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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三十九)高肇乱魏 于后、元勰之亡

北魏(三十九)高肇乱魏 于后、元勰之亡

作者: 南邻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23-07-03 13:20 被阅读0次

    天监四年 505年

    正月,乙丑,魏以驃騎大將軍高陽王雍為司空,加尚書令廣陽王嘉儀同三司。

    八月,魏有芝生於太極殿之西序,魏主以示侍中崔光。光上表,以為:「此《莊子》所謂『氣蒸成菌』者也。柔脆之物,生於墟落穢溫之地,不當生於殿堂高華之處;今忽有之,厥狀扶疏,誠足異也。夫野木生朝,野鳥入廟,古人皆以為敗亡之象,故太戊、中宗懼災修德,殷道以昌,所謂『家利而怪先,國興而妖豫』者也。今西南二方,兵革未息,郊甸之內,大旱逾時,民勞物悴,菲此之甚,承天育民者所宜矜恤。伏願陛下側躬聳意,惟新聖道,節夜飲之樂,養方富之年,則魏祚可以永隆,皇壽等於山嶽矣。」於是魏主好宴樂,故光言及之。

    天监五年 506年

    春,正月,丁卯朔,魏於後生子昌,大赦。

    甲申,封皇子綱為晉安王。

    二月,丙辰,魏主詔王公以上直言忠諫。治書侍御史陽固上表,以為:「當今之務,宜親宗室,勤庶政,貴農桑,賤工賈,絕談虛窮微之論,簡桑門無用之費,以救饑寒之苦。」時魏主委任高肇,疏薄宗室,好桑門之法,不親政事,故固言及之。

    三月,魏咸陽王禧之子翼,遇赦,求葬其父。屢泣請於魏主,魏主不許。癸未,翼與其弟昌、曄來奔。上以翼為咸陽王,翼以曄嫡母李妃之子也,請以爵讓之,上不許。

    初,魏御史中尉甄琛表稱:「《周禮》,山林川澤有虞、衡之官,為之厲禁,蓋取之以時,不使戕賊而已,故雖置有司,實為民守之也。夫一家之長,必惠養子孫,天下之君,必惠養兆民,未有為人父母而吝其醯醢,富有群生而榷其一物者也。今縣官鄣護河東鹽池而收其利,是專奉口腹而不及四體也。蓋天子富有四海,何患於貧!乞弛鹽禁,與民共之。」錄尚書事勰、尚書邢巒奏,以為:「琛之所陳,坐談則理高,行之則事闕。竊惟古之善治民者,必污隆隨時,豐儉稱事,役養消息以成其性命。若任其自生,隨其飲啄,乃是芻狗萬物,何以君為!是故聖人斂山澤之貨,以寬田疇之賦;收關市之稅,以助什一之儲。取此與彼,皆非為身,所謂資天地之產,惠天地之民也。今鹽池之禁,為日已久,積而散之,以濟軍國,非專為供太官之膳羞,給後宮之服玩。既利不在己,則彼我一也。然自禁鹽以來,有司多慢,出納之間,或不如法。是使細民嗟怨,負販輕議,此乃用之者無方,非作之者有失也。一旦罷之,恐乖本旨。一行一改,法若弈棋,參論理要,宜如舊式。」魏主卒從琛議,夏,四月,乙未,罷鹽池禁。

    六月,魏驃騎大將軍馮翊惠公源懷卒。懷性寬簡,不喜煩碎,常曰:「為貴人當舉綱維,何必事事詳細!譬如為屋,但外望高顯,楹棟平正,基壁完牢,足矣;斧斤不平,斫削不密,非屋之病也。」

