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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齿的劳动,是一种应该争取的权利

你所不齿的劳动,是一种应该争取的权利

作者: 仓石 | 来源:发表于2019-07-23 22:38 被阅读0次

    有人对我说,我真的想不通为什么女的要去做跑腿、搬运的工作,这就不是女人该做的事情。这说法恕我难以接受,职业选择的时候,排除女性是一种歧视,女性更不能自己以柔弱为借口,接受甚至赞美这种歧视,这是对自我权利和价值的一种阉割。我所秉持的观点是:无论是未婚女性还是已婚女性,都要保证自己劳动的权利,这些劳动的权利是我们的前辈做了巨大努力而争取过来的,我们应该旗帜鲜明的捍卫女性关于劳动的权利。

    人类的发展史也是人类的抗争史,不同时期不同阶级的受苦受难的人们都曾揭竿而起,寻求属于自己的解放,但在漫长的历史中,这些抗争的成果属于男性,近代女性解放运动仅发展了200多年。就连著名的思想学家卢梭都曾在著作中《爱弥儿》中写道,女性最重要的是做伟大的母亲,他们不应该去街上游行。从根本上否定了女性参与政治的权利。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及探索的资本社会中,女性是男性的依附,最大的成就是相夫教子,依靠生育权生存。男主外,女主内,这些约定俗成的设定,让女性无法参与社会劳动,无法获取社会报酬,无法参与社会分配,无法提升社会地位,剥夺女性的劳动权,是压迫女性的根本。

    女性解放运动时日尚浅,在这沧海一栗的时光里,为了争取女性劳动的权利,我们的前辈做出了很多努力,前两天逝世的人大代表申纪兰就是其中之一,为了解放女性生产力,带领裹着小脚的女性们做和男子一样的工作,还要做的比男子更好,力证女性可以与男子同工,才为我们争取到同工同酬的权利与机会,那些迈着伤残的小脚,在土地上与男子竞争的前辈们,克服生理的不适,用巨大的毅力支撑女性解放的基石,使中国在贫弱的50年代,女性权利就能胜过经济远超我们的日本,直到今天,中国女性的社会工作参与性依然高于日本女性,这些来之不易的权利,如今一些人竟然开始鼓吹歧视,阉割女性劳动的权利。

    那些鼓吹女性天生就该被保护的,女孩子不应该做特定工作的人,应该是从思想上侵蚀女性权利的人,不说被社会谴责,至少应该反对,女性前辈们为了站在同等的竞争地位下,摇旗呐喊200年,现代田园女权却将歧视包装成权利,将权利颠覆为歧视,指鹿为马,要放弃我们获取劳动的权利。这些咪蒙式文人,减弱甚至剥夺女性维持社会地位的劳动权,是坏,而为这些观点摇旗呐喊的人,是蠢。

    现在有人同我说,你是女孩子,你应该天生柔弱,时时被保护,你应该无脑,没有生活能力,长成温室里的娇花。那些活你怎么可以做?请一定拒绝这样的定义。我们现在所保障的,是我们可以选择的权利,当我想去的时候,你不该因我的性别而拒绝我,坚强,独立,站在前辈争取结果上的新时代女性,那些跑腿,送外卖,甚至搬运的工作,我们应该感谢用人单位不因女性为借口拒绝我们,我们应该佩服做这些工作的坚强女性。要做选择的一方,不做被歧视的一方,那些暗戳戳贬低女性努力的观点,是在本质上剥夺女性的劳动权利,阻断女性成为家庭上层建筑的道路,我们应该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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