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店里遇到了一位非同寻常的客人。
不同在哪里?他总共来店里消费三次,每次都是几近深夜,点上一杯玛格丽特,几瓶百威,并且自带杯子。
是嫌我们店里的杯子丑吗?不是,因为他自带的杯子更丑,那是一个木头疙瘩似的茶具,陈旧腐朽,不知道用了多少年,别说与店内的装饰格格不入,就是与这位客人本身的气质也不搭。
那是一位看起来年长我几岁的男人,大概已经上班了吧,但每次来店总是一副忧郁的样子,来吧台掏出“木头疙瘩杯”让我做一杯玛格丽特,不加盐,说完就付钱,干净利索。
做吧做吧,隐约这又是一位有故事的人。
有一天深夜,很晚了,也快下班打烊了,我坐在吧台百无聊赖,瞌睡连天。
他又来了。
依旧用他的“木头疙瘩杯”做了一杯鸡尾酒,做的时候我还特意观察了一下那个不同寻常的“木头杯”,除了还是丑之外,貌似看到杯身还刻有几个大字“某某街XX小饮”,字迹已磨损,看不太清了。
这一次,我决定用这一杯酒,去换他身上的故事。
他去了他常去的座位,离音响最远的两人座,大概是害怕吵闹,接着点上一支烟,默默的抽着,不发一言。
过一会,我把做好的鸡尾酒端了过去,这一次他没有点百威,我顺势拿了两瓶,说送的,老顾客福利。
他讪讪一笑,点头称谢。
我也顺势坐到了他对面。
给自己倒上一杯酒,敬他,他也很客气的回敬。
我没有直入主题的去问这杯子是怎么回事,万一有什么伤心事,那不就刺痛他了吗。于是我问他,是附近的上班族么?
他答是,在金融港做理财工作,业绩重,下班晚,离我家店子又近,所以就来了。
我赶紧回称,欢迎以后常来。再问,你看起来跟我一般大,为什么总是一个人来呢,怎么不叫上朋友,或是女朋友?
问到这里,他焉的一振,咽了一口气,眼神忽然躲闪起来,不再看我。
完了,我发觉自己问错话了,霎时间,气氛陷入了极度尴尬中。
片刻,我缓了过来,赶紧岔开了话题,聊到后来,发现他就是湖经的学生,在这里毕业,在这里工作。
虽然我不是湖经的学生,但在这里生活了两年,也算是第二母校了。聊了许久,瞬间亲近了许多,顺势,我问他,这杯子是怎么回事。
他又点了一支烟,娓娓道来...
原来,他有一个谈了五年的女朋友。
当年,约着一起考大学,都选择了武汉理工大,结果成绩出来,他分数够,女朋友差点,只能选了湖经。他无奈,为了两人的未来,只得放弃了理工大,也选择了湖经。
校园生活固然是很美好的,校园爱情也固然是让人羡慕的,至少前三年是这样。
最后一年,毕业找工作,起分歧,一个要留守武汉,一个想远走高飞,吵了又吵,分分合合反反复复。
最后还是分手了,她远走高飞了,他留守武汉。
中间具体为什么分手,以及还有什么故事,他没有跟我细讲,我明白,这是属于每个人的隐私,是内心最柔软的部分,我也绝不会追问。
那这杯子又是为什么呢?
这杯子,是他与她回忆里,最重要的一部分。
当年,大二,他跟女朋友第一次去武昌一家清吧喝酒,点的是玛格丽特,因为酒长的好看。但酒杯上面被抹了一层厚厚的盐,店家说是为了增加口感,女朋友却不喜欢,拿出纸巾硬是把上面的盐给擦了。
后来,她又嫌杯子脏,让他现在立马出去给她买一个新杯子。
深夜一两点,哪里还有卖杯子的地方...但他想着,在一起时间不长,她任性一点也是应该的,于是便二话不说出去找杯子。
那时很晚了,所有的小卖部都关门了,走了很多的街巷,看到一家小店,买了这样的一个“木疙瘩杯”,上面还印着那条街那家小店的名字,实在土里土气。
不管怎样,也总算是完成了“任务”。等他回到酒吧,却发现女朋友已经不见了,桌上的酒具被清理干净。
他疑惑,赶紧给她打电话,关机。
他急了,问店家问酒保,有没有看到那一桌的客人,答曰好像没看到,刚才半天没人才去收的桌子。
他疯了,跑出店门满大街的去喊,去找。
“你知道当时我有多着急吗?”
他盯着我,问了这样一句话,眉头紧锁,眼睛里似乎还有血丝。
“也许我不知道,但我能理解...”
我叹了一口气,为他点燃一支烟,听他接着讲下去。
“那最后你找到她没有?”
“找到了,她就在店里上厕所,喝了酒肚子疼,手机也玩没电了”
自那天起,看着他为她买来的杯子,还有那样着急的模样,她被深深感动了,更爱他了,也不再向以前那样任性了,他们的爱情走向了最甜蜜的时刻。
杯子成了他们爱情的见证,从此,他们去酒吧就会带上它,一直到今天。
听他讲完在那里抽着烟,我明白,他至今仍未忘她。
不然,这一习惯何至于一直留到现在?
这是毒,明明可以戒,有些人却甘愿为止中毒,一深再深!
难道真的如歌中所唱: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我想起电影《重庆森林》里一个情节:
金城武每天都要去超市买一瓶快到过期的凤梨罐头来吃,也许是一种情怀,也许是一种魔障。
从分手那一天开始,我每天买一罐五月一号到期的凤梨罐头,因为凤梨是阿May最爱吃的东西,而五月一号是我的生日。我告诉我自己,当我买满三十罐的时候,她如果还不回来,这一段感情就会过期。
这位客人也是一样,因为走不出从前的感情,就把自己陷入深深的魔障之中,以为这是一种情怀,或是一种纪念,其实只是在自己折磨自己罢了。
殊不知,电影里最后还有一句:
其实了解一个人并不代表什么,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凤梨,明天他可以喜欢别的。
谁又知道呢?
临走前,他加了我微信,说明天要拜托我寄一份快递。
我说,什么快递,其实现在寄快递可以叫别人上门来拿的。
他说,我不想让别人上门拿,不想让收信人知道是我寄的,所以就只能拜托你了。
我说,那好吧。
酒过三巡,他走了,我也下班回家了。
第二天,他送过来一个包裹,封的很严密,但不重,隐约感觉里面是一些纸张,像很多的信件一样。
也许是不放心吧,他跟我一起去寄的。寄件人写的是我自己的姓名电话,看了一下收件人: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xxx,大猫收”。
这个包裹是什么东西?
这个“大猫”又是谁?
那恐怕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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