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解 第五十二章
憨山大师著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知其母,复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袭常。
【注】此言道体之方,当以背物合道为要妙也。
由万物皆资始乎道,故曰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所谓道生之也。是知道为体,而物为用,故道为母,物为子。人若但知道体虚无,而不知物从此生,是知母而不知子,则沦于断灭。若但知物而不知道,是殉物而忘道,则失其性真。所以既知其母,亦复要知其子,所谓有体有用也。既知物从道生,则不事于物,故曰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所谓用不离体也。体用两全,动静不二,故没身不殆。殆,危也,又尽也。
下示守母之方。兑为口,门乃眼耳,为视听之根。谓道本无言,言生理丧,妄机鼓动,说说而不休,去道转远。唯是必缄默以自守,所谓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故曰塞其兑。然道之于物,耳得之而为声,目得之而为色,若驰声色而忘返,则逐物而背性。是必收视返听,内照独朗,故曰闭其门。如此,则终身用之而不勤矣。勤,劳也。若徒执言说以为得,以资耳目之欲,火驰而不返,则是开兑济事,丧心于物,则终身不可救矣。
是皆不能戒谨于隐微之间,而忽于欲机之兆,非为明也。孔子曰:知机其神乎!故曰见小曰明。以道自胜,故曰守柔曰强。是故学人当用其光,复其明,则无遗身殃也。然光,道之用也;明,道之体也。用不离体,故用愈光而体愈明,此所以能无遗其殃也。袭,承也。且真常之道,吾固有之,但凡人不能承袭而自绝耳。苟能如此做工夫,则绵绵而不绝矣,故曰是谓袭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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