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先生认为写小说最重要的是恰当,就是要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进行恰当的描述以表现人性的共同之处。《边城》在时间和空间上没有大开大合,却如同一个生态瓶,让我们在瓶外可以看清瓶内人物在每个时间节点上的纤微毫末,然后无可奈何地看着一堆善良可爱的人推动着时间的辘轳碾过那个美好姑娘的命运。除了叹息,我们无事可做,我们只是一个无能为力的旁观者。每一个环节都是如此自然和恰当,而要做到这一点,还要意识到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而是要深入探索人性的共同之处,只有如此才能引发读者情感共鸣。而我发现自己目前最大的一个问题恰好就在于太以自我为倾向,虽然对于人生、生命、人性的思考不可谓不勤,单一动笔就总是落入“我以为”的个人主义气息,整个文字就缺少广阔的纳入感。
我的自我中心的写作方式不知不觉就把自己拖入了一个“自我表现”陷阱,读者不在乎你激荡起伏的情感,只在乎你笔下描写的人物和场景。跟面对面的说话交谈一样,一个劲地跟人家说“我好难受,我心里堵得慌”不能让别人理解你的处境,但是当你如同摄像机一般重现冲突场景时别人才能够真正理解你彼时彼地的情感。写作虽然是要忠于自己,但往往这个“忠于自己”的顽固念头也会使自己看问题不够深刻,布局不够广阔。
作家写作有个三个层次:一是为永生而作,这种追求类似于繁殖本能。这种本能跟怀胎十月的念头并无二致,这类作者是将自己的作品当成骨血看待的,人消文存,希望流传千古。二是为了孔方兄而写,写作就是一个单纯的增加收入提高生活的手段而已。三是纯粹是记录自己的情绪和日常生活,发挥着情绪调节和认知反思的作用。我将自己归类为第三类写手,尽管内心里也挺希望自己成为第一类人。
每一类作家和写手对于焦点的理解真是千人千面。当前很多网文抓住了大家急于发泄的心理需求,各种“打脸”小说层出不穷。只是打多了脸,在现实中还是嗫嗫嚅嚅不敢还击,只是在精神上藉由男女主人公替代性地意淫满足了一刻罢了,反而失去了深刻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机会。这种网文充其量也就是个商品,跟买白菜萝卜一样,吃过就忘,你总不会回忆萝卜白菜的特殊性吧!但是要把这个问题完全归咎到写手的身上也是有失偏颇的,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说到这里不分析一下读者来谈这个问题也是不公平的。
读者其实一样也是分类的:第一类是消遣的读者,读书只是为了打发时间,没有那么多心思去费脑子思考什么哲学人生,读的时候爽就好了。玛丽苏何汤姆苏满足内心自恋,各种打脸情节充分满足内心死本能的破坏与报复欲望。没有不好,总比一日一日沉迷酒色健康得多。但是这类读者可没有什么忠诚度可言,看过作品,两天之后你别指望他们还能记得主角的名字。第二类是为了学习而读,他们的忠诚度就高多了,他们所读的书籍肯定是经过筛选认为是阅读意义的。他们的书单既有《刻意练习》、《穷查理宝典》,也有《论语》、《传习录》,每一次阅读必有收获,对应的是孔子的“困而学之”层次。第三类读者是最少的,他们对于书籍的品味相当高,不一定是什么教授博士,但是已经有了深厚的人生积淀,不说学富五车,但是一定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人生哲学。能够打动他们的作品少之又少,但是一旦喜欢,就会不遗余力地将他推广到更大的人群之中,成为义务的宣传员。从人群的比例上来说,第一类读者肯定拥有最大的基数,第二类次之,第三类最低。这容易让我们产生一个错觉,那就是如同革命一般,我们要去争取的应该是大多数。
这让我想起一个销售中的一个少数原则,大意是绝大部分人喜欢的往往不一定销售得最好,那些少数人极其喜欢的才是热销款。估计其原理就是现在的“死忠粉”吧!毕竟只有到相当喜欢的地步你才会为它心甘情愿地买单,当自来水,甚至产生讲这个作家所有书都买来好好研读一番的兴趣。第三类读者不容易取悦,但是一旦认定,那就是终身的铁粉。这种读者可不好糊弄,他们需要的是能够跟他们内心产生深度共鸣的作品,所以能够与他们匹配的也就只有第一类的作家了。
我自认自己还是一个停留在以文字自娱自愈阶段的写手,怀揣着一个有着一日能生出一倾注自己心血的孩子,有那么几个真正喜欢这个孩子的人可以同饮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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