焕发活力。逻辑就如同那关节的东西,在于指出某种东西(譬如语言游戏)的可供使用,这里可以这样用或那样用,视需要而定。而不在于自身作为先验概念推及经验的东西上来——它自身就作为存在的经验成分。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理解中,语法环节就是逻辑的东西。
    僵化并不指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使用的困难。那基于我们人类处于社会生活之中如同风中滚石处于自然规律之下,无需我们具有w的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理论而就能有效地恰当地使用它们了。就如同风中的滚石不需要去精确计算受到的每一个力来决定该如何运动,它只是单纯地处于必然律的支配之下,作为客体受到支配,就产生一个总是符合自然规律的运动来。反而,如果石头会思想有自由意志,这石头会显得奇怪:设想一个哲学家或科学家或一些心思单纯或专注的人,它们可能脱离人作为社会动物而总是遵循的社会规则,诉求不实际的东西。阿基米德在沙滩上对着敌人士兵的刀剑说等等先让我把这个题目想清楚,w自己按罗素的话有时象一个暴君,但是罗素也欣佩w是“天才人物的最完满的范例”:充满激情、深刻、强烈、咄咄逼人。这都说明人类的社会生活虽然具有传统和制度,但是并非一成不变。正是逻辑的推进,拓展人类生活的规则的界限。
    逻辑知识不在于日用,那不需要逻辑知识就能合乎逻辑地如此这般地言行。逻辑知识在于当人试图做一种理想思考时,免除人的簪妄,避免混淆理想问题和现实认知问题,为它们划出界线。因为人的理性冲动,理想的东西的设想是难以回避的,是刻入人性中基底的东西。逻辑知识在宗教信仰,在日常的理想的东西的思考中,在现实关乎理想的东西的场合比如为理想的误会或错用所误导——宣传和欺诈,在对于它们的辨识能力的塑造力,有基本的作用。基于逻辑的推进,认知,促生了人为自身立法中法的富于逻辑性。譬如,单纯外在的规定性的法之于人,人只是单纯的客体。而如果人作为主体,基于社会生活中自身作为参与者的公民身份来考虑应当立下何种法时,这里的法就是基于一种施加于自身,并且也基于自身对于何为正当生活的理解而自己参与订立下来的。这里是一种人对于自身的服从的情况。逻辑的作用,在于设定规则时,对于设定规则的根据的思考。在人为自身立法时,逻辑是不可或缺的东西。

    诸如何为正当生活的理解:
    比如人有自由订约的权利,但是一旦立约就有守约的责任。
    (公正是否可以置于约定之下?是一种次一级的权利或派生的东西。自由是第一级的东西或原生的东西。)
    这理解总是基于自身作为主体而非仅仅是客体迩来。按w,我们日常思考的东西规范着语法。这里,只要把日常思考的东西扩展到人作为主体的自觉,产生出来的就是一种富于逻辑的规则。而w指出的规则的根据很快会耗尽,最后总是盲目地遵循规则地情况。两者之间有根本的不同。这也是社会生活中立法环节和遵循规则的或守法的日常生活的环节之间的划分。

