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从2007年开始,用3—5年普查全国各系统的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并制订古籍数字化标准,规范古籍数字化工作,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以实现古籍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4]。《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5],这是我国历史上首个由政府主持的古籍保护领域的国家级重要文化工程。
2011年3月,为使古籍保护工作在“十二五”期间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文化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通知》[6],敦促加快古籍数字化建设工作的步伐,努力实现古籍保护工作成果的全社会共享。201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7],再次强调开展古籍修复、数字化出版的任务,并提出实施少数民族古籍资源数字化建设工程,编纂出版《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据此,文化部以文政法发〔2012〕13号在2012年5月印发《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8],提出继续推进古籍保护工作,并明确“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阶段任务。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9],将“深入阐发文化精髓”列为重点任务,提出“实施国家古籍保护工程,完善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定制度”。此外,《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再次纳入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提出统筹推进古籍整理出版数字化,建设包括古籍资源在内的中华文化资源数据库[10];文化部据此编制《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11],对古籍的数字化工作做出进一步要求。
——《数字图书馆论坛》,2017年第11期余力,管家娃《我国古籍数字化建设现状分析及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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