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回家必去以前的学校转转,那是我度过六年初中高中时代的地方。在那里,我从一个胆小害羞的小女孩长成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大姑娘。我在那里第一次参加朗诵比赛,第一次做读书报告,第一次认真地喜欢别人。总之,那是个非常有故事的地方。
书店。
文心阁那个小小的书店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文心阁”,够诗情画意的。它在假山旁边,靠着那个“云在青天水在瓶”的人造湖。书店的老板在湖里养了很多金鱼,时常见他拿着鱼食喂鱼。金鱼们在水里打着滚觅食。金鱼和书店的老板都悠闲。回家吃饭或是下课路过那里,偶尔会看看水里的鱼再看看天上的鱼。日子就那么一点点地流走了,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会如此怀念那段默默努力的日子。书店的门口摆了好多书法作品,都出自书店老板之手。老板的字写得极好,摆在门口,赏心悦目。他们那个年代的读书人大多写的一手好字,读书人字写得不好看怎能称为读书人。本以为老板会是个刚正不阿,对物质很淡泊的人,然而六年的买书经历让我对此改观。老板会卖盗版书,会斤斤计较,俗气得很。我没曾料到很多人虽然看过很多书写得一手好字,但仍然沾染着或多或少的铜臭的俗气。芸芸众生大都如此,生活毕竟是艰难的。在这个物质本就不充裕还十分拜金的小城市,想要活得淡泊和清贫,想必是难上加难。大部分人都是世俗的,带着烟火气的。
老板的字书店里,教辅资料占了大半个江山,剩下的一角是少得可怜的课外书。而且那些闲书多是盗版书,可我不得不承认这些盗版书几乎是我整整六年的精神之光。我曾在里面淘到余华的《活着》,之后便爱上了余华那种沉重锐利直指人生悲惨的笔锋。我也在里面买过路遥的《人生》,开始知道文字确实是一种极具力量的武器。所以,当时鲁迅弃医从文不无道理。我想我应该感谢那个书店,它让我有书可读,并且我慢慢爱上了读书。读书,是一件让我打心眼里高兴的事。
我最喜欢的是中午下课了,和同桌一起去书店逛逛。还有就是体育课解散后手里拿着零食去书店,三三两两地在书店看书找书。那个时候的我们,对知识极其渴望。看看老板有没有进新书,摸摸那些摆在书架上的杂志,或者闻闻书店里沉闷但让我很踏实的书香。正午,太阳高照,踩着阳光,唱着跳着进了书店。转一圈,有喜欢的书就买,没有的话就打道回家。没有又有什么关系呢,继续等着,总会出现我想买的书的。有时候一下出了四五本我都想买的书,我便怂恿同学买,之后借着看。书总是借来借去的,有时候一本书,在全班人的手里轮一遍,最后才物归原主。这样的日子当真是如梦啊,回想起来都怪开心的。
一句话今天在书店门口看到一句话,“网络只能供给人们快餐式的瞬间消受,而唯有书籍最能经受岁月磨蚀,影响人的一生”。这个时代,大家都捧着手机,很少有人愿意坐下来安安静静看一本书。大家都觉得手机太便利了,想学什么都可以学,想看什么都可以看。便利确实是便利了,可这份便利和快捷,让人丢了那份心。就好像把一粒石子扔进一片很静的湖,激起几个不大不小的涟漪的同时,也搅乱了一湖水。正因为手机电脑里什么都有,大家对知识变得不屑和无动于衷,没有了那种对知识的热切渴望。对于轻易就可以得到的东西,大家总是不当回事的。我仍然迷恋纸质书的那种质感,那是一种我摸得到看得着的踏实。它不会跑不会丢,不会瞬间消失,可供我慢慢享用。
教辅资料们家里这座小城市,没有什么独立书店,就只有草草的几个书架和散漫堆着的书。我却仍然觉得它是最本真的书店,它丰富了好多学生贫瘠的精神生活,它让那些小城市的少年知道的外面的世界,它在少年的心里种下追梦的种子,也让这些少年走出小城市走到大都市时心里多一份自信和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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