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过气得不能再过气的网文,然而我就喜欢它喜欢得日夜难寐。虽是初评,然不过是我自己读这本网文之后的小小心得罢了。
先下结论,《亵渎》是我最喜欢的玄幻小说,不管是从思想深度,剧情,还是人物刻画,亦或是文笔,设定都十分出彩,而总体来看,这本书达到了玄幻小说的顶尖,过了十多年它仍旧熠熠生辉,无可超越。
这本书是我读高二时候一个好朋友推荐给我的,当时我才读完《罪恶之城》,便爱上了烟雨江南的文字。我听说《亵渎》是死灵法师,便没有去看。直到高中毕业的暑假我才选择去看,到了大一才真正全部看完。
当时看完的那一刻,我仿佛化作流星,停留在那个没有光的位面,停留在凋零的魔法之花旁边,在血天使住处看着漆黑如墨的羽翼,最后坠落于思绪之中。
我沉默良久,方才回到现实中,读毕《亵渎》,我才理解了亵渎。
对网文来说,最重要的当属其环境与设定,许多小说便限于此而无法更进一步,比如《全职》。
《亵渎》的设定与环境基于DND,却自成体系,设定没有太繁杂,用完便足以,环境还是原始的西幻背景。书的设定与环境算不上多高明多有新意,然而烟雨江南却在这个略小的世界观中写出了从最底层到最高层的各自人的生活故事,无论是从没落贵族到神的罗格,还是选择自我毁灭的阿喀琉斯,甚至努力打破规则的毁灭之迪斯马森,都那么地令人记忆犹新,烟男刻画群像之功力可见一斑。
“我罗格,虽然贪财好色,但有些东西,却是不卖的。”我认为这句话写出了大半个罗格,也写出了大半《亵渎》中的角色。我最佩服烟男的地方在于,敢于写出别人压根不敢写的主角。罗格是我读过所有网文里面最卑鄙无耻的角色,也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在《亵渎》中,罗格可以毫不内疚地占有安德罗妮,可以毫不犹豫坑死上司的随从属下,可以为了一己私利让相爱之人天人永隔。但是他可以为了女神而放弃现有的一切,为了被害死的安德罗妮单人独闯敌方数座城,可以成为神。罗格是一个被处以十次绞刑都不够的不折不扣的小人,但他却是关键时刻为了身边人而不惜一切代价去干掉敌人的壮士。明明可以卑鄙无耻委曲求全的罗格,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扮演了英雄角色,这大概就是亵渎吧。
《亵渎》之剧情,正如书名,一切你不希望的,都会发生,一切你不喜欢的,都会变成你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亵渎,恰恰是亵渎最初的自己。
对死胖子罗格来说,最大的愿望是数钱数到手抽筋。他做到了,在奥菲罗克手下,与好兄弟一起开着暴利的武器店,仰望着女神爱丽希斯,有着青梅竹马莉莉丝。但他却主动放弃了这一切。他很厌恶神,但最后他却成为了神。
与罗格有着截然相反经历的是奥菲罗克,他年纪轻轻就冠绝天下,实力超群,有着红颜知己的陪伴,手握黄金狮子骑士团。但最后他却血战长街,与爱人一起被圣火困在了炼狱天使雕像之中,骑士团最后也近乎全灭。最后堕落的奥菲罗克,亵渎的是信仰还是爱情,我不做选择。
在地狱中仰望天堂,我想,说的也是奥菲罗克吧。
《亵渎》之剧情,是各种伏笔与暗线的运用,其伏笔之妙在网文里面当属一绝,比如修斯的茶叶和茶杯,不读到最后我们难以解这个伏笔。它的剧情还有各种意想不到的转折,比如爱丽希斯的远走魔界,中期的南北之战,最后的轮回。读罢我对烟雨江南的构思佩服至极,这等魄力,我唯有望其项背罢了。
最后我来个小总结。《亵渎》是为数不多切切实实影响到我世界观的作品,亵渎不把神当做信仰,却希望自己成为别人的信仰,我也是许久之后才明白这一点与其精髓。
《亵渎》的成功学理论(大概算吧)是够卑鄙无耻你基本上就赢了。对那些在底层挣扎的人来说,我们有时候只能卑鄙无耻,别无选择,这就是生活,这就是将来的自己。
最后,我引用《亵渎》的一段话做结语。那存在的,都是幻影;那永恒的,终将毁灭;世界万物,缤纷色彩,都是被蒙蔽的人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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