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觉得艰难的时候,我就去看书。
我看到,马尔克斯写作《百年孤独》期间,太累太困实在撑不下去的时候,也绝不跨出门槛,依靠吸烟或听德彪西和披头士的音乐来调节;每天晚上他出来时,身体疲惫、面容憔悴,以至于前来“迎接”他的两个儿子常常吓得连连后退数步。
我看到,王蒙说,写作使他自己力不从心,千疮百孔,无一是处。他说他写作《青春万岁》经过了千辛万苦,最后几周像生了一场大病,头昏脑涨,眼冒金星,寝食难安,四肢丧力。
和他们相比,我现在的迷茫和困顿,又算得了什么呢?
记得有一次,我在日更里写了一篇《平凡的你我能当作家吗?》。有一位不错的简友,诚恳地告诫我,他说“不能,因为我喜欢的是写文章,并不是通过写文章获得些什么。”
其实,当作家是最不好的一条路,走在这条不归路上,失去的会更多。而所谓的获得,除了钱有些用处,更多的都是些虚妄的东西,可能会绊着你的脚,让你走不好路。
这样来看,默默无闻写了一辈子,死后才名声显于外的人,反而是幸运的。也许,只有作品诞生时的阵痛倒更真实,就像是又撕心裂肺地生了一个孩子。
为什么想要走这条路?应该就像飞蛾拼命地往火里扑一样吧。结果显而易见,依然义无反顾。
从此,看什么都与写作相关,做什么都与写作相关,想什么都与写作相关,它就是生命的主宰。这不是一件超级恐怖,超级恐怖的事情吗?反过来说,这不是一件超级幸福,超级幸福的事情吗?
写作的路上如此孤寂,又如此艰辛,想要找个伴一起前行,感觉比找一个爱人还要难啊。你想啊,茫茫人海,去哪的都有,你怎么刚好遇到一个人,他也要到那里去?就算刚好遇到这样一个人,怎么刚好就同你一样顺着同一条路走?也许你走水路,他却想翻山越岭。就算正好都走同一条路,你一天走一百步,他却要走一千步,也是不行的。何况这条路,漫漫其修远。也许,这注定就是一条孤寂的路,一路上能碰上几个人,能一起走上一段,就已经是幸运的了,夫复何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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