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描述的本质
你看,所有的词,不管是哪一种词性,其实都是关于感知的,于是,现在这个认知非常非常关键,即,在诚实的情况下,你根本描述不了你不能感知的事物(在诚实的情况下,你根本无法描述你感知不到的事物)。注意,为了讨论方便,也为了讨论专注,以下我们假定所有的人都是真实的、诚实的,即所谓的真诚。
你是真诚的,我也是真诚的,我们写的是我们的感知,我们遇到的文字作者也都是真诚的,他们所写的文字记录的是他们的感知。这个假定显然不真实,然而,为了讨论写作的本质,这个假定非常必要,而这个假定的必要性也会慢慢体会的更深。
刚才的这个认知特别关键,就是在诚实的情况下,你根本描述不了你不能感知的事物。
这个认知会打碎你一个特别常见的幻觉。读者读别人写的东西,心里想,哎呀,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我怎么写不出来呢;或者他说,哎呀,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怎么让他先写出来了呢。没错,这是百分之百的幻觉,只能是幻觉,必须是幻觉。
因为,事实上你根本描述不了你不能感知的事物,同样,你也根本描述不了你没有感知到的事物。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如果你不能描述,就说明你其实并没有感知到,或者你干脆不可能感知到。
虽然在极端的情况下,也不是没有难以描述的一些感知,但是,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如果你能描述,那就是你能够感知,如果你不能描述,那就是你没有感知到。
事实上,总是有人能用已有的词汇,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去描述别人描述不了的感知,这也是事实。不过,话说回来,假定你是诚实的,那么,你根本描述不了你不能感知的事物,这即意味着说,你只能描述你能感知的事物,这也即意味着说,你如果看到的文字的作者是诚实的话,那么,他正在描述的是他的感知,因为诚实的他描述不了他感知不到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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