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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森林》1-2

《迷雾森林》1-2

作者: 莼公子 | 来源:发表于2018-08-17 12:18 被阅读0次

    Tät   Dimma   Skog

    狼王自述

    我叫德洛克,北方森林的一匹狼。

    在所有生存的艰苦中,最可怕的是寒冷与饥饿。我的故乡属于大陆极北特有的严寒,银色的山脉纵横连绵,岑寂的山岭古木参天,风雪的羽翼在此终年笼罩,只在短暂的夏季放进阳光,让无数野花铺满山麓。

    我出生的那年,北风如同苛刻的债主,大雪绵绵数月,不让来自南方的春季驻足。冰雪直到夏季才开始消融,我的母亲在没有食物的酷寒里一去不返,我和我的兄弟姐妹在冷透了的草窝里饿得哀嚎,没有想过这凄惨的嚎叫声很可能会引来灾祸。但冥冥中的命运是不可揣测的,这叫声被风吹往更远的地方,唤来了一条生路。

    当来人挖开封住洞穴的泥泞,刨开狼窝的时候,只剩我还勉强活着。救了我的是名叫莱茵斯的林妖,她的领地在更北的森林,她率领的狼群因为寒冷和饥饿减少了数量。莱茵斯告诉我,我那时瘦得只剩下一副骨头,弱得睁不开眼睛,她却感到我挣扎着想要活下去。于是她的狼群收留了我,莱茵斯把我交给失去了幼崽的母狼,在那个死亡弥漫的春天里,我活了下来。

    莱茵斯是北方森林的林妖。林妖是森林的神明,也是森林的法则,没有失去林妖的森林永远属于自由,她们以流水、树木、雨雾守护着自己的领土。林妖是林地生灵的主人,聆听树木的语言,执掌生杀大权。狼群是森林无敌的霸主,因而林妖与狼群同行,在丰年同狼群狩猎,在荒年杀死族群中的老弱。

    我出生的森林很久以前就没有了林妖,失去神灵庇护的森林除了残酷的竞争,还有来自人类的威胁。我失踪的母亲不是与猎物同归于尽,就是被猎人剥下了毛皮。在荒年收留外乡的幼崽是不合规矩的,莱茵斯是命运对我的眷顾,在养母的哺育下,我长起了肉,渐渐的毛发丰盛,比同龄的幼狼还要强壮。那些有排外情绪的本地狼因此嫉恨我,但莱茵斯很关照我,我在她手里由无母的小狼成为森林的狼王,我将永远忠诚于她。

    林妖虽然和狼群一起生活,却完全不是狼的外貌。一定要说的话,倒是与人类别无二致。她们都有着少女的外表,不需要饮食和睡眠,也不因严冬风雪而瑟瑟发抖。人类被阻拦在林妖的领属外,将她们视为面目丑恶的怪物,称之为“狼群之王”。人对未知事物的描述真实荒唐至极,虽然我不了解人类,但即便是由人类看来,莱茵斯也是美丽的,四肢因为缺乏日照而纤长白皙,深棕色的长发柔软如溪流,尤其是那双眼睛,仿佛雪晴后湛蓝无云的天空。她穿着灰蓝色的长裙,像所有林妖一样赤裸着双足,携着短刀和长毛,在她的国土中,浓稠的雾气数百年来封锁着森林。

    但我直觉莱茵斯和其他林妖有所不同。她并不严守林妖的规矩,比如救下了领土之外的我。林妖和诞生了她的自然一样公正无情,数十年来,莱茵斯的长矛杀死过无数丰年的野鹿和荒年的饿狼,她的矛头刺得很准,总是一击贯穿要害,她无数次重复这一过程,却仍未神情麻木。

    几年前,那时候我刚刚成年,还可以不管不顾的紧跟在她身边,森林里出了一件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有一个人类闯入其中。这片森林以雾气作为城垣,凡有人进入必然迷失方向,因此被称为“迷雾森林”,从未有人得以涉足。莱茵斯神情肃穆,但赶到跟前,才发现来者既不是狡猾的炼金术师,也不是退守北极的女巫,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那是我第一次如此靠近一个人类,他身上散发着不属于森林的铁的气息。他手中握着一根细长的武器,蓄势待发的注视着将他重重包围的狼群。这时候,他和莱茵斯对上了眼神,他似乎很吃惊,而两边都没有杀死对方的意思。莱茵斯唤退狼群,指出离开的方向,于是雾气的垣墙向两边退开一条路。莱茵斯放过了这个无害的人类,辜负了特意磨得锋利的长矛。

    相比于没有灵魂的草木,野兽的生命是如此短暂,我曾经因为不能陪伴莱茵斯一生而遗憾。林妖的寿限是五十年,诞生至死亡都是同样的面貌,五十年后的上弦月升空之际,林妖将唯一一次离开森林,前往人类居住的世界,寻找一个“闪耀月之银辉的灵魂”,在下一个满月之前带回血液凝结成的晶体。当来自灵魂的结晶落入林妖诞生的泉水,上一任林妖便结束了使命,泉水中则将走出下一位统率森林的神明。

