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是绿林好汉豪爽的绝配之一,无此,不足以突出其粗犷豪放的性格。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那野性的场面:
一张陈年老桌,木桌上粗糙的年轮泛起波浪,原色的木头被油浸渍,油亮而有些光泽;粗制的陶碗,要大而不讲究,犹如手艺低劣的陶匠随心而做;酒,要放在粗大笨重的陶罐里,罐子外面贴上写着字的红纸,简单的一个“酒”字就行。
喝酒的客官,穿着打扮要有土匪豪横的模样,平常扛着一把刀,这时要把刀平放在粗木桌上。刀,要产生不怒自威、无敌无畏的勇气与效果,给自己撑撑面子,让人看一眼就产生瑟瑟发抖、冷汗直流的感觉,想拔腿就跑躲得远远的。
一个壮汉,或一群大汉聚在一起,喝酒,旁若无人地喝,还要大声吆喝着,这样气氛才能烘托出来。
喝大酒时,要配着大盆大碗的肉,肉块也要大,不是小家碧玉的那种精致的菜肴,块太小了,拿在手里不起眼,不符合这个气氛。
吃饭时,不用筷子,直接下手撕扯。
抄起带骨头的卤肉时,咬的动作要夸张一些,让别人看出自己使劲的样子,吃饭也是一个卖力气的活儿。
喝一口酒,咬一口肉,嘴里反正不能闲着,话也要粗声大气的说着。
想想这场面,一股原始气息就扑面而来,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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