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心理学的时候,人们总会提到“潜意识”这个词汇,到底怎样的意识才算“潜意识”,也许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全明确的说法,但是就人们看待这个世界的角度而言,“分类”——毫无疑问是一种被所有人认可的认知方法。
太过于喜欢分类的人会被归于“强迫症”的行列之中,但是如果可以对自己的过往行为进行客观分析的话,会不会让我们发现一个真相——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患有这种“强迫症”,都在不知不觉中、不停地对这个世界以及我们看到的事物进行着分类呢?
人们不清楚宇宙、地球……从而何来,因此我们只能够对我们可见、可知的一切去做了解和研究,我们把地球表面分为陆地和海洋,把天体分为恒星、行星……,我们把地球生物分为微生物、动物、植物、人……,为了能够更简单地进行分类,人们不厌其烦地研究、论证着一个又一个的定义。
举一个最有趣的例子:体育比赛中的赛跑与竞走,如果跑步代表了人类靠自身运动的最快速度的话,那么进行竞走比赛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强行分出来一个“双脚不同时离地”的速度竞赛类别?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人们会不会有一天在体育比赛当中,手脚并用比赛谁爬的更快呢?——比“爬”肯定是个玩笑,但是人们却在不停地进行着分类,并不断地改变着对于事物分类的方法。
当你第一眼看到某个人的时候,你会怎么想,你是通过自己看到的“对方的外表”判断对方“是怎样的一个人”,还是判断对方“属于哪一类人”呢?斯文、霸气、奸诈、实在、漂亮、丑陋、高大、肥胖……,你会发现,也许你误以为自己是在给对面的人下一个定义,而实际上,是你在把对面的人归入到“某一类人”当中。
我们看待商品也是如此,当我们觉得一件商品价格高,那是因为我们把它和它的同类的且价格低的商品进行了比较;当我们觉得一件商品性能好,那同样是因为我们按照性能的不同对同一类商品进行了优劣的划分……,认真思考一下,也许人类最初并没有“分类”的意识,但是处于社会之中,个体的人不可能不借助甚至依赖其他人的判断来感知这个世界,于是,当大多数人或者有权威性的人说了些什么、坚持了些什么的时候,类别出现了,我们通过分类来区分、认识世界的方法也就出现了。
为什么有人会出钱购买和名人见面、合影、吃饭的机会,那是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表明自己和那些名人属于“同一类别”;为什么很多品牌、产品都愿意登上百大、十大……的榜单,那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榜单是标明自己价值的分类方法;为什么有些并不富有的人会花费与收入不成比例的钱去购买奢侈品,那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奢侈品能够代表自己的“社会地位分类”……,无数的实际案例已经告诉了我们,人们认知世界依照着某种自己认可的“分类标准”,人们在这个世界中消费也遵循着某个自己认可的“消费标准”。
如果你也用“分类”的方法来认知这个世界的话,那么你会不会觉得“营销”会变得简单一些呢?只要我们把被营销的主体放到合理的分类体系当中,是不是这次营销就会相对容易完成许多呢?
也许,世界就是这么简单,思考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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