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宣传、
网络纪律
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是省级群众团体。它的一言一行要具备相当的层次和水准。为了规范本会宣传、网络行为,特制定本纪律。
一、对外宣传要审稿。经过本会研究决定的工作、活动需要对外宣传的,其稿件、图片、视频一律经由本会宣传部初审,再由会长终审定稿。统一口径,然后多平台多渠道发布。各会员不得擅自发稿。 会长临时指定的宣传题目同样履行上述审稿程序。
二、群内发帖有选择。“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管理层群”,顾名思义是“管理层”的群,不是一般的社交群。所以,在这里发帖,一定要思考选择,不可随意。做到三发三不发:
1、发与工作有关的信息;
2、发与书画有关的信息;
3、发增进友谊的信息;
4、不发无聊、低俗的信息;
5、不发与工作、书画无关的信息;
6、不发任何有广告意味的信息。
本纪律从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望会员们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协会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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