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兔子,懒人,26岁。这是我的自我介绍,完毕。对了,性别:女。刚结束了五天四夜的泰国自由行。人呀,就是一张皮囊行走在世间,走着走着,就会渐渐扔掉一些。以前觉得那些重要的东西,名利、地位、存着几个月买的二手包等都没那么重要了。我不是视金钱如粪土的,只是目前为止,我还没有一个大牌网红包呢。记得大学那会超级喜欢刘同,他说,知命而不认命。也很感谢刘同哥哥,让我在那会明白了真正的活着,就是享受过程,接受结果。
来自一个懒人的自述 来自一个懒人的自述我的笔记本电脑是去年某月买的,这是我第三次打开,我还懒得充电,所以呀,我必须在仅有的2小时57分写完这篇文章,然后有仪式感的给沉睡已久的电脑进食。我很懒,懒得很有仪式感。
2014年我大学毕业,毕业后由于懒,亲戚帮我找了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然后呢,干了半年,有一天我突然看到比我年长20岁的阿姨和我同职位,我那时就决定,我要辞职。目前,这是我的第二份工作,工作地点:柬埔寨、性质:财务小白、工作年限:三年。
我很懒,懒得不想吃饭,所以三年来我的体重一直保持在85斤;
我很懒,朋友也就不多。我更喜欢一个人呆在咖啡厅,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煮泡面,一个人打扫卫生,一个人的时候我就是整个世界,如果失去了孤独,我就会失去自由。所以,我喜欢听陈绮贞的歌,看王国维的书,欣赏几米的漫画,听三毛讲她的故事。
我很懒,我已经独自在房间待了两天,买了一大桶水,自制百香果蜂蜜养乐多,我和另外一个自己说话,玩耍。
我很懒,但我喜欢看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意林》治疗好了我厌学症、抑郁症。上高三那会,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失眠、不和任何说说话。我爸把我带到我们村上神婆那里去,神婆给了我一个苹果,让我吃了就好了。过了一段时间模拟考试,我以全班第一的成绩战胜了病魔,我爸真以为那个苹果救了我的命,哈哈!其实呀,那段时间,我就每天看那本《意林》,上面故事多呀,一本四块钱,也不贵。书上有名人故事,有开心大王,还有漫画,多有意思呀!不久,我就以超长水平考上了大学。我的懒病应该是大学时候培养出来的。 跑题了,哈哈。说到懒,我可以拒绝任何人的饭局、逛局等。我是觉得人多了我就容易走神,我就会觉得我是人群中最孤单的,倒不如懒得去,直接拒绝。很多人又觉得拒绝会伤害别人,那么反过来问问自己,你不拒绝,自己不是更累吗?所以呀,下次不次如果你不想去的饭局,就简单明了的说你是一个懒人就好了。
前两天,我两个人去了泰国,我懒得抱团,懒得查攻略,打算在曼谷睡几天也很有成就感的。签的落地签,就在曼谷小大街小巷,转了几天。没有计划的旅程,意外的收获。我喜欢走路,喜欢旅行。旅行中我更热衷于逛菜市场,那里的景象更淳朴。
人啊,不要走得太快了,懒的舒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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