    十月,魏京兆王愉、廣平王懷國臣多驕縱,公行屬請,魏主詔中尉崔亮究治之,坐死者三十餘人,其不死者悉除名為民。惟廣平右常侍楊昱、文學崔楷以忠諫獲免。昱,椿之子也。

    十二月,魏人議樂,久不決。

    天监六年 507年

    春,正月,公孫崇請委衛軍將軍、尚書右僕射高肇監其事;魏主知肇不學,詔太常卿劉芳佐之。

    九月,己亥,魏以司空高陽王雍為太尉,尚書令廣陽王嘉為司空。甲子,魏開斜谷舊道。

    十月,丁卯,魏皇后于氏殂。是時高貴嬪有寵而妒,高肇勢傾中外,後暴疾而殂,人皆歸咎高氏。宮禁事秘,莫能詳也。

    乙酉,魏葬順皇后於永泰陵。

    天监七年 508年

    三月,戊子,魏皇子昌卒,侍御師王顯失於療治,時人皆以為承高肇之意也。

    秋,七月,甲午,魏立高貴嬪為皇后。尚書令高肇益貴重用事。肇多變更先朝舊制,減削封秩,抑黜勳人,由是怨聲盈路。群臣宗室皆卑下之,唯度支尚書元匡與肇抗衡,先自造棺置聽事,欲輿棺詣闕論肇罪惡,自殺以切諫;肇聞而惡之。會匡與太常劉芳議權量事,肇主芳議,匡遂與肇喧競,表肇指鹿為馬。御史中尉王顯奏彈匡誣毀宰相,有司處匡死刑。詔恕死,降為光祿大夫。

    八月,初,魏主為京兆王愉納於後之妹為妃,愉不愛,愛妾李氏,生子寶月。於後召李氏入宮,捶之。愉驕奢貪縱,所為多不法。帝召愉入禁中推案,杖愉五十,出為冀州刺史。愉自以年長,而勢位不及二弟,潛懷愧恨;又,身與妾屢被頓辱,高肇數譖愉兄弟,愉不勝忿;癸亥,殺長史羊靈引、司馬李遵,詐稱得清河王懌密疏,云「高肇弒逆」。遂為壇於信都之南,即皇帝位,大赦,改元建平,立李氏為皇后。法曹參軍崔伯驥不從,愉殺之。在北州鎮皆疑魏朝有變,定州刺史安樂王詮具以狀告之,州鎮乃安。乙丑,魏以尚書李平為都督北討諸軍、行冀州事,以討愉。平,崇之從父弟也。

    丁卯,魏大赦,改元永平。

    魏京兆王愉遣使說平原太守清河房亮,亮斬其使;愉遣其將張靈和擊之,為亮所敗。李平軍至經縣,諸軍大集。夜,有蠻兵數千斫平營,矢及平賬。平堅臥不動,俄而自定。九月,辛巳朔,愉逆戰於城南草橋。平奮擊,大破之。愉脫身走入城,平進圍之。壬辰,安樂王詮破愉兵於城北。

    魏高後之立也,彭城武宣王勰固諫,魏主不聽。高肇由是怨之,數譖勰於魏主,魏主不之信。勰薦其舅潘僧固為長樂太守,京兆王愉之反,脅僧固與之同,肇固誣勰北與愉通,南招蠻賊。彭城郎中令魏偃、前防閣高祖珍希肇提擢,構成其事。肇令侍中元暉以聞,暉不從,又令左衛元珍言之。帝以問暉,暉明勰不然;又以問肇,肇引魏偃、高祖珍為證,帝乃信之。戊戌,召勰及高陽王雍、廣陽王嘉、清河王懌、廣平王懷、高肇俱入宴。勰妃李氏方產,固辭不赴。中使相繼召之,不得已,與妃訣而登車,入東掖門,度小橋,牛不肯進,擊之良久,更有使者責勰來遲,乃去牛,人挽而進。宴於禁中,至夜,皆醉,各就別所消息。俄而元珍引武士繼毒酒而至,勰曰:「吾無罪,願一見至尊,死無恨!」元珍曰:「至尊何可復見!」勰曰:「至尊聖明,不應無事殺我,乞與告者一對曲直!」武士以刀鐶築之,勰大言曰:「冤哉,皇天!忠而見殺!」武士又築之,勰乃飲毒酒,武士就殺之,向晨,以褥裹屍載歸其第,雲王因醉而薨。李妃號哭大言曰:「高肇枉理殺人,天道有靈,汝安得良死!」魏主舉哀於東堂,贈官、葬禮皆優厚加等。在朝貴賤,莫不喪氣。行路士女皆流涕曰:「高令公枉殺賢王!」由是中外惡之益甚。

