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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道”通幽——读《道德经》曲解笔记

曲“道”通幽——读《道德经》曲解笔记

作者: 经典老表 | 来源:发表于2022-05-18 11:33 被阅读0次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由此,白居易笑曰:言者不如知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若道老君是知者,缘何自着五千文。

    吾欲问:道何道,名何名?

    通读“道德”不解道,回望生活自知“道”。遍读杂家解“道”惑,终是不解老子道。

    于此,仅就两点提出自家认识:

    一就“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曲“道”而释译:人克地,地克天、天克道、道克自然。

    二就“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曲解释译:对立面、反抗者(强者)、无常是道继续释放能量的动力,死水潭、颓废群(弱者)、有常是道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

    由此二点理解开去,贯通道家之“道”,物极必反,相克相生,相反相成,永无殆矣。否则,道只无为,不能有为且无所不为。

    学“道”令人奋发“有为”,学“道”令人无为却不躺平。以逸(无为)待劳,事成也。

    不歌颂战争,却只有战争,可促科技发展;不诋毁病毒,却只有疫情可促人类续存。若无敌对,科而不技;若无病毒,疫而不免。正与反,生与克,循环往复,之所以不殆矣。

    “上士闻道,躬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自家论点,自己勉之。

    一、解读《道德经》原则

    赞同杂家就解析所限定的原则:不以儒、佛、西方宗教及现代意识去解道家。儒、道均起源于春秋时期,虽大道同但思想根源异。佛后期进入中华。

    以为,道家以观天象、占星论天下事,儒家以推演论世事,佛家以人事论世事,西方观念邪。不互译为益。

    王弼解《老子》不足据,却断句有功。但《道德经》(《老子》)是有些标点的,却多无标点断句。故内容之篡改,各家之断句,宗家之异解,逻辑之不统,概念之偷换,等等,均影响后人解读。王蒙之解亦无足挂齿。

    传承原则:易经为中华最古老书,后人识均出于此。乾卦‘四德’:元亨利贞。“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或可断句为:元亨、利贞,意即极亨通,有利占卜。

    或更大胆一点,跳出“道”而寻道原则,跳出老子而触摸老子年代的占星术的进步意义。

    这些原则,或可能避免大家乱了心志来解读《老子》。

    诸如,有杂家言:“道即天道”。既然解之,却不知“道先天地生”吗?学得杂了,格局小了,将自身格局放小于天地间,连宇宙观都不存,如何去理解《道德经》?而学了《道德经》反仍囚于自身格局,学之不如不学。

    有杂家言:假如不以孔子为“万世师表”,不以儒家治天下,而以老子为“万世师表”,以道家取而代之,天下将如何?此正所谓“杞人忧天”矣,您怎知“道”非如是安排的呢?道就是道,不以汝道而为道,自行其道,非常道。是故,无可“倒行逆施”,而是顺道自然。

    有杂家言:孔德是为大德、上德。或其是以老子之后的孔圣人之孔姓视为大、上。是其心乱所使。

    二、不解之道

    《道德经》中,有诸多令人不解之要。如:

    第四章,道冲,用之或不盈:杂家释“道之作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冲”意为作用?但“作用”如何去取,怎么去用?“冲”为能量也。

    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我说:道亦不仁。道若有仁不即为道。

    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孔,孔洞也,无高大上其意。而上德正指高大上之德行。杂家以孔子视为大德而将“孔”字解为“高、大、上”?

    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杂家释为“少说话是合乎自然之道的”“统治者少施加政令、不扰民”。但此句为本章开首语,而其后所言与之无关,却为何以此开首引全章?“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熟为此者?天地。”这是在描述“域”内“物极必反”之现象,而非佐证“希言”有理,“不久长、不能长久”等意。

    自然:自表鼻子,鼻子代表个人自己,“自”就是“系统自动力”;然是“那样”。但“希言自然”有何道理?“听而不闻曰希”?

    此自然表示“域”,才有后话“孰为此者?天地。”人、地、天在一域而为自然,尊道贵德。

    第二十三章,说“天地尚不能久”,第七章却说“天长地久”?

    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杂家多译“法”为尊重、效法、顺从?而在其解读中却说的是“克”。自以为此“法”为法办、制裁、因道而律之,即是克,相克以相生。

    第二十八章,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婴儿应视为生而具足,纯粹?

    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杂家解为“道总是向反的方向发挥作用”。如是,“道生万物”作何?还举例将“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解为“弓的上部因高故下拉,弓的下部因低故上提”。哪里跟哪里呀?无上即无下,无下则无上,自体的上下如何为“天之道”?

