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就是一眼万年的感觉,见到第一眼就会情不自禁的要再多看两眼,忍不住要多说几句话。
见到三零先生之前,因为知道他会来我们部门,其实我们是早早就加过微信的,只是,从来没有过交流。在报道的前几天,工作需要问起三零先生的居住地,当他说出所在区和我住的地方是同一个区的时候,某种第六感莫名的强烈。果真发现,我们不但住同一个区,还住在同一条路上,前后相隔的两个小区,步行只需几分钟。三零先生的家在郊区,他是在这里租的房子,我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小窝。就这样,我们神奇的成了半个邻居。
三零先生来报道的这一天,是第一次见他。那天来了很多人,但我一眼就知道人群中的他是他!他身材高挑,面无表情,看起来高冷,实则一旦笑起来温暖如春。
这天三零先生本可以报完道就回家的,退一万步,至少是可以准时下班的,新人入职的第一天,实在是没什么事。只因我随口说了句,下班可以一起顺路回家。于是,三零先生就搬了个凳子坐在我旁边,看着我工作,等着我一起下班。只是没想到那天工作特别多,忙着忙着就加班到7点多,三零先生一直乖巧的坐在我身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乖巧的不像话,乖巧的让我意外。公司的小姐姐都忍不住调侃起我们来。确实,完全没有陌生感,挺像男朋友陪女朋友加班等着一起下班的模样。
后来其他加班的同事点了外卖,大家一起吃了晚饭,然后我和三零先生一起打车回家。
再后来,三零先生跟我说,那次晚上回去太晚,天都黑了,他绕着家门口的路转了一大圈,才找到家。他的理由是刚租的房子,总共没去过一两次,还不熟。我依旧无情的嘲笑了他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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