    京兆王愉不能守信都,癸卯,燒門,攜李氏及其四子從百餘騎突走。李平入信都,斬愉所置冀州牧韋超等,遣統軍叔孫頭追執愉,置信都,以聞。群臣請誅愉,魏主弗許,命鎖送洛陽,申以家人之訓。行至野王,高肇密使人殺之。諸子至洛,魏主皆赦之。

    魏主將屠李氏,中書令崔光諫曰:「李氏方妊,刑至刳胎,乃桀、紂所為,酷而非法。請俟產畢然後行刑。」從之。

    李平捕愉餘黨千餘人,將盡殺之,錄事參軍高顥曰:「此皆脅從,前既許之原免矣,宜為表陳。」平從之,皆得免死。顥,祐之孫也。

    濟州刺史高植帥州軍擊愉有功,當封,植不受,曰:「家荷重恩,為國致效,乃其常節,何敢求賞!」植,肇之子也。

    加李平散騎常侍。高肇及中尉王顯素惡平,顯彈平在冀州隱截官口,肇奏除平名。

    初,顯祖之世,柔然萬餘戶降魏,置之高平、薄骨律二鎮,及太和之末,叛走略盡,唯千餘戶在。太中大夫王通請徙置淮北,以絕其叛,詔太僕卿楊椿持節往徙之。椿上言:「先朝處之邊徼,所以招附殊俗,且別異華、戎也。今新附之戶甚眾,若舊者見徙,新者必不自安,是驅之使叛也。且此屬衣毛食肉,樂冬便寒;南士濕熱,往必殲盡。進失歸附之心,退無籓衛之益,置之中夏,或生後患,非良策也。」不從。遂徙於濟州,緣河處之。及京兆王愉之亂,皆浮河赴愉,所在抄掠,如椿之言。

    天监八年 509年

    九月,辛巳,魏封故北海王詳子顥為北海王。

    魏公孫崇造樂尺,以十二黍為寸;劉芳非之,更以十黍為寸。尚書令高肇等奏:「崇所造八音之器及度量,皆與經傳不同,詰其所以然,云『必依經文,聲則不協。』請更令芳依《周禮》造樂器,俟成,集議並呈,從其善者。」詔從之。

    冬,十月,癸丑,魏以司空廣陽王嘉為司徒。

    十一月,己丑,魏主於式乾殿為諸僧及朝臣講《維摩詰經》。時魏主專尚釋氏,不事經籍,中書侍郎河東裴延雋上疏,以為:「漢光武、魏武帝,雖在戎馬之間,未嘗廢書;先帝遷都行師,手不釋卷。良以學問多益,不可暫輟故也。陛下升法座,親講大覺,凡在瞻聽,塵蔽俱開。然《五經》治世之模楷,應務之所先,伏願經書互覽,孔、釋兼存,則內外俱周,真俗斯暢矣。」

    時佛教盛於洛陽,中國沙門之外,自西域來者三千餘人,魏主別為之立永明寺千餘間以處之。處士南陽馮亮有巧思,魏主使與河南尹甄琛、沙門統僧暹擇嵩山形勝之地,立閒居寺,極巖壑土木之美。由是遠近承風,無不事佛,比及延昌,州郡共有一萬三千餘寺。

    是歲,魏宗正卿元樹來奔,賜爵鄴王。樹,翼之弟也。時翼為青、冀二州刺史,鎮郁游,久之,翼謀舉州降魏,事洩而死。

    ——《通鉴 梁纪二&三 高祖武帝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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