    最后迷:道,混成,先天地生,周而不殆,可为天地之母。且道生一,一生二,从二起始有阴阳。那么,最大、最原始的那个“有物混成”的“道”是什么物及以什么道或力吸引而混成,其本身有阴阳否?终是无生有,但“孤阴不生,孤阳不长”,而永恒赋能且“无为而无所不为”。迷、玄。

    三、道之由来,道之阴阳

    《易经》,易者,变也。易经即关于事物变化规律的学说。易经,以“象思维”观山川、日月星辰的变换来代表某种状态,并用八卦符号表述出来。《易经》言:一阴一阳之谓道。

    《黄帝阴符经》“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道,是古人观天象,总结出占星术,以论及世间人和事的发展与变化的征兆与规律,并且成书《老子》或后人的《道德经》。“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现代科学所认识的“真实世界”是被限定在人能够运用人体感官进行验证的“单一结构世界”。但在甲骨文的造字认识中,“真实世界”是一个“重叠结构界”,即一个人体能够感知的显性世界,及不能够感觉到的隐性世界。

    而量子力学追溯宇宙的本源,在所发现的四百多个粒子中,无不存在着引力和斥力,也就是说:引力和斥力同时存在于一个粒子之中。直到粒子小之又微成为“无”,进入能量状态,引力与斥力同样存在。亦即证明:能量、粒子,都是引力与斥力的载体,并且同性排斥,异性吸引,相克相生。更引申,自然法则,自然神,就是吸引力粒子和离心力粒子。

    而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成为量子力学微小到“无”的那个混沌的“核”,且有两极。

    因此,我们可以将“道”想象成我们这个宇宙的中心核,这个“核”即为“道”。该“道”生了N个依此“核”而形成各自的“小道”,每个“小道”而形成各自的“小小道”。以此类推,M个“小道”唯“道”是从。

    道,玄之又玄,恍惚如太极图。从易经学,太极,如环球的内部之两个气团在不断地运转中。而当阴阳不平衡时,阴或阳就会转出球体之外,此外溢的能量就去生万物。

    道,本身有阴阳否?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孤阴不生,孤阳不长”,即是说:道是“阴阳互藏”,正因为阴阳互动,道始永恒。

    若说道只此为阳,那么,道本身是如何产生如此用之不绝之能量呢?该能量从哪里来,如何补充其自己?

    或解为道只为阴,“是谓玄牝”,始生一。而一生二,方现阴阳,从此,宇宙才是阴阳世界?有阴却无阳,何以生一,一而再,再而三?

    而“有物混成”,道应该就是物质,至少是能量,混成定是源于阴阳相吸方能混在一起,阳阳相斥不能够混到一起成物的。所以道亦是阴阳合体。

    四、物极必反,相克相生

    “道”为那无中生有的起源之玄,成为众妙之门。

    物极必反,相生相克。故,道是宇宙永恒之源动,但道也是自动的。

    天地不仁,圣人不仁。此道意如:道为鱼、虾、蛙母体,在甩籽于世后,鱼、虾、蛙的子自成。虽似母不仁、子不孝,却是依道而行,各自成全。

    故,大(长)生小(幼),高矮、长短......此为变化多端。而小克大,才有发展不殆。无相克不相生。

    我们假想“道”是自己具足完满的,并且阴阳平衡合和的,那么,“道”就无外延之能和力去生万物。正如宇宙万物和能量都不会凭空产生或消失,而是不断地转换形式,这正是因为“道”内部的变动并外溢,才化生天地万物。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故,“道法自然”非是“道”按照、效法自己的规律运作且不可动摇。而谁来动摇“道”,如何刺激“道”之动?反者。“天人合一”意何如?下一个道“生”。

    《黄帝阴符经》言: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克之?)。“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火生于木,祸发必克。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我们可以想象将人、地、天、道按五行图设置:人居左、天居中上、地居中下,此三者图示范围为自然(域),道居右。这个“域”即乾坤,天、地、人。宇宙大于乾坤,其包括了空间(上下四方)和时间(古往今来)。人、地、天、道相互以双向箭头线连接,表示相克相生,永动不殆。相生是自然,相克是道理。

    此“法”是“克”,人克地,地克天,天克道,道克域。

    而人生的本质就是在反抗“天地不仁”命运的过程中活下去。是人克地。

    地在对抗天的暴风骤雨中活起来。是地克天。

    天在对抗道的不仁中行天道。是天克道。

    道之运动是在对抗自然域的反,即无常中继续运作。是道克自然。

    因“克”,所以道负阴抱阳;所以道冲;所以反者道之动;所以天地不仁,圣人不仁,道不仁;所以“有无相生”;所以“和光同尘”;所以“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如何补?所以,“法”即克也,克而后再生,走向高级。

    若解读为“顺从、尊重、效法”,杂家或是多将“生”与“克”辨析混同了。如:

    如果说“人法地”就是去顺从大地厚德载物的“恩赐”,那就是要无为而生喽,躺平?但若解读为尊“地”的自然规律行事,去开垦、去耕种、去建造、去航天,等等,那这些行为或动机本身就不是效法地、天,而正是“有为”“有违”的意境和意义之所在,“有为”即是克,不是吗?

    “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如是同理。

    莫以为“克”是害,是贬义。这种相克不为相克而为相生,这种相克又反过来推动相生,从而推动道生万物的自然螺旋式上升、发展、进步,终是成全永动并保持道之至高无上。

    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相生:

    地生人,有厚德载物,人生地,有沧海桑田;

    天生地,有雨露阳光,地生天,有呼风唤雨;

    道生天,有天公地道,天生道,有物极必反。

    结语

    道可道,道尽万千道,人道最难料。是以万物有德,唯人无德也。

    《道德经》八十一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才不知。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吾之道,论而不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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