    今年的春季乘着南风顺利降落,山花烂漫,鹿鸣呦呦,昭示着一个丰年的到来。森林深处弥漫着温暖愉快的气息,妻子生理性的倦怠懒散使我沉浸在将成为父亲的喜悦里。而当春夜最美的上弦月升起,我却被森林的领主却告知她将迎来五十年的大限。

    林妖与其说是森林的王者,不如说是森林的化身,掌管自然的秩序是她们唯一的使命。死亡对她们来说只是更新换代,甚至传说历代的林妖都只是一个实体的重塑。林妖不畏惧死亡,或者根本不把死亡放在心上,她们对生灵无情,对自己更无情,这是我这样的野兽所无法理解的。

    早春的上弦月像一把新造的银弓,草丛里的野花与天上的繁星相映闪耀,晚风里泛着甜味,四周是野兽低低的嚎叫。我像以前一样,垂着头跟在莱茵斯身后,狼群沉醉在春夜的甜蜜里,以为这位主人只是去了寻常的夜巡。莱茵斯走到一棵枯树下,古树凋零的枝干仿佛是在哀嚎中死去,悲惨的姿态令我狼毛炸起。莱茵斯从树洞里掏出一只石匣,里面是一把木柄的匕首,和一袭灰色的斗篷。

    她穿上斗篷,她与自然相通的联系立即被隔断,斗篷之外隐隐透出陌生的人的气息,我不由退了一步。莱茵斯于是摘下兜帽,露出我熟悉的微笑,俯身摸了摸我的耳朵。

    “我不在的日子,大雾仍会守护着这片森林。告诉万物不必惊慌,等到下一个满月,将有一个新的林妖成为你们的统帅。”

    她于是重将兜帽戴好,将匕首郑重的放入怀里——这把林妖的匕首,将收割那枚灵魂结成的琥珀。我望着她的背影走入夜色,愈行愈远的消失于森林的边缘,最终穿过沉重的雾气,被另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吞入腹中。我望着她消失的背影,发出这个春季的第一声嚎叫。

    故人重逢

     

    莱茵斯穿出迷雾,越过失去了林妖的荒凉森林,穿过曾是森林的静谧的山村,长年奔走使她的脚力不逊于任何野兽。她穿着遮住脸的斗篷,如同夜晚的幽灵,藏身于运送货物的马车中,林妖的斗篷隐蔽了她不属于人亦不属于动物的气息,人与拉车的马都一无所觉。她日夜兼程,一路向南跋涉,到达星辰所指示的、灵魂之晶所在的人类的王都。

    幽居深林的林妖对人类开辟的国土全然陌生,她甚至没有见过人类——那个误入领地的少年已被她遗忘。当周围的景致由僻静变为繁华,那袭掩护过历代林妖的斗篷也不足以将她藏在阴影之中。王都的喧嚣令莱茵斯感到分外不妙,斗篷虽然隔绝了她非人的气息,但从装扮上也实属怪异,好在王都的居民对异乡的来客并不见怪,宽容的将她容纳在人群之中。

    莱茵斯如影子般走在街边。她从兜帽内环视四周,却发现自己身处人海的一弧波浪中,光凭着一双眼睛寻找“闪耀月之银辉的灵魂”几乎不可能。但周围新奇的景象冲淡了她的心灰意懒,高耸的建筑、白日的集市、吵闹的人群,一切都是林妖闻所未闻的,在这一点上,她并不比一个婴儿多一些阅历。

    按照各国惯例,在街头提着篮子卖花的不是老太太,就是小姑娘。一个面庞稚嫩的小女孩抱着满怀刚摘下来的紫罗兰,奋力地用漏了风的声音叫卖,却不见背后一辆马车正呼啸而来。装饰着华丽流苏的镀金马车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两侧的行人惊叫着避让,女孩子惊恐地看着马背上的死神扬起收割的镰刀。

    就在死神挥刀的那一刻,一个灰色的影子像风一般飘过,在千钧一发之际卷走了女孩子。嚣张的骏马沾染满蹄花朵紫色的血液,扬尘而去,莱茵斯把怀里吓白了脸的女孩扶起来站好,却想不出如何安慰,只好安抚性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已经没事了。”

    在女孩子尚未回神的注视下,莱茵斯迅速拉上落下了的兜帽,重新变回人流中的阴影。但即便只有一瞬间,莱茵斯意外暴露出来的气息仍被捕捉到了。人群中的一名青年因为小女孩奇迹的获救而止住了脚步,他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而此时风吹开了那人的兜帽,站在他的角度,恰好能看见那意外露出的真容。那张曾有一面之缘的面孔令他猛地屏息,青年全神贯注于此,忽然有人从后面拍了他的肩头。

    “你在这里啊,赫斯特?”

