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的一生属于你,而你对我一无所知
01
今夜我想和大家聊聊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单单书名就使人瞎想连篇,疑惑不解。
一个陌生女人?来信?她为什么写信?书信的内容又是什么?
甚至于书信的开头这样写到:你,与我素昧平生的你。
这真是奇怪极了。
毫无疑问的是,在聊作品之前,我们得先谈谈作者;因为作品是人写的。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作者是茨威格,出生于维也纳。代表作还有《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个小时》、《象棋的故事》,唯一长篇《心灵的焦灼》,回忆录《昨日的世界》等。
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来说,高尔基曾由衷地赞赏它“真是一篇惊人的杰作!”
他在1923年读了它之后,给罗曼·罗兰写信,打听这篇小说的作者。
“请向他转述我对这个出色短篇的由衷赞赏。这篇东西好极了,它深深地打动了我。”
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个陌生女人在她临死之际,在她刚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藏了一生的痴情爱恋和情感痛苦。
而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对此却一无所知。
02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大家想一想:你理想中不朽的爱情是什么模样的?
你且穷极你的想象,去想吧。
因为接下来我要讲的这个故事一定和你所有的想象都不一样。
03
下面让我们走进这个故事。
故事就从女主人公童年时候开始吧。
女孩的父亲早就故世,她母亲郁郁寡欢,靠养老金过活。她们母女俩深居简出,不声不响过着小市民的穷酸生活。
直到女孩十三岁那年,对面搬来一位文静的单身作家。
女孩的一生便是从认识这位年轻作家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这之前,生活对她简直像一个蒙着灰尘、布满蛛网、散发霉味的地窖。
甚至作家还没来,他的身上就蒙上一团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圈。女孩一天放学回家,正好看到许多人搬来东西,各种稀奇的玩意,最多的是书,那么多、那么好看的书。
当天晚上,女孩就梦到了作家,她把他想成是一个和蔼的老人,白胡子,戴着眼镜。
第二天见到的却是一个轻快的、老是一步跨两级的、英俊潇洒的二十五六的年轻人。
她第一眼就着了魔似的被吸引住了。
但是真正让女孩整个地、永远地爱上作家的那一天、那一刻,却是纯属一个偶然——在门口,她意外地和作家差点撞了个满怀。
毫无人生阅历的女孩,不知道作家对他身边女性一概投去的温暖、柔和的,具有吸引力的拥抱式的,既脉脉含情又撩人销魂的目光,那天生诱惑者的目光,并不表示爱慕。
她以为作家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个人的,就在那个瞬间,或者说从那一秒钟起,她的心永远地属于他了。
04
于是女孩把她一身的倔强和傻劲,一股脑地全部用来窥视作家的生活。
在她家门上有一个黄铜窥视孔,从这个小圆孔可以看见作家的房门。
那几年,她手拿一本书,整个下午又整个下午地坐在那里。她十三岁到十六岁的每个小时,都生活在作家身上。
她甚至还干了许多傻事。
譬如去吻作家的手摸过的门把手;捡起作家扔掉的雪茄烟头;晚上借故跑到下面的胡同里,去看作家屋里亮着的灯;而在作家外出旅行的日子,她就愁云满面、百无聊赖、怅然若失。
但是后来作家再也没有,几乎是再也没有看过她哪怕一眼。
但她也有童年时代最最幸福的时刻,虽说只有飞快的一分钟。这是件天大的事。
女孩帮老约翰(作家的仆人管家)把地毯拽进屋去。就这样,她看见了作家寓所的内部,书桌,花瓶,柜子,画,书。
这足够她把整个气氛吸进胸里,从此用一生的梦去慢慢品味。
但女孩马上又经历了最最可怕的事:由于她的母亲改嫁,她要搬到因斯布鲁克去。
在离去的最后一晚,女孩被一股磁石般的力量吸到作家门口。她想干什么?她觉得没有作家在身边,她是不能活的。她甚至想跪在他脚下,女仆也好,奴隶也罢,她只想留在他身边。
她在冷冰冰的地板上躺了整整一夜。终于凌晨三点,作家回来了,但是,但是,他带了一个女人回来……
05
女孩在因斯布鲁克度过了没有尽头的两年时光。终于在十八岁的时候,她回到了维也纳。
她的第一程路就是到那栋楼前面,直到作家房里的灯熄灭,她才离开寻找住所。
在这之后,她每天晚上都如此的站在作家的房前。
终于有一天晚上作家注意到了女孩。他向她投以那道目光——那温存的、隐隐生情又撩人心魄的、盯住人不放的目光。
作家是如此地饶有兴致。他没有认出女孩来。
他用愉快的神情和女孩攀谈,他问女孩是否愿意上他那里去聊一会,女孩几乎脱口而出:“好啊!”
