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育人价值。教育部委托有关专家进行调研和设计,历经近二十年研制和丰富了《指导纲要》。为了确保这一课程指导的可操作性,让综合实践活动真的指向实践性、活动性,做到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综合育人,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研制工作:
一、试验研究
作为一门新课程,它的理论假设及课程形态都需要有一个经受实践检验,并在试验中不断完善的过程。综合实践课程,不像其他的语文,数学,科学,音乐等学科历史渊远,有大量的国内外经验可传承和借鉴,它的研制是以近20年来各地和学校广泛的实践探索为重要基础的,特别是那些先行进行大胆的实践探索的区域和学校提供了大量的鲜活经验。
一个新理论新标准的提出肯定是需要先行者的,当然,最开始的先进理念,一般都是北上广深这些教育最前沿的地域开展,我们现在无法想象到一开始琢磨的老师和学校遇到了怎样的困难,但在长沙市内的这一大批典型示范校们,也都是四五年,甚至更长时间才有了一些典型事例,个种的开发过程也确实很不容易。而作为一个国家的课程研制,其中的艰辛将更加难以想象了。
二、广泛调研
研制组的专家们在教育部有关领导的直接带领下,先后奔赴多个省市地区,进行综合实践课程,典型区域和学校的实地考察,系统性的总结各地和学校开发并实施综合实践课程的经验,从真实的实践中寻找现实依据。同时还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并比较研究了九个国家和地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相关课程设置、实施情况与最新发展动向。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指导纲要的制定和研发过程,就是建立在大量的实践研究上的。
三、专题研讨
十多次研讨会,围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性质和基本理念、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活动形态与要素、学校课程规划与教师指导,以及与学科课程、专题教育、综合实践评价的关系等关键性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反复商讨不断澄清,才有了整体的指导纲要。
四、征求意见并修改
有召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代表和有关高校专业研究机构课程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有通过网络广泛征求各地骨干教师教研员或大学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还有书面征求了各省市、中央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梳理汇总各种意见的基础上,还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2017年才终于发布了现在版本的指导纲要。
从研制过程中可以看出,《指导纲要》作为公共服务产品,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不等于个人的学术论文、专著。它凝聚了一批专家的智慧,也反映了广大一线教师和学校长期实践探索的鲜活经验及意见建议,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是各方面反复磋商、不断调整完善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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