    叫住他的赤发青年是他的好友,他显然为这巧遇感到高兴。

    “今天轮到我休假。”赫斯特说到,虽然即使他不解释,也没有人会误以为这位王剑团的年轻骑士和别人一样溜了号。

    特罗切点了点头:“难怪你不知道。王宫里刚刚出了事,‘希尔维亚’被盗了。”

    赫斯特皱起眉头:“宫内的防卫居然这么差吗?”

    “这不仅仅是失了窃的事情。”特罗切神情严肃,“希尔维亚宝石因为是王后希尔维亚的珍宝而得名,在王后过世后被放入水晶匣内,匣子由当时最杰出的炼金师打造,与整个大殿相连,几乎没有被盗的可能性。对王室来说,希尔维亚只是一块具有纪念意义的红宝石,但关于希尔维亚的传闻,在炼金术师、精灵和女巫之中,三百年来不曾断绝。传说希尔维亚的寓意为‘永恒’,能够作为等价物实现任何愿望。”

    两人已经离开了主街,赫斯特屈起食指敲了敲系剑的锁扣:“你担心希尔维亚并不是作为单纯的财物被盗?”

    “如果不是匣子的设计天衣无缝,希尔维亚早就被得手了。能盗走宝石的绝非普通人,谁也不知道他目的为何。另一方面,尽管我强烈进谏封锁消息,但王宫方面要求立即抓捕盗贼,而希尔维亚失窃的讯息一旦流传开来,心怀不轨的生灵必然蜂拥而至。”

    赫斯特思虑着事情的严重性,并没有询问好友这些情报是从何而知的。他猛然想到了方才的事,对特罗切做了个告别的手势:“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或许与这起失窃有关。”

    黑发的青年头也不回的往来时的道路奔去,目光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流,急切的搜寻着那一道与众不同的灰色影子。正如特罗切所言,被折损了威严的王宫立即派出了搜查的卫兵,穿着宫廷服饰的卫队气势汹汹的劈开人流,赫斯特则望见了墙边那道灰色的阴影,这种和平时期的保护色在卫兵眼中却是危险可疑的信号。

    赫斯特上前一把拽住目标,对方显然被这突发情况激起了防备,在对方反击前,赫斯特俯身压低了嗓音:“想活命就跟我走。”

    他不管不顾地拉着灰斗篷藏入街边的巷子,此时禁军已杀气腾腾的抄了过来,十几号人嚷嚷着:“王宫失窃,捉拿盗贼,举报者有赏,藏匿者同罪!”

    赫斯特为这种声势暗暗叹气,手里的灰斗篷也意识到情况危急,安安分分的没有闹腾。听到搜查的声音远去,赫斯特立即放开对方,迅速后撤,看见斗篷中露出的利器已然出鞘。

    莱茵斯自行揭下兜帽,嘴角绷成一条线,等着他开口。

    随着斗篷的揭开,莱茵斯那股山风般的气息立即充满了周身。这是赫斯特第一次直面她的眼睛,但此刻剑拔弩张的气氛下,可没有惊奇的闲暇,何况他还有任务在身。

    “林妖为何会出现在人类的王城里?”

    少女湛蓝的眼睛冷得像冰:“与人类无关。”

    赫斯特不是没有阅历的人,但他看不出对方在说谎。虽然理性告诉他还有疑问未解,但他首先想到的却是:她不记得我了。

    “你的目的是什么?”

    “这是林妖的事情。”

    对方完全没有妥协的意思,赫斯特深信自己撬不开她的口。他望着莱茵斯,林妖冷淡的神情里透着未经尘世,像未被舟楫打击的湖水,未被烟火熏染的天空。他觉得她仅仅懂得人类的语言,却还未知晓什么是谎言,不明白什么是诡计。有着这样眼睛的人,不会犯下杀人的罪行。赫斯特听说林妖的律法要求杀死误入丛林的人类,而他还活着。

    赫斯特露出一丝无奈,握紧的右手将剑柄松开,刹那间消弭了两人间火药味的压迫感。“你这样是不行的,”他说,“现在王城戒严,穿着斗篷走上大街只会被卫兵归为可疑分子,如果无法改变着装,至少也要走偏僻的地方。”

    莱茵斯瞪着眼睛,看见这个刚才还疑似要砍了自己的少年摆出闲聊完准备回家的架势。赫斯特半转过身,复停了下来:“不管你有什么目的,如果在人类的领土内违反了法律,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他快步离开深巷,为自己不谨慎的措辞后悔不已:说什么手下留情,她根本不记得我啊。

    赫斯特推开小酒馆的门,特罗切果然在平时的位置上,对他的速去速回略感吃惊,但也只是很具风度的做出请的姿势。赫斯特没有叫酒,向这位消息灵通的贵族青年打听:“关于林妖,你知道多少?”

    【吐槽】

    关于名字,赫斯特原本是一只我很喜欢的兔子(疑似雌性),是《黑暗物质》中的精灵。莱茵斯的名字来自莱茵河。

    赫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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