那个夜晚,女孩在那里整整呆了一夜。作家睡着了,她听见他的呼吸,贴着他的身子,在黑暗中流出了幸福的泪水。
女孩和作家在一起度过了三夜。第三夜后,作家对女孩——不,这时候她已经成为真正的女人了——说他要出远门,并且给了女人几朵白玫瑰作为临别纪念——作为临别纪念。
06
女人不知道,那三夜赐给了她一个孩子;她不知道,她将为这个孩子受多大的罪;她更不知道,那一别就是十几年。
她为了生这个孩子,只得进一家妇产医院——那里是地狱!她得在充满呻吟、狂笑和惨叫的产房,宰割羞辱心的屠场,置身于社会贫困的渣滓之中。
可是为了她和作家的孩子,如果事先知道要受怎样的罪,她还愿意再进地狱一次,再进一千次!
还是为了她的孩子,可以享受到上流的社会,过快乐的生活,女人在黑暗中没有廉耻了——她卖淫了。她有很阔的朋友,有很阔的情人。
尤其是一位年纪较大的帝国伯爵,三四回向女人求婚。她拒绝了。
因为在她内心深处——为了作家犹如陈旧的孩子梦般的、可能的召唤,她要使自己是自由的。
而这个时刻终于来临。
在塔巴林的舞厅里,女人和作家相遇了。
他们隔得如此之近。十多年来,作家再一次用他那每每撩拨得人心旌摇荡的目光盯住了她。
女人被弄得心慌意乱,她跟着作家出去了。
同女人急于再一次吻他的嘴唇,再一次听他温柔地说话相比,那个多年来女人靠他生活的、情意绵绵的好人的友谊,算得了什么呢?
女人的低贱下流、忘恩负义、卑鄙无耻,又算得了什么呢?她简直什么都顾不上了。
女人又一次登上了熟悉的楼梯,迈进了熟悉的房间,看到了熟悉的蓝水晶花瓶——花瓶里还有她昨天送的白玫瑰呢。
十几年来,女人唯一做的事就是:每年作家过生日的时候,都会送去一束白玫瑰。和当年与作家在第一个恩爱之夜后作家送她的一模一样。
又是一夜的激情与幸福。
然而第二天,作家就说他要去北非几个月。女人的耳边登时想起一个声音:完了,完了。她努力地连续两次尝试让作家想起她,认出她来。
她就是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在黑暗中欢愉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然而,作家没有认出她,只是把她当做数万个女人中的一个,欢场中的卖笑女郎,许许多多不胜枚举的风流艳遇中的一桩罢了。
甚至让女人羞惊难言,几乎摔倒在地的,她在镜子中看见作家往她的暖手筒里塞进几张大面值钞票!
女人伤心欲绝,夺门而出,眼里噙着泪水。
她奔得太急,差点撞上老约翰。她见到这位面容衰老的仆人的眼睛突然一亮——他认出了她!在这一秒钟,这位从女人童年时代过后再没有见过她的老人认出了她。
女人几乎要跪倒在他面前,吻他的手。
她把用来鞭笞她的钞票扯出来,塞给了老人。
直到一年以后,在她的孩子得了流感死掉、她自己也在弥留之际之时,她终于下了这封长信,向作家R原原本本地述说了这一切。
女人有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让作家每年在他生日的时候,买些玫瑰花供在瓶里。
07
这就是这个故事了。
你说,这究竟是怎么样的爱情?
我前前后后看了五遍,又看了中美两部改编的电影。每每灵魂深处涌上一股麻人的震颤,我只感觉字里行间饱含水分,特别容易流成眼泪。
“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不要疲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疲倦啊!”
“我的孩子已在昨天夜里死了——如果我当真还要继续活下去的话,那我又将是孤单单的一个人了,比以往任何时候还孤单,我什么都没有,你的东西什么都没有了……”
“可是谁……现在谁会在你的生日送你白玫瑰呢?”
在肉欲横行、爱情堕落成商品、婚姻变质为交易的时代,一个少女爱得如此自我、如此纯洁、如此无私,使人读后仿佛在令人窒息的空气中嗅到一缕清香,在污浊泥潭中瞥见一株白莲。
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爱情:纵使你对我一无所知,而我的一生始终属于你。
愿我们留一晚月色,静静地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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