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人,扎进了我心底,后来,却被我生生拔了出去,我好像还欠着那个人一句“谢谢”。
他是一个长得不能算帅,但是绝对算得上黑的人,我从高中开始就有个外号叫“小黑”,但是到了大学的时候,对这个“大黑”甘拜下风,真的太黑了!好像是因为他曾经用过一本笔记本,封面是独孤九剑,于是被戏称为独孤求败,而“败败”是我对他独有的称呼。
其实我一开始追的是他的舍友,那个高高瘦瘦篮球打得很酷的男生,不过没追成。反而因为他接任大二班长,和我这个大一班长产生了更多的交集。
许是交集多了,日久生情吧。通过打听知道我喜欢有腹肌的男生,他每天嘿咻咻在宿舍锻炼,所以当我们确定恋人关系的时候,他已经练出了6块腹肌了。
那时候,他喜欢我这件事,只要不是个瞎子都看得出来,用现在很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他看我的眼睛里有星辰。在某一天晚上,他策划了一场表白,动用了班上过半的男生,在我们宿舍楼下摆起了蜡烛放起了歌,大喊着我的名字。当时的我,并不是特别高兴,感觉是被赶鸭子上架,下了楼。他就站在那里,捧着一束花,对我说:“对于别人而言,你就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我,你就是全世界。做我女朋友吧!”当时的感觉很复杂,有点感动,但还没感动到要哭的节奏,看现场起哄的氛围,真有种骑虎难下的感觉,反正也并不是毫无好感,那就试一试,答应了。我第一次感受到自己的点头会让人开心地笑得像个傻子。
后来,我身边就出现了日常保镖,上课下课再也不用自己走路了,他的自行车后座就是我的专属位置。食堂吃饭,我基本连菜都不用去端了,坐在那里等吃就行。到了冬天,天寒地冻这么冷,不想出门,他便会去学校外头的小菜市场买骨头到宿舍熬汤做饭烫火锅。上课我听不进去,老是玩手机游戏看小说,到了期末的时候,他就准备好一摞摞的复习资料给我,早早帮我去图书馆占位。甚至到后来,连舍友都开始不紧张复习了,到了期末找我要他整理的资料,拿去复印一份直接用就可以了。
有一年暑假,他去北京旅游,邀我一起去,我因为别的事情没有去。开学之后,他第一件事就是给我一大包礼物,全是在北京买的小玩意儿,他说看到什么都想给我带点回来,我心想你怎么没把天安门给我拆回来。他给我带了一系列的福娃、书签、钥匙扣、风筝、烤鸭……天了噜的实在品种太多了,我真心都记不全,前不久我还在抽屉里翻到了几个钥匙扣,还挺实用。
那时候的各种节日,完全不用忐忑,肯定有精心准备的礼物,我的生日是暑假,但是完全不影响他礼物的送达。我收过两米高的大熊,躺在那里,比我大多了,基本床是给它睡的。我收到过他精心制作的电子相册和纸质相册,每一张照片里都有他的话,那些照片有我和他视频的截图,也有班级出游时候的照片,原来被时刻关注的感觉是那样美妙。
当然,小矛盾总是会有的,大概是因为他太在意我,所以常常会有飞来横醋,加上我不是特别喜欢老腻在一起,觉得需要更多的个人空间,所以三五不时会有点小别扭,可最后几乎以他先低头而结束。
那段时光了,我被宠得像个女王,不,我就是女王。可这样的生活,终是面临曲终人散场。
还记得大学散伙饭的时候,班上同学在起哄喝交杯酒,我在全班同学面前说会努力坚持走到最后,有个同学立马跳出来说,不能努力,是必须。其实那时候我就有预感了吧,所以不敢轻易当众给承诺。
我的工作定在了自己家乡的小县城,他的未来5年的规划是硕博连读。我曾经问过他是否愿意到我们那个市找工作,他没法确定。他让我等他,说研究生毕业先领证,再等他博士毕业还我一场盛大的婚礼。我沉默。
我不是等不起,但是我没法等一个不确定的答案——不确定能否到我的城市工作。我是一个独生女,对自己未来的唯一要求就是离父母不要太远,一碗汤从我家送到父母家的时候,还能是热的,这才能让我安心。我不希望远嫁,不希望待父母年迈身体不好的时候我没法就近照顾,更不希望父母有个万一的时候我会赶不及,毕竟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
在新员工入职训练营的时候,我选择了分手。当时连分手我都没有勇气当面和他说,而是通过文字,那天夜里,我在厕所里呜咽呜咽地哭了好久,因为不能哭出声音来,会被教官听见。第二天,他说他到了我们入职封闭训练地的大门口,可是里面却没有他女朋友了,他在门口呆了一会儿,也进不去,也不进去,便走了。当时我很想就这么不管不顾地去追他,但是理智打败了我。
分手之后,我步入工作,他步入研究生。经常能从同是研究生的闺蜜那里听见他的消息,最开始仍能感受到他对我的在意,其实我也没有放下,他说觉得孤独,我在当地店里挑了一个抱枕寄给他,但是我们始终没有再见上一面,也许是他觉得没必要了,而我没有勇气,怕再见面会让我之前铸就的城墙土崩瓦解。
渐渐地,他似乎找到自己的新生活了,我能从闺蜜口中知道,他过得挺开心。然后突然有一天,他的朋友圈里,出现了牵手的画面,嗯,他有新女朋友了。
难以形容当时的心情,一方面劝慰自己,这就是我期待看到的结局,另一方面,感觉到自己的心里有什么东西彻底崩裂。最后,我选择了真诚的祝福,如我当初选择了理智。
又过了几年,我去大学所在的城市出差,那时候好多同学还在读研究生,于是我又再见到了他。外表并没有什么变化,变化了的是彼此对视的眼神,已经平静无波。那时候,我已经和达博.霍尔斯订婚,他也已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对于这段感情,我遗憾没有当面说分手,对于一个如此喜欢和珍视自己的人,我连分手都不曾亲口对他说出。甚至也从没对他说过一句“谢谢”——谢谢他那些年的照顾和宠溺,谢谢他在图书馆占的位置,谢谢他准备的复习笔记,谢谢他事无巨细都替我考虑周全,谢谢他先放下过往找到归宿,让我不至于继续桎梏,而后也找到自己的归宿。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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