    遵循规则最后总是盲目的:我在这里作为社会生活中某种客体的角色。和自然现象中物质服从自然规律,处于纯然的受支配性之下比较,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我们还是要基于想象力去领会生活形式,并且以此生活形式或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作为使用或综观我们的语言游戏的统一的东西。语法规则就是基于这种规范性而给出来的。只是语法规则在语言的使用中不被说出(而非不可说出)。在遵守交规过路口,或遵循规则产生行动的情况里,看见的是行动,但是行动是对于遵从所遵从的规则的表达。规则在此不是用来说出来的,不只是用来理解领会的,而是要在现实需要中把它做出来。这里并非规则的不可说,而是不在于说,在于把它做出来。这里不只是作理解,还是基于理解的实践。
    在遵循规则和行动之间,是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基于我们日常思考的东西而使用和理解中相类比的情况。我们思考的东西作为我们使用语言的活动这个实践中目的的东西,同样的,遵循规则是我们相应行动的实践中目的的东西。我们的行动就以表达对于一种规则的遵循为目的。我们日常思考的东西之于语言游戏,遵循某个规则之于行动,是在先给出的东西。它们是语境中生活形式的东西。
    所以,这里也谈不上遵循规则的盲目性。就好比语言游戏中我们日常思考的东西作为规范语言游戏的语法的东西,日常思考的东西的给出我们一般不会说它是盲目的。只是在语言游戏的语法的考察里,相应的如此这般的语法是基于它而被决定的或被产生出来的。在语法的考察里,日常思考的东西作为语境的东西作为直接给出来的东西。它当然又有自身的原因,但是那原因不涉及不影响这里的语法考察。所以,如果在谈论语言游戏的语法时,说它所基于的日常思考的东西是盲目的的话,就会把思考的关注转移到直接给出来的日常思考的东西的来源问题上。但是,一个东西的来源和这个东西的用法是独立的两个环节,在分析时,需要分别讨论。在遵循规则产生行动的情况中,也是类似的或一样的情况。我们基于遵循规则这个意志而带来遵循规则的如此这般的行动。这里考察的是作为实践的目的的遵循规则,和行动的结果之间的如何保证符合一致。而非对于要遵循何种规则的考虑。因此这里说遵循规则是盲目的,是不对的。只能说遵循某种规则是作为行动的目的的东西被给出来,它是目的的先于行动。
    我们倒是可以说自然现象中的物质对于自然规律的服从是盲目的。因为它作为绝对的客体,对于自然规律本身的原因,无动于衷。语言游戏的语法,或遵循规则地行动的情况中,毕竟还是存在遵循某种规则的原因的的环节,并且它也还是有赖于人类自身的造就,是人类的活动产生出社会文化,传统,制度的东西来。在人作为主体的角色的自我意识的冲动中,人会产生其原因的追究。并且这种原因的追究使得人在最初的原因上基于自由意志作出符合当下的改变。从而推动传统的演变。但是自然现象中的物质作为单纯的客体,决定了它所服从的自然规律的原因,也不是它自身的意志所产生的:它没有意志。如果把万有引力这样的自然规律看作物质所固有的意志,叔本华的看法那样,它也并非自由意志。它总是可以看作别的东西的结果的东西。或者说,原因的诉求,being或意识的一,本身就是生命现象,作为主体的人的特有现象。对于自然现象中的物质,它根本就没有存在活动,没有原因的认知和自由意志的实践的诉求。
    遵循规则是盲目的,或并非盲目的,区分在于是否基于自由意志。
    w的遵循规则是盲目的,在于所遵循的规则的设定的原因上,其中没有自由意志的成分。但是这已经不是语法考察之内的东西了。并且这是一种割裂立法和守法之间关系的理解。如果想到遵循的规则,总是基于某种社会生活的目的而人为自身设定下来,那么这里就没有一种盲目性。只有局限在一个学习语言游戏的情境中,并不去理解何以有如此这般的规则或生活形式时,才会有盲目一说。
    物质对于自然规律的服从,则由于其中并不含有一点自由意志的成分,而称为盲目的:物质作为意志的主体的盲目,因为物质是绝对的客体,把它置于主体的角色来,其单纯的受支配性受规定性使得它并不表现和具有任何自由意志的成分。
    关于自由意志。意识中的认知现象就是一种,理解也是一种。人为自身立法则是更高层面的自由意志。只要考虑意识现象之,譬如一面镜子,一架相机,一切都映照其内,但是这种材料的具有并不产生意识的统一来。意识本身就是生命的机能的一种表达了。虽然在认知意识中,知识可以是单纯的客观经验,其经验性中并不含有任何主体的主观成分。理解活动也是,在于领会一种公共的客观性的东西。遵循规则就是对于理解的接受。这里可能还谈不上认可,接受事实还只是一种事实判断,认可则涉及价值判断。在遵循规则里,w举例,一个很让我害怕的人下一个命令,我会毫不怀疑地去作,而作这件事的根据的没有交代并不对我去做这件事情发生实质性的困扰。这里实质性的困扰大致就是影响我去做还是不去做的犹豫。可见w在此考虑的是一种客观的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
    也许把认知,理解看作自由意志是不当的。自由意志具有实践意义上的固有用法了。这里只能谈到意识之于对象,主体的主观性之于客体,前者在后者之外的一种自在或一种独立的维度。它们之间交叉,摆脱唯物式的意识对于物质的从属。在指出这种最初的意识之于物质的独立性而言,可以看作一种最初的自由。一种自在。实践中的自由意志则还有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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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聊天,可以看到我把行为仅仅作为符号现象看待了。而w大概把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看作带有意义的理解的东西,看作具有规则的遵循的活动。所以,是我走偏了。

    贝理坚 14:35
    共同的人类行为方式,和寻求肯定 否定相应,而不是和作报告遵循交通规则这样的生活形式相应。可以看作在学习和理解一个语言游戏中,前者是总是具有的诉求,后者却不是。在这意义上,共同的行为方式有着特殊地位。
    贝理坚 14:38
    点头的例子可能不够好。开心会笑,痛苦会有相应的表情,比较恰当。
    刘畅 14:41
    没有变成地球村之前,可能在一个西方人看来,中国人的喜怒哀乐的表情也是极为不同的,不容易看懂的……我的意思是,离开进一步学习、沟通的可能性,来谈共同与不同,没啥意思
    贝理坚 14:53
    刘畅老师,是否可以这么想:肯定 否定作为生活形式是人类共同的。怎么表达它们的语言游戏,行为方式,还要进一步看。并且是一系列的行动所要表现的同一个内容。这样就存在相互之间的印证。 你前面说的没啥意思那句话,我认同。

    哲学的逻辑,在于对于人类自身的存在的审视,而非对于人作为客体的社会现象的审视。后者是社会科学所研究的东西。哲学的逻辑在于总是回到对于人自身的审视来。
    w的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考察,指出的是人作为主体,所选择的一种社会生活。在这种社会生活中,它要遵循公共的共同的规则。在这里,遵循规则的活动中,人作为客体的东西。但是人选择遵循规则,领会所遵循的规则,却有赖于人作为主体的想象力的运用。

    主体,和名称意谓的对象一样,在一个命题中并不基于语词(名称)给出来或指出来,而是置于语境中,在句子意谓真之中受到如此这般的谈论。主体,则在实践中受到某种反映。

    反思是对于原因的思考或探究。哲学的反思考虑现象之普遍逻辑的原因。
    思维总有一个表达的诉求,要指出的东西。命题是一个真值涵项。疑问句则指向一个句子的空位的有待补充。在概念和真的相互牵引共存之间,弗雷格以真为逻辑,真是工具论里在先指出的东西。罗素则以亲知为语境。亲知是在先给出来的。指称词组作为一个可以为其外延所谓述的概念,它本质上是一个对象。语词表达式的主从句,以从句的真为直接给出来的东西,作为条件的东西,来达成指称词组意谓对象。
    哲学反思在于指出存在的普遍形式的逻辑。这是亚里士多德所指出来的作为形式因的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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